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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事變後,毛主席怒斥蔣介石:若做不到這十二條,這事沒完!

關於皖南事變大家一定不陌生,1941年1月4日,皖南新四軍軍部直屬部隊等9千餘人,在葉挺、項英率領下開始北移。1月6日,當部隊到達皖南涇縣茂林地區時,遭到國民黨7個師約8萬人的突然襲擊。新四軍英勇抗擊,激戰7晝夜,終因眾寡懸殊, 彈盡糧絕,軍長葉挺被俘,副軍長項英等突圍後遇難,政治部主任袁國平犧牲。

皖南事變發生後,周恩來為《新華日報》題寫「為江南死國難者誌哀!」「千古奇冤,江南一葉;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的題詞,對國民黨頑固派進行了有力的聲討。

然而,僅僅是聲討是遠遠不足的,毛主席立即做出反應,他發表聲明說:「因為上述種種原因,故我們還是希望那班玩火的人,不要過於沖昏頭腦。我們正式警告他們說:放謹慎一點吧,這種火是不好玩的,仔細你們自己的腦袋。如果這班人能夠冷靜地想一想,他們就應該老老實實地並且很快地去做下列幾件事。」

那麼究竟是哪幾件事呢?根據毛澤東軍事文選的記載,一共有十二件事情。 第一、懸崖勒馬,停止挑釁;第二、取消一月十七日的反動命令,並宣布自己是完全錯了;第三、懲辦皖南事變的禍首何應欽、顧祝同、上官雲相三人;第四、恢複葉挺自由,繼續充當新四軍軍長;第五、交還皖南新四軍全部人槍;第六、撫恤皖南新四軍全部傷亡將士;

第七、撤退華中的「剿共」軍;第八、平毀西北的封鎖線;第九、釋放全國一切被捕的愛國政治犯;第十、廢止一黨專政,實行民主政治;第十一、實行三民主義,服從《總理遺囑》;第十二、逮捕各親日派首領,交付國法審判。

毛主席曾嚴厲的說:如能實行以上十二條,則事態自然平復,我們共產黨和全國人民,必不過為已甚。否則,「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我們是珍重合作的,但必須他們也珍重合作。老實說,我們的讓步是有限度的,我們讓步的階段已經完結了。他們已經殺了第一刀,這個傷痕是很深重的。他們如果還為前途著想,他們就應該自己出來醫治這個傷痕。「橢序補牢,猶未為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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