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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稱是清朝總兵的後人,拿出總兵腰牌後,專家卻說建議上交

在湖南省有一位72歲的老人聲稱自己是清朝總兵的後人,而且自己還有祖傳的信物為證,這名老人叫易邵白,他的祖上是曾國藩湘軍的總兵,其中老湘營的易德麟,官至提督一職;易邵白的六世祖易真有,因協助王鑫創建「老湘營」有功,被封為了一品建威將軍;還有叔高祖易文光也為朝廷立下汗馬功勞,被清廷賜予正二品武顯將軍,官總兵,加提督銜。而這塊總兵腰牌就是其叔高祖易文光解甲歸田時留存下來的。在之後的日子裡,雖然易家已經沒落了,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家裡的很多收藏品陸陸續續的賣了一些,所以易家後人還過得比較不錯,但這塊總兵腰牌是無論如何也沒有賣出去的,因為這是他們家族的榮耀。

後來經過專家鑒定,這塊僅有手掌大小的腰牌,無論是材質還是傳承,都符合歷史的記在,這塊總兵腰牌前面有個令子,後面刻的是總兵腰牌。專家認為這確實是當時的總兵腰牌,對於這樣的文物,對於研究清朝歷史很有價值,所以建議老人把這個總兵腰牌上交相關部門,這樣能夠得道更好的保存和發揮更大的價值,老人認為這是祖上傳下來的寶貝,還要傳給後代,所以婉轉的拒絕了專家的建議。

總兵是個什麼樣子的官職呢?

明朝時期,總兵的職務一般是統籌全局,但沒有定幾品。清朝的時候,為了鞏固各地和鎮壓反清復明勢力,各地都設置了巡撫、總督,專門把持軍政大權,而指揮作戰的,就是一個個武官總兵了。總兵官本為差遣的名稱,無品級,遇有戰事,總兵佩將印出戰,事畢繳還,後漸成常駐武官。由於是戰時指揮官的身份,總兵的資格審核十分嚴格,全國大概就只有83個登記在冊的總兵。如此重要的職位,當然會有一個身份標誌,就是一塊總兵腰牌,能夠起到調兵遣將、任免軍官的作用。到了現代,腰牌已經消失於歷史長流,只存在於史書上了。可見老人的祖傳的腰牌確實有很大的研究價值。

我國關於文物的規定

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我國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同時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但該法規中明確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追繳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

(二)未按照規定移交揀選文物的。

文物上交是法定的義務,上交可以給物質獎勵也可以給精神獎勵,如果撿到不上交則是違法行為,還要受處罰。

由於沒有明確規定,各地在獎勵上的隨意性比較大。據不少文物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各地一般都是根據當地經濟情況、文物等級的高低來給予適當獎勵,這種獎勵的象徵意義大,精神獎勵要大於物質獎勵。

到底該不該獎錢,又該獎多少?近日,這一話題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人認為,文物上交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不應該給予物質獎勵,有人認為應該按文物價值獎勵。

有文物專家認為,如果獎勵太低,會打擊上交的積極性,應該適當提高獎勵標準。獎勵應以精神及榮譽激勵為主,但同時也要考慮物質方面獎勵的力度。

有專家認為,可以設立文化遺產保護舉報獎勵基金,對保護文物者按貢獻大小給予獎勵,對於珍貴文物的發現者、上交者,可以考慮在文物收藏、展覽等活動中給予署名,以資鼓勵。

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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