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殺死的那個女人,是他懷胎八月的妻子
「 這樣的男人能要嗎 」
在微博上看到一則新聞:
男子為小三設連環局謀殺8月孕妻,更誣陷妻子出軌。不禁駭然,如何優秀的第三者才配得上男人如此付出?但最讓我揪心的,是那位懷胎八月的准媽媽,在被多次謀殺未遂後還是被無情殺害。
在此之前,他曾「製造」過多個虛擬情人同妻子聊天,甚至托朋友假裝妻子情人到家中鬧事,事後又在岳父家拔開天然氣介面,企圖讓妻子煤氣中毒而死,但最後被岳父及時發現,才不至於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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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的情人並不存在妻子會死不承認,拔開的煤氣介面岳父僥倖發現做出補救,但壞掉的良心,縱是華佗在世也回天無力。)
01.
愛錯人不可怕
可怕你愛的不是人
我想,如果真有來生,那位含冤而死的准媽媽一定不會再去選擇跟這樣一個泯滅人性的敗類步入婚姻,甚至連在人海中擦肩而過都會避免。但這人生,向來沒有如果一說,或許她臨死都或許無法相信那個人真會對她下毒手。
(如果重來一世,寧可自毀雙目也別與之為伍。)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過如此,你心甘情願將自己餘生交付那個人手上,對方卻處心積慮為你設局,所謂同床異夢,這該是最直接表現了。
反觀那位所謂的丈夫,儘管初中學歷,但心思縝密到足以匹敵懸疑小說中的兇手,或者說他看多了懸疑小說所致。因為妻子不同意離婚就將她置於死地,手段狠毒到前所未有。
這個世界正因為這類人的存在變得可怕,與其說女人恨嫁,不如說男人連所謂家庭中最基本責任都無法承擔。
02.
別讓你的人生
毀在變心男人的手裡
曾經遇到過一位大姐,隆冬刺骨的寒風中飄著細雨,當時已到半夜,我正跟朋友吃著夜宵,她挺著6月有餘的大肚子騎著電動車載著婆婆到處找她那不務正業的丈夫,朋友接到她電話,我們前去看時,她婆婆在一旁哭天抹淚,她心如死灰般得平靜。
(哀莫大於心不死,一旦對某人死心,離婚只能代表新生。)
她跟丈夫已經有了一個八歲的女兒,而女兒的生活軌跡,似乎早與那所謂的父親脫軌,從小到大,女兒甚至連短暫的父愛都沒享受過。在娘家她是獨生女,自小被父母捧在手心,有了女兒後,她做起了全職媽媽,從尿布都不會換的新手媽媽變成一切瑣事得心應手的家庭主婦,即便這樣,悲劇還是沒能忘記她。
時至今日,我腦海里都能清晰浮現出那天的情形,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一個人的渣永遠不會有底線。
她起訴離婚,丈夫也同意,但同時查出來已經懷有身孕,她深知孩子是自己的命根子不能打掉,於是只好繼續耗著,但她丈夫,吃喝嫖賭樣樣佔全,甚至欠下大筆外債。可她的餘生,卻只能繼續與之糾纏。
女人永遠以感性處理問題,所以最容易受傷的也是女人,因為很容易被一時的花言巧語迷惑,於是守著一個個陰謀一錯再錯。
03.
所謂安全感
還是需要自給自足
看到這則新聞中的被害人,我又想起去年陝西榆林的孕婦跳樓案,想到這兩位孕婦共同的可悲之處,她們都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了自以為能相伴一生的人手裡,卻從沒意識到,除了自己,誰也不會給她們真正的安全感。
(你保他家庭無憂風雨無虞,他未必護你周全待你如初。)
我曾不止一次強調,這個社會雖然提倡男女平等,但男女始終有著極大的差異,女人若想要十足的公平,只有讓自己變的強大到足以制定規則,否則一切都是泡影。
有位朋友,在被丈夫家暴後毅然決然選擇離婚,她提出起訴後,丈夫不止一次跪在她面前,但她鐵了心打定主意離婚,丈夫無奈,只好同意離婚。
事後跟朋友提起,我也被嚇得不輕,家暴時打你的是他,下跪的也是他,那麼將來你一旦回頭,做出更極端事情的,也必然是他。
當你把生命交到別人手裡時,也就意味著默認他人對你的一切行為,這其中,自然包括殺了你。我無法去口誅筆伐那位兇手,畢竟從第三者的角度來看,這個男人是愛她的,愛到足以為了她去殺人,但她卻永遠等不到他再與自己苟且那天,這又是另外一種悲哀。
我只能再一次提醒所有女性朋友,你的人生,只有你自己擁有行使權,寧可你背負自私自利的罵名自己活的瀟洒,也別將自己的生命安危交付他人手中提心弔膽。
(生命何其美好,拒絕敗類是對它、對自身最大的尊重與保護。)
我理解女人恨嫁,也理解越來越多婚姻內飽受壓迫決意離婚的女人,我更理解那些一時衝動會傷害妻子的男人,因為他們的世界裡,女人只是屬於他們的物品,可以肆意踐踏。但我最理解的,是這類禽獸不如的男人永遠孤獨終老,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更多悲劇。
紀霏嫣 / 文字丨
TC/ 編輯丨
Used To Love Her / 音樂丨
《史密斯夫婦》 / 配圖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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