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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心理疾病領域內的「小眾疾病」,人們對強迫症的認識很膚淺!

儘管人人或許都有強迫行為,但「強迫症」作為心理疾病領域內的「小眾疾病」,人們對它的認識還是很膚淺。目前,人們對它的發病原因、治療方法知之甚少,「強迫症」這個辭彙甚至成為大眾相互調侃、取樂的名詞。為此,我採訪了心理專家東振明,跟大家談談強迫症。

東振明簡介:東振明,蓋德神經症研究中心主任諮詢師,長期從事心理學的教學、研究與臨床治療工作,在強迫症、恐懼症、焦慮症和抑鬱症方面積累了大量成功治療經驗。尤其在強迫症和社交恐懼症方面,治療效果尤為突出。

在很多時候,觀念里的「事實」比真正的事實對個體的影響更大些

Q關於「什麼是強迫症?」「什麼樣的人算得上是強迫症患者?」之類的問題,很多心理學者在研究的過程中都會對書本中的定義作或多或少的有修正與補充。不知在你的工作中,你對這兩個問題是如何理解和界定的?

A:「什麼是強迫症」涉及到強迫症的定義,「什麼樣的人算得上是強迫症患者」涉及到強迫症的診斷標準。關於這兩點我覺得應該嚴格遵守教科書和相關的疾病診斷分類標準,不應根據個人的理解和主觀經驗隨意地進行修正,更不應該自己重新界定。雖然在CCDM-3(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DSM-V(《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ICD-10(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裡面關於強迫症診斷標準存在一定差異,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個人就可以隨意修正或重新界定。

當然,科學是在不斷發展的,強迫症的定義和診斷也在不斷地完善,比如在DSM-V和DSM-IV中就有所不同,但這並不是某個專家學者的個人意見。如果個人有不同理解應該按照科學的程序、科學的方法提出假設並驗證假設,只有這樣才是符合科學的態度和做法。

Q:有學者對完美主義下過這樣的定義:在認知上,以完美和不完美作為主要價值判斷依據,在動機上,壓倒性地受追求「完美感」和迴避「不完美感」的衝動驅使,以犧牲做事效率和主觀幸福感為代價的一種心理模式。想問的是,按完美主義的定義,對「完美」的追求和對「不完美感」的迴避是不是都得算是強迫行為呢?完美主義者是不是都得算是強迫症患者呢?

A:一部分強迫症患者的性格基礎裡面確實存在追求完美的性格特質,這種性格特質可以認為是「完美強迫症」的溫床,但性格基礎不能等同於強迫症。所以,對「完美」的追求和對「不完美感」的迴避不能簡單地判斷為是強迫行為,完美主義者也不能簡單地被認定是強迫症患者。

在強迫症的表現形式里有一種類型可以稱為「完美強迫症」。「完美強迫症」是指特別害怕事物不能按照應有的樣子準確呈現,只要事物稍有偏離就會有非常痛苦的感覺,這和污染強迫症患者在沾染到髒東西時產生的痛苦類似。可見,這和一般意義上所說的追求完美是有本質區別的。

Q:拿鎖門來說,有些人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反覆確認好幾遍,但每一次確認之後,因忙些別的事情,比如看書、刷微博之類,待再次突然想到門的時候,就不確定有沒有鎖好——好像把之前做過的事情忘得乾乾淨淨,然後得再重複檢查一遍。這似乎完全是因為受到干擾而出現「遺忘」才重複做同一件事情。那麼,此類行為算是強迫行為嗎?

A:這裡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區分強迫癥狀和強迫症,有報道顯示90%的正常人偶爾也會有強迫癥狀,但這不能等同於強迫症。只有當其癥狀同時滿足強迫症的癥狀標準、嚴重程度標準、病程標準、排除標準才能診斷為是強迫症。

有研究者提出「記憶缺失(記不住)」是導致強迫檢查的原因。但是,實驗的結論並不一致。一些人的檢查看起來好像是因為他們「遺忘」了是否做過了那樣的動作(比如鎖門、關煤氣等),但不能因此就認為他們的記憶功能存在障礙,因為另一部分實驗發現這些人對他們害怕的動作記憶的非常清楚(如打開煤氣、插上用電器的插頭)。

比如,一個強迫檢查的個體能非常清楚地記得他曾經把電吹風的插頭插進了電源,卻記不得他把插頭拔出來了,對於「插進插頭」和「拔除插頭」表現出完全不同的記憶功能。因此,關於「遺忘」在強迫檢查中所起的作用還沒有取得一致的意見。

另外,從干預效果來看,教給這類強迫症患者記憶術並不能保證有效。

Q:有發現一個現象,很多人到了一定年齡——普遍是過了三十歲之後,每天上班出門時都得在家磨蹭半天,要挨個檢查一遍煤氣、電源、手機、錢包、鑰匙……每天如是。想問的是,這算是強迫行為嗎?這樣的行為和年齡有什麼內在聯繫嗎?

A:儘管從入學前到成年的任何時刻都可能罹患強迫症,但強迫症首次發作還是大致有兩個年齡段:8到12歲之間及青春期後期到成年早期。三十歲之後首次發作的並不普遍,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強迫行為仍然要看是否符合診斷標準。

強迫症總是抓住人們看重的方面,正是因為強迫症抓住了人們的「七寸」,所以才會使得患者顯得束手無策。如果說這樣的行為和年齡之間存在某種聯繫,那也許是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在事業和物質基礎方面都已經有了一定的積累,因此比較看重,因為看重所以怕失去,因此表現出這些行為。

也存在另外一種可能,就是這部分人在三十歲之前已經有了某些類似的行為,但並不明顯,在三十歲之後由於種種原因表現得明顯了。

Q:據觀察,強迫症除了輕重程度有別之外,在具體的行為對象上還有這樣的兩類分別:一類是非常緊要的事件,比如反覆確認有沒有關好煤氣(煤氣沒關會死人的);一類似乎就不是那麼緊要,比如走路一定要走邊沿(走不走邊沿並沒有生命危險)。從強迫行為(強迫症)的病因上來說,這兩類行為對象的出現有什麼區別嗎?從強迫行為(強迫症)的治療上來說,這兩類行為對象對行為主體會有不同的影響嗎?

A:在很多時候觀念里的「事實」比真正的事實對個體的影響更大。在沒有強迫症的個體看來煤氣是否關好和是否走馬路的邊沿確實是完全不同的,一個關係到生死大事一個似乎無關緊要。但在強迫症的精神世界裡卻完全不是這樣的,他們覺得不走邊沿(或者其他人們覺得無關大礙的行為)會發生某種災難性的後果(如地球會爆炸、會出車禍、命運會不好等等),這些後果並不比忘記關煤氣的後果輕。

至於,是什麼因素導致了這些不同的癥狀表現,不同的理論流派有著不同的解釋。這也許和每個人不同的成長經歷和生活中遇到不同的社會事件有關。從治療的角度來說,這些不同表現的強迫症都可以從正念體悟療法和暴露與反應阻止法之中獲益。

作為心理疾病領域內的「小眾疾病」,人們對強迫症的認識很膚淺

Q:進化心理學是如何解釋強迫症的呢?

A:可以把強迫症患者的「儀式行為」理解為「固定行為模式」,這些行為是天生的一些行為模式,只是在強迫症病人中,因為某種原因被不恰當地表達出來了。這些天生的固定行為模式為什麼會被表達出來?怎麼表達出來?有什麼意義?目前並沒有明確的答案。

藉助動物行為的研究成果,人們發現某些強迫症的儀式行為和動物的「理毛行為」和「築巢行為」具有某種相似性。有研究者提出,這種強迫症的儀式行為可能是一種「返祖」性質的反應,一種原本應該對數萬年前的某種刺激做出的反應,卻在現在表達了出來。

Q:有學者說的,「一個人先有大量不可自拔的想法、念頭,因此你會很焦慮。為了解決你的焦慮感,於是你發展出來一套強迫行為,來緩解你的焦慮感。」在這想問的是,強迫症患者的「焦慮」與焦慮症患者的「焦慮」有什麼不同嗎?

A:美國精神病聯合會給焦慮定義為「由緊張的煩躁不安或身體癥狀所伴隨的,對未來危險和不幸的憂慮預期」。由此可見,強迫症患者的焦慮和焦慮症患者的焦慮並無本質的區別,但在焦慮的對象、焦慮的表現形式以及對待焦慮的反應有所不同。

在焦慮的對象上:焦慮症焦慮的對象多為現實問題(如財務,工作等),只是程度上過度了,而強迫症所焦慮的對象都是自己主觀臆造出來的問題。

焦慮的表現形式:焦慮症的焦慮表現必須有軀體性焦慮(自主神經癥狀、肌肉緊張及運動性不安),強迫症的焦慮不一定都有軀體性焦慮。

對待焦慮的反應:強迫症患者對待焦慮的反應是通過強迫行為來緩解和消除,焦慮症沒有強迫行為。

Q:除了強迫症和焦慮症容易讓大眾混淆之外,強迫症和精神分裂症之間的區別也讓一部分人很困擾。因為我們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產生強迫癥狀,我們也知道嚴重的強迫症病人有時也可伴有短暫的精神病性癥狀,這兩者該如何分辨呢?

A:對於典型的強迫症和精神分裂症之間的鑒別還是比較容易的,但對於某些複雜的個體來講鑒別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鑒別。

從自知力方面來看:精神分裂症患者沒有自知力或自知力明顯不完整,而強迫症患者絕大多數自知力完整。這也導致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發作期不會主動求醫,而強迫症患者治療願望非常強烈。

從癥狀表現方面看:精神分裂症患者會有幻覺、妄想等陽性癥狀或者情感淡漠等陰性癥狀,而強迫症患者一般不存在這些精神病性癥狀。某些強迫症患者也可能存在類似於幻覺和妄想的癥狀,但比較容易和精神分裂症鑒別。

Q:儘管人人或許都有強迫行為,但「強迫症」作為心理疾病領域內的「小眾疾病」,人們對它的認識很膚淺。目前,人們對它的發病原因、治療方法知之甚少,「強迫症」這個辭彙甚至成為大眾相互調侃、取樂的名詞。你如何看待這樣的現象?

A:這涉及到大眾的日常用語和專業的學術名詞之間的區別。在很多領域裡日常用語和專業術語之間都有不同,有些時候日常用語有助於理解和把握專業術語,有些時候卻恰恰相反。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們對心理健康、心理障礙、心理諮詢等的了解和認識正在逐步提高。強迫症從原來的鮮為人知到現在的大眾相互調侃取樂的名詞,正說明了人們對心理健康相關知識的普及和提高,這具有積極和進步的意義。這種大眾現象似乎有助於減輕強迫症患者的病恥感,從這一點來講對強迫症是有正面意義的。

採訪後記

記得有學者認為,強迫症的特點是強迫與反強迫的對抗。比如,病人腦子裡出現某種想法(強迫),同時又認為這種想法是不好的,竭力剋制(反強迫)。兩者常常僵持不下,令病人痛苦不堪。有時候強迫佔上風,病人就胡思亂想了;有時候反強迫佔上風,病人控制住了自己。為了保持反強迫,病人會做一些儀式化的動作,例如敲腦門、數數、默念「咒語」。

看吧,對比東振明老師的這篇專訪,不同心理學流派對強迫症的理解還真不太一樣。嗯,這也是心理學非常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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