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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燒腦!他錘殺5人,把屍體用水泥砌在房間里,6年後才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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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路上他「娶」了兩個女人。

為了100萬元

他連殺5人

有自己的高中同學

高中同學的連襟

高中同學的發小

高中同學的朋友

……

殺人後,

他把屍體用水泥砌在房間里

6年後才被發現

……

19日上午,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奉命將他押赴刑場,

執行死刑。

被抓時,

一名濟南刑警對他的印象是

「情商、智商、

心理素質極其超群」,

被抓後,

他甚至表示想當號長,

並稱若沒有當時的貪念,

自己早就位顯祿高。

他叫何東升。背負5條人命。

1996年,何東升在山東濟南殺害5人並藏匿屍體,2002年8月因轉移屍體,他被舉報後攜款潛逃,被公安部列為A級特大殺人逃犯。

為佔有100萬先後錘殺5人

先來看幾組關係,除何東升外,其他人物均為化名——

何東升的高中同學 王丁,歿年28歲

王丁的連襟於顯,歿年29歲

王丁的初中同學張小偉,歿年28歲

時任濟南市某銀行會計科副科長

王丁的高中同學李封,歿年28歲

某銀行職員

王丁的朋友桑令達,歿年26歲

案發

因為100萬

1996年12月,何東升與高中同學王丁及王丁的連襟於顯預謀後,王丁騙取其初中同學時任濟南市某銀行會計科副科長張小偉的信任,將該行的100萬元用於申購股票。

股票中籤後,張小偉、王丁等將99.7萬元餘額轉存至活期存摺上,後王丁又通過他的高中同學某銀行職員李封,使該款提前到賬。同月18日下午,王丁的朋友桑令達等人先後用該存摺取款14.7萬元和85萬元,並將該款送至何東升承租的濟南市天橋區某小區603室。

謀殺

見財起意

何東升為佔有該款,在603室持鐵鎚猛擊桑令達頭部致其死亡,隨後又將李封騙至該室以同樣手段殺害。

次日,何東升又以同樣手段在該室先後殺害張小偉、王丁、於顯。

經鑒定,桑令達、李封、張小偉、王丁、於顯均系嚴重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

2002年8月因轉移屍體,何東升被舉報後攜款潛逃,被公安部列為A級特大殺人逃犯。

藏屍

砌於牆里

何東升殺人後將屍體藏匿,過了6年才被發現。

1997年春天,何東升的同學崔某與妻子結婚後一直沒地方住,何東升將其在天橋區的一套位於六樓的房屋提供給崔某夫婦居住,但有個條件:西屋必須上鎖。

崔某夫妻對老同學的「好心」十分感激,遵守承諾不進西屋,一住就是6年。這6年間,崔某夫妻從未察覺,與自己一牆之隔的西屋裡,竟然埋藏著五具屍體!

直到2002年8月,崔某妻子的親戚來濟南玩,覺得西屋閑置著很浪費,便好心地建議將房門打開。崔某夫妻找來鎖匠開門,跟親戚一起將西屋打掃了一下,開窗透氣。他們在室內發現了一個類似土炕的水泥檯子,崔某妻子的親戚甚至還在檯子上躺了躺。

崔妻親戚曾證言:「檯子靠著窗戶邊的牆,比窗檯稍矮,通體用紅色的絨布貼著,我有時躺在上面看書,感覺檯面挺硬,像是木頭的。」

但是很快,何東升的電話就打來了。他在電話里質問崔某,為何進了西屋。原來,何東升從高架上經過時,看到西屋的窗戶被打開了。為此,何東升要求崔某一家馬上搬離自己的房子。

崔某夫婦離開後,何東升找人從西屋裡陸續搬出了七八個散發著惡臭的大包袱,對外號稱「文物」。但這種拙劣的掩人耳目並沒有起到太大效果,警方很快就接到了市民舉報,從市中區的一處居民樓院內小房地下發現了這些所謂的「文物」——那是王某等5人的屍體。

而此時,何東升已經出逃。

按照法院還原的案件時間來看,王某等5人被害,時間大約是在1996年12月。12月份的濟南已經入冬,再加上掩藏屍體時,何東升專門砌了一個類似土炕的檯子,並用水泥封堵。在寒冷天氣與密閉環境的共同作用下,死者的遺體並未像暴露於荒野那樣迅速腐爛。

之後的1997年春,何東升為掩人耳目,將房子借給了同學崔某夫婦。

作證時,崔某這樣描述當年入住時的情景:「房子是新裝修的,新刷了牆、油漆了門、窗框,地面是新鋪的瓷磚,聞不到油漆味,感覺房子裝修後放置一段時間了。」

或許正因為採取了所謂的「密閉措施」,才讓崔某夫妻在這裡居住多年都沒有發現異常。甚至崔某妻子的親戚躺在那個「神秘的檯子」上看書,也沒有發現蹊蹺。

但是何東升始終提心弔膽著。2002年8月,當他在高架路上看到西屋關閉6年的窗戶被人打開後,驚慌失措之下慌忙趕走了崔某夫婦。六神無主的何東升慌亂之間選擇「移屍」,但是打開封印屍體的檯子後,尚未完全腐壞的屍體一接觸到8月炎熱的空氣,迅速開始腐敗,散發出刺鼻的惡臭。

雖然何東升對屍體進行了包裹,並且對外謊稱「文物」,但難以掩蓋的刺鼻屍臭,還是讓事情敗露了。

逃亡

路上他「娶」了兩個女人

何東升的前妻這樣描述他:「性格內向,不愛說話,但社交面很廣,外面朋友很多。」

2002年,何東升將5具屍體轉移後潛逃。2004年,何東升的前妻按照法律,與「失蹤」的何東升離婚。

殺人在逃的何東升,假借「陳君」「馬飛」的身份,竟然在四川和雲南過上了逍遙日子,先後娶了阿蘭和曉梅(均為化名)兩個「媳婦」。

何東升的「第二任妻子」阿蘭說,「陳君(指何東升)從山東開了結婚證明,我們在四川巴中登記結婚,陳君自稱是做生意的,沒看到他做什麼生意,但他出手大方而且有錢。」

2002年8月,在德州某酒店干服務員的阿蘭,與何東升相識。而這個時候,何東升剛剛出逃,自稱「陳君」。

2003年,與丈夫離婚的阿蘭,在四川巴中與「陳君」登記結婚。「出手大方」的「陳君」,先後在昆明、巴中花費90萬元購買了三套房產,還給了阿蘭很多生活費。為了取得阿蘭的信任,何東升還安排她多次見了自己的「母親」和「妹妹」。

但阿蘭不知道的是,何東升2005年就把昆明的兩套房子給賣了。直到2008年6月,由於長時間聯繫不上丈夫,阿蘭一路找到了濟南,見到了真正的陳君,這才知道丈夫的身份是偽造的,她嫁的人其實是何東升。當然,她之前見到的所謂「陳君」的母親和妹妹,也全都是偽造的。

更離譜的是,阿蘭的弟弟曾經幫何東升偽造過另外一個假身份:「馬飛」。利用這個身份,何東升背著阿蘭,於2004年經昆明的婚姻介紹所認識了女子曉梅,並與其「結婚」。甚至,還在當地生育了一個女兒。

何東升的「第三任妻子」曉梅說:「馬飛(指何東升)自稱在濟南做保健品生意,經常出差數月,回來在家住幾天再出去。當時我父母出了房子首付,他說還貸,但還了兩萬他就還不起了,就由我父母還貸了。」

2009年3月7日,何東升被公安機關抓獲。

濟南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罪犯何東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宣判後,何東升不服判決,上訴。山東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並已向濟南中院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濟南中院奉命於1月19日將罪犯何東升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來源:南方都市報綜合自新晚報、濟南時報、濟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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