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殺人案?
很多殺人犯殺人是為了錢,但為了幾塊錢就殺人的不多見,在新中國歷史上,就有這樣一個殺人狂魔,他總計殺了48人,只搶到了573元,人均不過搶了不到12塊錢,更為可怕的是,這些人都是被他騙到家中殺害的,這個殺人狂魔名叫龍治民。
龍治民,陝西省商縣(今商州區)仁治公社龍砭子大隊人,他在家中製造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個人惡性殺人案,直到2001年才被人改寫。
龍治民6歲喪母,因是家中獨子,從小嬌生慣養,但他天生長得矮小,在學校受人歧視,他本來很愛讀書,當由於時代原因,學無所用,於是自暴自棄。身體上不如人,讓龍治民沒辦法吸引到正常女性的愛慕,沒辦法,他只能娶一個殘疾女子閆淑霞,這讓龍治民心態更加失衡,整個人更加變態。
包產到戶實行後,龍治民失去了吃大鍋飯的機會,但他沒什麼勞動力,妻子也是殘疾,所以他面臨嚴重的生存問題,為此他開始走上殺人劫財的邪路。龍治民的辦法是以修豬圈、挖蘿蔔坑為借口,把人騙到自己家中,然後殺人劫財。
通過這種方式,龍治民先後殺掉了48人。龍治民殺人得到了他妻子閆淑霞的協助,二人殺人後,將被害人屍體埋在自己門前的地里,而一些被害者由於沒來得及掩埋,就被龍治民夫妻用化肥袋裝起來放在家中,以至於龍治民家中充滿惡臭,村民都不願意去,這反倒方便了二人作惡。
龍治民殺人就是為了不勞而獲,為了搶劫錢財,但他自己並不這麼認為,反倒振振有詞的對公安機關說自己是「為國家除害」,他的理由他自己有「三不殺」: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自己只殺「我只殺殘廢人,只殺愚昧無知憨憨傻傻……」
當然,事實並不是龍治民說的那樣,他殺的人中大量都是青壯年勞動力,是家庭生產的主力軍。不過,龍治民也確實殺智力或身體有殘缺的人,這或許與他自己身體上有殘缺和妻子是殘疾人有關。
更為可怕的是,或許是源於某種「愧疚」,龍治民的妻子閆淑霞在殺人案中充當了幫凶的角色,為龍治民打下手,作掩護,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是在違法犯罪。
很多被害人出於善良或者想掙點錢的目的,輕信龍治民的花言巧語,結果自己親手為自己挖了「埋葬坑」。
1985年8月30日,龍治民夫妻二人被判故意殺人罪,二人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1985年9月27日,龍治民夫婦被槍斃,但這也只能稍微告慰那些不幸的遇難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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