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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出征一年,妻子在家卻懷孕生子,因當朝法律,只得欣然接受

不管是古代還是如今,女子都是十分注重自己的貞操的,尤其在古代,女子更是將此看的比自己的命還要重要,譬如在出閣前,女子是不能夠和男子見面;再如丈夫死後,女子就要守一輩子寡,以保名節。

此人出征一年,妻子在家卻懷孕生子,因當朝法律,只得欣然接受

舉個例子說,在元朝,有一個寡婦到旅店住宿,因為穿的比較寒酸,被店家給趕了出去,在撕扯的時候,婦女的衣服被店家給撕破了,整個胳臂露出來,這個女子竟然當眾斬下自己的臂膀,以保自己的貞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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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我們是難以想像的,驚訝於古代人封建保守的思想,但是這種行為呢,是從兩宋時期才開始有的,在之前是沒有的,像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就是兩婚,可見當時貞潔是沒那麼重要的。

要論最開放,最不約束女子的朝代,那就是盛唐時期,盛唐時期的女子再嫁實屬正常,甚至於一個良家婦女出軌,都有可能被原諒的。

此人出征一年,妻子在家卻懷孕生子,因當朝法律,只得欣然接受

在唐玄宗時期,皇帝十分喜愛楊貴妃,所以連帶著她的親屬也是得到重視,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她的堂兄楊國忠,此人從一個宵小之輩,一直混到了玄宗時期宰相,權傾朝野。

有一年,楊國忠奉詔出征,一走就是一年多的時間,但是呢,當楊國忠再次回到家的時候,發現在自己走後的一年裡,自己的妻子竟然懷孕給自己生了個娃,而妻子說是太過於想念,才會懷孕的。

此人出征一年,妻子在家卻懷孕生子,因當朝法律,只得欣然接受

楊國忠又不是傻子,自然是知道自己被戴了綠帽子,但是當時唐朝法律有規定,有三種女子不得休妻:

1.休妻後妻子無家可歸的;

2.妻子曾經為父母守孝過三年的;

3.妻子曾經與你從貧苦走到富貴的;

此人出征一年,妻子在家卻懷孕生子,因當朝法律,只得欣然接受

而楊國忠的妻子佔了以上兩條,即便是當朝宰相,也得服從國家法律,所以楊國忠也只能是啞巴吃黃連,十分高興的接受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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