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就要找會作的,不然天天一本正經乾脆認她做母親?
這兩天正好和女學員探討到關於「作」的問題。
她們普遍困惑於「作」和「撒嬌」到底有什麼區別,也困惑於「作」這件事對於感情來說到底是好是壞。
估計大部分女生一樣有上述兩個困惑。
其實很簡單,作和撒嬌的出發點不同,一個基於自身情緒脫離實際,另一個基於兩人感情結合現實。
至於作用方面,要看兩者的度。
所謂小作怡情,大作傷身。
世界上的事兒吧,其實都是一個度的問題。
哪怕是一件好事超過了應有的度就會變成壞事,比如祖輩對孫子的疼愛,慣出來多少小霸王。
更別說「作」這件本身性質難以定義到好那邊去的事兒。
前幾周有個男生來問一個問題:他女朋友哪兒哪兒都好,願意付出,對他也很用心,也願意奮鬥,唯獨喜歡作。到什麼程度呢?早上起來不發早安是一定要生氣的,中午吃飯沒有回報基本上兩天都不用說話了,開始男生覺得還挺好,說明女生對自己的感情深刻,但是這麼持續了一個月,他發現自己受不了了,然後來問我這段感情到底要不要繼續。
這樣的女生在物質上是挺好,但是在精神上能要人命。
很多人老是把「作」當成是女生表達愛意的手段。
其實真不是。
女生的作一般有兩個原因:一是對感情沒把握,通過作來尋找存在感;二是本身屬於情緒索取的類型,通過作達到情緒滿足。
無論是上述哪種原因,都只關乎自我心理滿足,和愛還真沒多大關係。
通過作來確定對方的感情濃度是用錯了方式,而通過作來達到自我情緒滿足,一般在情緒上都有著不小的缺憾。
至於作這件事對男生的影響?
我們記憶深刻的是對我們有切實衝擊(這種衝擊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壞的)的,但是未必記憶深刻的我們就願意再次擁有。
有些東西被記住不是拿來緬懷的,而是用來引以為戒的。
首先要聲明,上面加粗的那段話已經超出了作的範圍了。
我以為看到了一個十三四歲的叛逆期少女和他老爸的故事。
女生不要認為一戀愛就馬上變成小女孩是值得誇耀的事情,也不要理所當然的覺得找了個男朋友就等於找了一個父親、修理工、司機、搬運工……這件事情,在你們不希望男生把你們當做保姆、清潔工、生育機器的時候就應該有所覺悟。
一個人必須首先成為成年人,才有獲得愛情的資格。
成為成年人意味著能懂得分寸,知道人相處的界限。
像上述文中提到的那些歸類為「作」的行為,只有尚且對社會半知未解的小孩子才做的出來。
至於那些覺得女生不作就是不愛自己的男同胞。
大概從來未體驗過成熟的愛情。
但是你們要知道的是, 「好的時候貼心貼肺,壞的時候撕心裂肺」這樣的轟轟烈烈並不是全部的愛情形式,細水長流的小溫暖和進退適當的互相陪伴才更加貼近愛情在生活中的樣子。
既然文中已經拿母愛來舉例了,我們不妨將這件事進行到底。
愛是有很多形式的。
哪怕是母愛。自從嬸嬸有了小孩打進媽媽群體後,發現既有什麼都不管粗枝大葉的媽媽,也有事無巨細親力親為的媽媽,當然也有完全放任自流自我玩耍的母親。
但是不管是哪種,我估計你們都絲毫不會懷疑他們對自己孩子的愛。
為什麼對於母愛沒有人會因為形式的轉變就懷疑,而對於愛情就開始苛求形式?
不作不纏不鬧的就不是愛情?
那麼不打理你生活的父母就不愛你?
那王健林一定是不愛王思聰的。
而且文中說的那種母愛反而是少數派。
多數人的母親都是在寒風還沒來的時候就馬上打電話說要穿秋褲,離過年回家還有半個月的時候就提醒什麼都不要帶家裡樣樣妥帖歸置,外出玩耍九點鐘就開始電話問準備什麼時候回家的那種類型。
這麼說來真希望女朋友如文中那麼作的男生,反而不是在找女朋友,是在找媽吧。
各位女同胞也可以檢查下和男朋友的相處了,如果男生真的對你的一切「作」照單全收,可得提高警惕了。
渣男才會包容你的作,因為你在生活中是什麼樣對他沒有絲毫影響,對他有影響的無非就是二三事而已,只要滿足了二三事,短時間的忍讓根本算不了什麼。
而對於靠譜男生來說,戀愛相處體驗和他自己的生活體驗息息相關,所以才會在乎你對情緒的索取程度,也就是「作」。
正常的靠譜男人既不會想找一個媽,更不會想找一個女兒。
找一個媽意味著自己的生活空間被侵佔,喪失生活主動權。
而找一個女兒意味著自己的精神空間被侵佔,永無寧日。
這兩種,哪一種都不是明智選擇。
優質的靠譜男生找的是夥伴。
能滿足夥伴這個稱謂的,絕不是萬事只能靠「作」來應對的。
戀愛是為了找一個人共擔情緒共享生活,不是找個監獄長二十四小時貼身服務。
如果你們真的還相信作是通往愛情和幸福的必經之路。
那也別怪靠譜男離你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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