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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相戀三年,提及結婚我猶豫了

紅塵

心語

傾訴人:阿坤

男 28歲

整理:淑婭

「3年前,我談了一個女友,第三次約會我們就發生了關係。同居三年,彼此相處倒也融洽,可一提及結婚,我就想逃避,總覺得她太隨便了,希望能找一個矜持點的女性作伴侶。」1月20日,家住牡丹區的阿坤向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講述了自己的心結。

1

一見鍾情,

三見定情

2015年,我認識了小岩,她長得白凈,笑起來很甜。初相識我就對她很有好感,便半開玩笑地追她。第三次約會時,我們就發生了關係。我很意外,沒想到自己這麼快就追上了她。

此後,我倆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常做一般情侶都會做的事情,偶爾也會來點小浪漫。

小岩很內向,話不多,和她相處起來很輕鬆、沒壓力。

我喜歡玩遊戲,小岩常在一旁靜靜地看著,無聊時就看書,從不因此跟我發生口角。

我承認,我們在一起時,經常是小岩遷就我,她會包容我的一些壞毛病。

大學畢業後,我回到菏澤上班,父母給了一套房,我就自己搬出來住了。

起初,小岩每隔三天會來我家打掃衛生,後來我覺得家裡多個人挺好的,能做飯、打掃衛生,她一來,我就感覺家裡有了煙火氣息,而不僅僅是一個住所。於是我提議小岩搬來同住,她猶豫了一下就同意了。因為她家在縣城,她在菏澤工作,一直是租房子,其家人也很少來菏澤。

從那以後,我倆便開始了同居生活。

2

同居三載

不談婚姻

同居後,小岩把我照顧得不錯,我父母知道後,也沒多說什麼,只是囑咐我,別讓小岩吃虧。

就這樣不咸不淡地和小岩戀愛了三年,其間我們也有磕磕碰碰,但都過來了,我的朋友和父母也都認同了小岩。這中間小岩也試探過結婚的事情,但都被我敷衍過去了。

今年我28歲,小岩27歲,我父母開始催婚,小岩的父母也一樣,我變得特別煩躁。小岩是不錯,我也覺得挺好,但我不太想和她結婚。因為她太好追了,我幾乎沒使勁呢,她就答應做我女友了,而且我們僅僅約會三次,她就和我發生了關係,是不是有點太隨便了呢?

這三年來,都是小岩照顧我多一點,戀愛嘛,怎麼樣都可以,但一涉及到結婚,我就有點猶豫,我真的能和小岩共同生活幾十年嗎?小岩可以一心一意地對我嗎?這我就不敢肯定了。要知道,小岩當初跟我的時候可沒猶豫,萬一她以後再遇到誘惑,該怎麼辦呢?

3

心結難解

是分是合

今年元旦假期,小岩回了家,歸來後就鬱鬱寡歡。我問她怎麼了,她說父母要求我們儘快結婚。我一聽,頓時沒了興緻。小岩就開始哭訴,說自己為我付出了那麼多,為什麼我總是不提結婚的事情,為什麼我一聽到結婚就逃避?何況我們現在的狀態和結婚差不多,只不過少了個證書而已。

但我心裡可不是這樣想的,雖然我們的關係離結婚就差領證這一步了,但就是這一步,讓我的腿似有千斤重,就是邁不過去。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嫌棄她的理由確實難以啟齒,無法對小岩明示。

最近小岩鬧著要分手,說如果我不和她結婚,就不要再浪費她的青春。我父母也逼我儘快結婚,還說誰家兒女結婚了;和我一般大的都有倆孩子了……

我很矛盾:分手吧,捨不得,畢竟我倆相處三年了,也磨合得差不多了;結婚吧,我又心不甘情不願。這可怎麼辦呢?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專家點評

zhuanjiadianping

俗話說,越是容易得到的東西越是不珍惜。在我的心理諮詢中,也常見這樣的現象,越是容易約到號的就越容易失約;越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等待才能約到號的,一般都會按時赴約。人的心理就是這麼有意思,經過千辛萬苦得來的東西會加倍珍惜,而對於輕而易舉得來的往往不會在意。

阿坤的愛情來得太容易,第三次約會就和小岩發生了關係,也因此確定了戀愛關係,又很快地過起同居生活。這一切都來得輕而易舉和平淡無奇,又有什麼可珍惜的呢?很快他們在婚前就過起了婚後才有的生活。而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對方為你洗衣做飯便會習以為常,甚至認為對方把所有的家務都承包了更好。阿坤一方面在提高對伴侶的要求,把對方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一方面又吝於付出,省略表達體貼、關愛的機會,親密關係的滿意度變得越來越低,愛的激情也在隨著日常生活的瑣碎而逐漸消失,所以對結婚也就沒有了嚮往。

阿坤對自己已經經歷的事情不再期待了,同時他對兩個人的親密關係並不是很自信,當小岩提出結婚的要求時,他開始猶豫,他不確定小岩是否可以照顧自己一輩子,因為這個不確定, 阿坤的內心是矛盾的,既有意願,又有不情願;既想留下來,又想離開;既想尋找新機會,又不想丟掉眼前的機會。他自己的內心沒有答案,或者根本不希望任何一個答案的到來,因為有選擇就意味著不完美。這時,任何人的勸解、安慰和保證,對他都無濟於事。

但是,我要對阿坤說的是,不是確定了對方可以愛你一輩子,你才可以娶她,也不是容易得來的東西就不是好東西,人生本就是一段未知的旅程,唯一可做的決定是自己如何面對這種不確定。每一份婚姻里,都是既有意願,也有不情願。所以你要做的是,不是揣測人心,而是塑造未來。或許你永遠都在猶豫,但也可以帶著不確定往前走,這種內心的不確定,只有自己經歷了才有答案!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副教授、心理治療師劉 英

律師視點

lvshishidian

阿坤的這種想法有些混賬和不負責任!真替小岩憤憤不平。

與女友第三次約會就發生了性關係——不能只怪小岩不夠矜持吧?你若是對感情負責,忍住性衝動不強求,也不會有今天女友太好追而不願結婚的荒唐理由了。

我為小岩鳴不平的關鍵原因是:你與女友已相處三年,並未婚同居,女友作風是否正派,對你們之間的愛情是否忠貞,你應該很清楚。小岩對你照顧有加,溫柔體貼,懂得包容,就連你的父母都叮囑你不能讓小岩吃虧,可見,他們對這位準兒媳是比較認可的。小岩性感內向,會做家務,對你忠誠,不講任何金錢條件與你同居,對你的愛是不附加任何條件的百分之百的投入。若是小岩在生活中是個很隨便的女子,怎會像妻子似的對你若此投入、這般照顧、包容,執著相戀三年?又怎會得到你父母和朋友的認可?要我說,小岩是發自內心地深愛著你,為了愛情已低到塵埃里。

阿坤與小岩雖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已有夫妻之實,已柴米油鹽醬醋茶地同居生活,就像阿坤所說他們之間就差辦理結婚證了。但就這一步之遙,法律對他們的定性就截然不同:辦理結婚證就是合法的夫妻關係,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不辦理,就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不受保護。

阿坤,小岩好追,是因她太單純又太愛你,也許是對你一見鍾情,就心甘情願把自己交給了你,如電影《泰坦尼克號》中羅絲和傑克的愛情。愛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要對愛你的人負責,不要辜負小岩對你的一片真心,也不要讓她再苦苦等待。否則,待到她絕望後離開你,你就只有空悲切了!

若是一個男人真愛一個女人,就會給她一個名正言順的家和一樁穩定的婚姻。阿坤,愛小岩就給她一場「體面」的婚禮和真誠的承諾。不愛就趕緊放手,讓她儘早尋覓到能開花結果的穩定愛情,畢竟你們兩人已快到而立之年了。

真愛難覓,且行且珍惜;真愛不風流,要勇於擔當和負責。搖擺不定、猶豫不決的愛情觀不可取,只會誤人誤己。

山東君誠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光玲

迴音壁

上周,本版刊登了《前夫不讓見兒子,我該咋辦?》一文,講述了春霞的心事。現擷取微信公眾號精選留言如下:

@彥:春霞女士你好!東明盛產西瓜等特產,你卻挑了一個外皮光鮮內瓤霉變的劣瓜。現在再多的憤怒、抱怨、不滿,隨著離婚判決法槌的落定,終將成為你婚姻失敗的教訓。至於你行使對兒子的探視權,《婚姻法》第38條和第48條都有明確規定,無須贅述,請認真學習,依法辦事,切記盲目,避免賠了兒子又傷情。

@菏澤新志:前夫巧妙地將財產轉移,她卻一無所知,由此可見求助人是多麼的粗心大意。事情已經發生了就不要再抱任何幻想了,既然撕破了臉,既然受到蔑視,那就應該收集證據進行個人應得權力的爭奪。從表面上看,她爭的是兒子的探視權,其實還是對那個曾經的家心存幻想。硬下心腸走好自己的路,只有你精彩了,才能讓自己贏得更多,淚水漣漣只會讓自己失去更多。

@孫繼亮:母子關係如同十指連心,永遠解除不了。畢竟夫妻一場,男方還是讓前妻和兒子相見並適當補償吧。

@開心媽花:有人說,婚姻里最考驗人性的莫過於男人的窮困潦倒和女人的年老色衰。男人出軌,似乎是目前這個社會的常態。如果僅是一時糊塗,還可諒解;倘若心已走遠,還是好聚好散吧。緣盡時,不要奢望對方有善意,比如對方惡意轉移財產,只給了你35000元。當公婆無端指責孩子「沒教養」,當對兒子的探視權被無情剝奪時,我能想到春霞前夫一家人的品行。春霞,擦去淚水,用法律武器來維護你作為母親的探視權力吧。然後,好好生活,人生在世,都是自己成全自己。

@大海:聽了春霞的故事,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丈夫婚內出軌本是過錯方,為何離婚分配財產時春霞只分得35000元錢?自己不懂法律可以找律師呀。還有兒子的探視權,在離婚判決書上應該有明確規定吧?趕緊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秋韻:文中的前夫簡直惡劣到極點,婚內出軌,轉移財產,無視病中妻子的心情而要求離婚,離婚後又剝奪對方對孩子的探視權!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婚後已經有了2個孩子,即使沒有愛情,親情總該有吧!可是文中的前夫沒有絲毫的人性。「與虎狼居,焉能全焉」,離婚於春霞而言,是好的結局。但此時的春霞要毫不猶豫地尋求法律援助,捍衛自己的權利!友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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