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買房後去外地工作,現在回來房子沒了 網友:貪得無厭
導讀:女子買房後去外地工作,現在回來房子沒了 網友:貪得無厭
畫面中的這位張女士實在無奈,只好找到和事佬來處理這件事。多年前,張女士拿出了25萬給弟弟買房,主要是作為弟弟放棄母親名下房產的繼承權,當初雙方都是達成了一致的,並簽下了協議,後來張女士去了香港工作,可是房產名字卻是舅舅,為何是舅舅?莫非是舅舅貪了她的房子?
其實並非如此,張女士表示,由於當初自己在外地工作很難請假,所以房屋的事情就交由舅舅處理,只是暫時把繼承的房子轉到舅舅的名下,現在想要轉回來卻因是外地戶口所以轉不回來了,而另一邊的問題是,弟弟和弟妹現在不肯承認這件事,並以張女士把房子轉給舅舅不滿而拒絕搬走,同時,當初補償給弟弟的那套房子一直空著,弟弟一家是住在這套張女士擁有繼承權的房子里,張女士很是無奈,自己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沒有以前那麼好了,既然當初買的房子弟弟不住,那自己可以去那裡住,或者弟弟搬過去,自己住現在爸媽的這套房子。
弟弟沒有露面,弟妹則表示,如果當初房子是轉到張女士名下的話,她是沒有意見的,但轉到了舅舅名下就不行,因為舅舅是外人。
小編:這弟妹根本就是在耍賴,房子轉到誰的名下根本就與她無關,何況張女士當初轉到舅舅的名下是有原因的,並非把房子賣給了舅舅,這弟弟和弟妹拿了補償還想貪房,親情的冰冷真是寒了心。
網友看後紛紛表示:「這就叫貪得無厭,直接用法律來解決吧」
「你拿了姐姐的錢放棄了繼承權,房產證改誰的名字你無權涉,繼承權都沒有了, 還有居住權嗎?不要臉。」
「就是當時拿錢高興,現在又想要房子了,胡攪蠻纏不講理!」
「舅舅都認可,直接過戶給姐姐,然後讓他們搬,不搬起訴,反正沒親情了」
......
朋友們,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張女士應該怎麼做?歡迎留言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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