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一張泡過水的紙
還好,現在是2018年。生活無非是向前,拋不動過往,拿不起未來。我沒有逃到任何一座城市,我還蜷縮在和你一樣的生活中,放棄掙扎。直到偶然在某一日的大街上,人群里,開始極其羨慕那些面帶微笑的人,我也想擠出一個那樣的笑臉,然後面對你,對著鏡子練了很久,無果。那我們這個春天就不要見面好了,我好像突然鬆了口氣。
我問過你一些奇怪的問題,比如,你會記得我多久,假若我們再也不聯繫,你回過頭皺著眉說你抽煙的時候不想回答問題。再後來,你用實際行動佐證的清清楚楚。遺忘,不愛。
還記得第一次見面嗎?
他:有火機嗎?
我:沒有。
他:那你怎麼點燃了我的心。
真是,苦澀卻甘怡的畫面。
我喜歡城市裡的人行橋,站在橋上和周圍的灰色建築合影,渾然一體。然後轉向灰色的人群,按下快門。我會想起那個夏天在酒吧門口一個人抽煙的長髮女子,想到來來往往的人,都很寂寞。今天老孫問我,怎麼兜兜轉轉身邊的人都走了,其實我想說還有我啊,不過我沒張開口,畢竟我也從沒留住過誰。我用自己的三觀教育了老孫以後,他總結出「可能這個年紀的人,都這樣吧」的真理,無可否認的贊同。我突然想起某個很深的夜晚,他分享給我的大悲咒,老孫是個寂寞的佛教徒。三界皆苦。
上一個新年,我和你還湊巧一起看了一場路邊煙花。今天早上把自己蒙在被子里,翻出了那段錄像,看了十多遍以後,按下刪除。有些人可能還活著,但心是死的。我聽朋友說,她愛上一個女生,可是她知道她們不能在一起,至今,她的朋友圈只有一條動態,油尖旺金毛玲。我沒再過問後來,靜靜循環這首歌三個月。原來我們曾經遇到的那麼一些事,不過是人間疾苦,還沒嘗過愛情,根本不算什麼。
你走的時候,其實想抱你一下的。
我就經常這樣幻想,我光著腳走在燈光昏暗的馬路上,厚重的妝容,口紅結了細碎的殼,你走在我身前。真的好想擁抱你啊。
「士為知己者死」
釋:志士願意為了解自己的人去犧牲生命
難得榮幸,我也是。
今天是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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