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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里要愛情,是不是一種作?

在婚姻里要愛情,是不是一種作?

作者:翠脆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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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臨睡前,收到一則留言:在婚姻里要愛情,是不是一種作?

如果是三年前的我,必定氣沖丹田,毫不猶豫地說,當然不是。

而今的我在這短短三年之內經歷了生孩子之後的雞飛狗跳,經歷了和他鬧離婚時的五臟俱焚,經歷面對母親去世之後的種種糾葛,也是疲倦不堪。

我對她說,相信愛情的人,不是作!但,在婚姻里要愛情,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拼盡全力,卻是一個人的獨角戲,還會愈加孤獨,也許還會被扣上矯情的帽子;另外一種,是你使盡渾身解數,觸動了對方,他跟隨你的腳步,愛情的炙熱會變溫,卻比親情始終多出幾分搖曳的姿態來。

大部分人都說,所有的愛情都會轉發為親情,也只有轉化為親情,才會持久。

親情是什麼?

我成年之後,在異地工作,和父母之間儘管相互惦記,也就是每日打電話,過母親節會託人給母親買花、送禮物等等。

結婚之後,有了自己的小家。和父母之間,存著幾分客氣,互敬互愛的意思。我叮囑母親要按時吃藥,會到商場給她買衣服,陪著她到公園遛彎……

我不會妒忌母親和朋友去吃飯了沒帶上我,也不會沖著母親撒嬌,更不會有興趣和她玩捉迷藏,偷偷從身後抱住她的腰……

親情,更多的是一種溫和,平靜過日子,沒有激情,沒有炙熱,沒有皮膚觸碰時刺啦刺啦的火花。

而愛情呢?

是有的。

最不濟,曾經有過。

我和某人第二次約會時,他想拉我的手,我意識到了這一點,緊張得口乾舌燥,下意識地躲著他。過馬路時,一輛車疾馳而過,一個踉蹌,他終於得逞。

我斜著眼對著他笑,他嘿嘿呲牙。

他的手寬大而粗糙,手心傳來炙熱的溫度,皮膚黑黝黝的,那是常年野外訓練接受日晒的收穫。

談戀愛三年,和他擁抱過,吻別過,渾身顫抖著,皮膚的溫度升高,耳邊彷彿響著噼里啪啦的爆竹聲。

第一次見面時,我嫌他丑,眯眯眼、招風耳,穿著便裝和民工大哥沒區別,也就穿軍裝顯得好看一些。

後來,有了愛,當真情人眼裡出西施。他的眯眯眼和招風耳搭配到一起,覺得有了男子漢的氣概,丑得令人怦然心動。

如果沒有愛,我想,我一定會嫌棄他是外地人,買不起房子,家裡既不能出錢也無法出力。

我也有其他選擇的,誰知就決定了跟著他呢?

明知嫁的是普通男人,從此後漫漫人生路,關山萬里,沒有很好的物質基礎,極有可能是貧賤夫妻百事哀。

我終歸是信心十足地嫁給了他。

雞零狗碎的人生,什麼是勇氣和底氣?是愛!而非親情!

愛情是一件奢侈品,易碎、還得防潮……

婚後每日見面,往日的光環褪去,再曼妙的人兒,也會膩,會被認為稀疏平常;再出色的男人,看到他坐在沙發上摳著鼻屎,不洗手就拿起蘋果啃,也會倒胃口。

一開始有愛情打底,兩個人打情罵俏一番,也就罷了。

爾後,家長里短的瑣碎事,鍋碗瓢盆的煩心事,隨著愛情的消散,忍受力和耐力也會逐漸下降,剩下的是什麼?

是責任和義務。

試問誰願意讓自己的婚姻里只剩下責任和義務?

乾巴巴的字眼,似乎無聲無息展示著婚姻里的狼狽。

想不起再去狠狠擁抱的滋味,沒有慾望再去吻他,還得安慰自己過日子就是這樣,生活就是這樣。

2

給我留言的朋友就叫她小夏吧。

小夏今年33歲,結婚8年,孩子5歲了。

她說,她想要努力地調動氛圍,在婚姻里保持住愛情的姿態。

剛結婚那兩年,小夏和丈夫還會約會,兩人一起看電影、逛公園,秋天跑到郊區采果子。

走在路上,她會偷偷給他一個吻。

兩人笑得咯咯的,朋友們都誇讚,這才是嫁給愛情的模樣。

小夏說,他工資不高,我愛臭美。談戀愛的時候,有一次去逛商場,我看中一條裙子,試穿了一下,特別漂亮。一問價格,600多塊錢。他二話不說,就給我買了。

你兜里就剩下300多塊了,怎麼過日子啊?我問他。

他呵呵一笑,看到你高興,我就是吃速食麵,也是高興的。

閨蜜說,他現在把你哄得團團轉,你嫁給他就不是那回事了。

我知道,他媽媽去世得早,家裡就剩下一個老爹,如今娶了後媽,更不會操持他的婚事。可是,心裡就是舍不下他。

結婚以後,我們貸款買了一小套二手房,日子雖然緊巴巴,心情還挺好的。

我以前穿的衣服平均在400左右,結婚以後,就到網上買300左右的;等有了孩子,又是個女孩,我就把錢花在孩子身上,自己都穿一百塊錢左右的,甚至還買幾十塊錢的穿。

他不再給我買小禮物了,也不會再像戀愛時記得生日給我買件衣服,他是個好男人,掙錢回家,帶孩子也好。

不過,我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到底是哪裡呢,說不清。

其實,很多心意,沒有錢也可以表達到。

我希望他晚上睡覺前,能捏捏我的臉,說聲,老婆,快睡吧。

或者出門前抱抱我,又或者出差時能打電話說一聲想我了。

兒童節大家都在朋友圈曬紅包,我興緻勃勃地問他,咋了,也不知道給我發個紅包。

他挖苦我,矯情的,你還是個孩子啊?

就是沒有愛的感覺了,你懂我的意思嗎?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兩個人說的都是女兒以後上個什麼學校,選個什麼專業,嫁個什麼人,再就是說說父母的病情啊,七大姑八大姨的家事啊,就沒了。

我媽說,日子嘛,就這麼過,還有啥不滿意的。

前天,我說,今天是咱倆認識整九年的紀念日啊,也不親我一下,慶祝一下?

他楞了一下,呲牙笑,女人啊,幼稚不啊?

我忽然有點失落,想起他已經好長時間沒有親過我了。

我是有點文學青年的勁兒的,喜歡小情小調,他罵我作!

我這叫作嗎?

真的,我特別冤,兩口子連親一下都不想了,叫作嗎?

作是要付出代價的。

所謂的作,不過是打破目前無欲無求的佛系婚姻狀態,想要一種蓬勃的鮮活氣息。

他認為兩口子結了婚,努力掙錢養娃,好好過日子,就行了。

什麼愛情,什麼鮮活,見鬼去吧,都是沒事找事,好日子過乏了。

而你,想要愛情,這是婚姻里最奢侈的境界!

普通人滿足於兩人相安無事,和平共處,同舟共濟,足矣;而你,要的多,就必定承受更多的掙扎和痛苦。

我對小夏說,兩個成年人的愛情觀、價值觀等等基本都定性了,不會輕易改變。你和他溝通之後,如果他仍然原地踏步,認為你是瞎折騰,矯情。兩種選擇,嫁給石頭,不能把石頭捂熱,就算是茅坑裡的石頭,你跳不出茅坑,只好變得和他一樣又臭又硬;再就是,努力修鍊自己,跳出茅坑之後發現自己原來是塊璞玉,見到更廣闊的天地,離開茅坑裡的石頭,有另外一塊璞玉也堅持婚姻里必須有愛情的原則,你們相見恨晚,皆大歡喜。當然,也不排除你跳出茅坑,離開石頭,從此之後孤獨一生。

寧願倔強地孤獨,堅守自己內心的信條,拒絕從俗,需要你內心強大,不懼怕孤獨,不懼怕風雨,抵擋住流言蜚語,做好孤獨一生的準備。

小夏聽完我的話,沉默了。

她說,我明白了。

3

很久之前,我和朋友探討過精神和物質這類看上去形而上的問題。

實質上,很有實際意義。

他站在男性的角度,很客觀地說,如果我遇到一個女人,她想要的不過是房子、車子這些東西,說白了,不難。這年頭,拚命幹活,總會掙到錢的。錢,是努力就可以掙到的。

如果要的是愛,是精神上的惺惺相惜和共鳴,就成了更高的層次,是比較困難的。

愛分為好幾種,相愛時,是兩情相悅,是歡喜。

歡愛時,是肉體上的愉悅。

想要持久保持對一個人的愛,外表是一個方面,精神和成長是更重要的一個方面。

以前喜歡她活潑可愛,結婚以後發現她還能講一口流利的英語,就比較欣賞,如果發現她還會做雙皮奶,會在朋友聚會時為我積攢人脈,這就是一個妙人!

持久的愛,需要不斷的新鮮血液來刺激日常生活帶來的麻木,是雙方面的,共同的成長,才會有雙贏的局面。

如果十年前,我喜歡她的纖細和溫柔,會寫一筆好字。

十年後,她早就不溫柔了,河東獅吼多一些,也早就不寫字了。

舊的基礎上,吸引我的地方早不復見,又新添了很多討人嫌的毛病,除了相見兩相厭,還能有別的嗎?

處於責任和義務,這時的我必須繼續保持婚姻狀態,出於道義,也會有夫妻之實,但,已經沒有愛了。

愛情真脆弱。

我長嘆一聲,朋友笑了笑,愛情對男女都一樣,想保持的那個人必定付出全力,是最累的那一個。如果兩個人都不想那麼累,那,很快會成為熟悉的陌生人,誰都走不進對方的內心。

很多年前有一部電視劇《金婚》,講的是佟志和文麗幾十年的婚姻。

佟志即將調任新廠子的小領導,文麗得知他竟然喜歡上了同單位的一位女孩子,於是抱著孩子到大領導那裡哭訴,堅決要求佟志留在原單位。

佟志留下了,和文麗仍然是夫妻。

他的前途,基本被文麗斷送。

多年以後,當年喜歡過的女孩變成了優雅的婦人,年老的佟志嘴巴張了張,很多話,咽了回去。

夫妻倆經歷了幾十年的人生風雨,兒女之間的牽牽絆絆,老人的去世,到最後,白髮蒼蒼的相守。

坦白說,我不羨慕這樣的白頭到老。

佟志到最後剩下最多的是責任和義務,還有親情。

他的心,早就不愛了。

很多雞湯都說,願你嫁給愛情。

作為一個結婚多年的人,我覺得嫁給愛情不是難事,只要願意放下很多條條框框,都可以夢想成真。

最難的,其實是,願你嫁給愛情,願你在婚姻里,仍然有愛情;願你是因了愛情,白頭到老,而不是因為責任和義務。

上次鬧離婚,某人問我,你說,嫁給我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我說,希望你想起我時,第一反應不是孩子的媽,而是你愛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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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脆生生:中年美少女一枚,現居銀川。

出版《兩個人的江湖》《我們忘了,愛在婚前》等書,新書《美好的人,都不會孤獨終老》《把平凡的日子過得像詩一樣》新鮮上市,各大網站和書店均有銷售,其他文字散見報紙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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