介紹一下我國軍機編號常識
自新中國航空工業創建至今,中國軍用飛機編號的發展大致經過三個階段:1964年以前;1964年至1987年之間; 1987年以後。
第一階段(1964年以前):
在軍用飛機研製或試製時期的編號由兩部分組成:前一部分為型號名稱,後一部分為代號。型號名稱的意義如下:東風:殲擊機 飛龍:轟炸機 雄鷹:強擊機 和平:運輸機 紅專:教練機。
代號由三位數字構成,第一位為飛機類別號,後兩位為設計序號,由01、02……編起。飛機類別號的意義如下:1:殲擊機 2:轟炸機 3:強擊機 4:運輸機 5:教練機。
例如:東風101為中國試製的第一種殲擊機(殲5原型機),飛龍201為中國試製的第一種轟炸機(由蘇聯提供部件裝配而成的兩架Ту-16),雄鷹302即強5原型機等。
當軍用飛機裝備空軍後,空軍採用以裝備年代號來命名飛機。例如:「56」式殲擊機(東風101),「59」式殲擊機(東風102),「62」式殲擊機(殲7原型機)。
第二階段(1964年至1987年):
這一階段軍用飛機採用以飛機用途分類命名的編號體系,飛機編號由飛機型別代號、改型代號、改進代號和飛機設計序號組成,並且對於1964年以前的飛機重新進行了命名。飛機型別代號表示飛機原始用途,其意義如下(括弧內為簡稱):
殲擊機:殲擊(殲)
轟炸機:轟炸(轟)
強擊機:強擊(強)
運輸機:運輸(運)
水上機:水上(水)
直升機:直升(直)
初級教練機:初級教練(初教)
無人偵察機:無人偵察(無人偵)
改型代號表示由飛機原始用途改型為其它用途,加在飛機型別代號簡稱之後,其意義如下:轟炸機:轟 教練機:教 偵察機:偵 魚雷機:魚。
改進代號表示飛機性能的改進,但不改變飛機原始用途。代號有甲、乙、丙……等(一般用於較大的改進,如白天型改進為夜間型),也有Ⅰ、Ⅱ、Ⅲ……等(一般用于飛機性能的改進),但也不是絕對的。
飛機設計序號為數字,由5開始順序編起。為了方便出口,對於出口的飛機還採用了英文字母來命名。
飛機型別代號意義如下:強擊機:A 轟炸機:B 殲擊機:F 教練機:T 直升機:H改進代號也用英文字母A、B、C……以符合西方習慣。
例如:殲擊6型殲擊機(簡稱殲6),改為夜間型為殲6甲,改進性能成為殲6Ⅰ,改型為教練機為殲教6,改型為偵察機為殲偵6,殲6出口型為F-6,殲教6出口型為FT-6,強5Ⅲ的出口型為A-5C。
第三階段(1987年以後):
這一階段沿襲第二階段的編號方法,並進行了擴充,使之更加完善。飛機型別代號和改型代號合併為一,並進行了擴充(包括民用機),其意義如下:
救護機:救(A)
靶機:靶(B)
偵察機:偵(C)
電子對抗機:電(D)
監測機:測(E)
反潛機:反(F)
預警機:警(G)
轟炸機:轟(H)
殲擊機:殲(J)
客運機:客(K)
教練機:練(L)
農林機:農(N)
垂直起落飛機:垂(P)
強擊機:強(Q)
加油機:油(R)
水上機:水(S)
特種機:特(T)
魚雷機:魚(U)
微(輕)型機:微(W)
滑翔機:翔(X)
運輸機:運(Y)
直升機:直(Z)
改進代號採用漢語拼音字母A、B、C……,按順序編起,排於設計序號之後。 例如:運8(Y8)運輸機的全氣密改型編號是運8C(Y8C),若其改型電子對抗機則編號是運電8C(YD8C)。
一點說明:也有些飛機生產廠為了保持飛機編號的前後銜接,並沒有按照以上規定。


TAG:絡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