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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食品真的一點都不能吃嗎?

癌 症

如今這個時代,人們是談癌色變,同時隨著一些人的推波助瀾,導致人們將致癌食品也納入禁區。那麼,致癌食品真的不能吃嗎?

在聊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聊聊什麼是致癌物。致癌物來源於自然和人為環境、在一定條件下能誘發人類和動物癌症的物質。

常見的致癌食品有哪些?

1 紅肉和加工肉

據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2015年10月26日發布報告稱,加工肉類是致癌物,歸於Ⅰ級;紅肉是可能的致癌物,歸於Ⅱa級。

及諸多哺乳類動物的肉,如豬、牛、羊等肉,不包括家禽。加工肉是指是指肉類經過腌制、發酵、煙熏或其它手段來保存或改善風味,如熱狗、火腿、香腸、腌牛肉、和肉乾或牛肉乾,以及肉罐頭、肉醬和肉類配料。

2 酒類

酒精是早在1988年,國際癌症協會(IARC)就已經把酒精定為一類致癌物;更不用說,酒精在體內的初級代謝物乙醛,也在更早的時候被定為一類致癌物了。

還有其他的致癌物質我就不一一枚舉了。

是不是發現整個世界觀都崩潰了?發現自己該改行吃素了呢。

不對,我吃肉這麼多年,說好的癌症依然沒有如期到來。

所以正確認識「致癌物」清單對於食品安全來講極為重要。對於煙草這類致癌能力極強的一級致癌物,國家採取了嚴控吸煙的措施,而對於鹹魚、燒烤等一級致癌物,則應盡量少食用以減少暴露風險,對於個人愛好偶爾吃一點也沒有必要緊張,因為只有長期較大量地食用才存在高風險,不能簡單地將吃鹹魚和患癌症划上等號。

上世紀50年代以前,科學家對政府部門提出的有害物質的健康問題,只要回答「有」或「無」,「是」或「否」即可。

而現在,對此類問題則要求回答「對健康危害有多大,嚴重到什麼程度?」由此,提出了一個新問題,即對有害物質如何定量化的問題。將不良健康效應定量化,才可以對人群的健康影響進行比較與選擇,提高決策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劑量決定有害物質的毒性」,因此,將有害物質濃度控制於零,是一種不現實的想法,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到多種多樣的外來物質,一個絕對安全的沒有危險或風險的物質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有害物質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把它控制在人體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即可以認為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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