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被遣返 羅興亞難民列條件要緬政府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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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在孟加拉的羅興亞難民希望緬甸政府能給予他們公民權。
據聯合早報網報道,孟加拉難民營的羅興亞領袖列出了一系列條件,要緬甸政府履行後,他們才願意被遣返。
緬甸和孟加拉日前達成協議,同意在兩年內把近幾個月來湧入孟加拉的羅興亞難民遣返緬甸;這項計劃最快可能在下周展開。
六名自稱代表若開邦40個村莊的羅興亞長老向路透社展示了他們的請願書,上頭列出了一些條件,並表明在緬甸政府履行這些條件之前,他們不會回返家園。
這份請願書的內容可能還會做出更動,但據路透社所知,羅興亞難民要求緬甸政府公開宣布給予他們公民權,並將他們納入緬甸受承認的少數民族名單中。
他們也要求把原本屬於羅興亞人的土地歸還給他們,並為他們重建房子、清真寺和學校。
此外,羅興亞人要求將涉及殺戮、掠奪和強暴等暴行的軍方人員繩之以法,同時釋放在打擊叛軍的行動中被囚禁的「無辜羅興亞人」。
來源: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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