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給女兒買的,你們家人想來住也可以,給我們20萬當房租
我家一共兩個孩子,大的是女兒,小的是兒子。我跟孩子他爸都是做生意的,這些年也攢了不少錢,所以給兩個孩子各買了一套房子。
女兒在今年五月份結婚了,女婿是小城市來的,家裡經濟條件不好,在我們這裡買不起房。我們也不計較,只要他們兩個感情好,他一心一意對我女兒,其他的都不重要。畢竟我們女兒是有房子的,所以他們結婚以後就一直住在女兒的婚前房產裡面。
原本小兩口的日子過得和和美美的,可就在上個月,親家也跟著住了進來。我們原本以為他們倆是來玩的。都是一家人,他們來短住我們也是很歡迎的,他們畢竟是女婿的親生父母。
可就在上個星期,女兒跟我打電話說她公婆打算長住,她不知道該怎麼拒絕,所以向我求助。我也知道,有些事情由女兒來說的確不便,但我說就完全不一樣了。
那天我專門去了女兒家,跟親家撈了會兒家常,然後就開門見山地問他們是否打算長住。他們說他們就這一個兒子,現在年紀大了,想跟兒子在一起,也好老有所依。
我說:「可以理解,不過這房子是我們給閨女買的,原本也不希望她找個沒房子的,但看女婿人好,所以我們才答應了這門婚事。如果你們都要來住,那就得給我們20萬作為房租。」
他們很驚訝地看著我,大概沒想到我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吧。親家母直接說:「都是一家人,怎麼還收房租呀?我們來了也可以幫幫他們。你問問倩倩,自從我們來了以後她有沒有做過一點家務?一日三餐,洗衣服,打掃屋子都是我們包了的。孩子們也輕鬆呀。」
我說:「話是這樣說,但你能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們全款給兒子買了房子,兒媳婦要把岳父岳母接過來養老,你們會同意嗎?前提條件是你們還沒有跟他們住一起。反正我們是不樂意的,我這個人比較直,不喜歡拐彎抹角。房子是我們給女兒買的,女婿住進來已經是極限了。如果你們來住,那我就得問你們要房租了。」
親家無言以對,第二天他們就搬出去了。現在他們身體還硬朗,如果他們將來老了,想過來養老,那也是可以的,讓他們小年輕出錢給他們二老租個房子,挨得近一點就行了,照應起來也方便。但現在住進來,我真的不會同意。不是我有錢欺負人,而是我想讓女兒過得自在一點。
買房子娶媳婦向來是男人的事情,女婿住在我女兒的房子裡面我已經不計較了,我怎麼可能還同意他爸媽住進來?你們覺得我這樣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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