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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刺殺女王,政府卻撥公款請他度假

昨天,波叔關心了英國王室的頭髮(禿頭傳男不傳女。女士們,為自己歡呼吧!),很多小菠菜的關注點不在線,居然紛紛表示對這個家族深感興趣。

好吧,你們既然關心家族故事,波叔就來講講。

說巧也巧,前不久,37年前關於這個家族的一樁案件才解密——英女王遇刺案。

那是1981年,英女王訪問紐西蘭,遭到一名少年開槍刺殺,幸好逃過一劫。但是,紐西蘭政府當時不僅隱瞞了事實,還撥了公款給殺手度假……

話說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今年91歲了,以超長待機和喜歡養柯基聞名於世。

別以為女王好當。

沒事被人騷擾那都見怪不怪——

比如莫名就有人闖進白金漢宮了;

出門吃個飯也被醉漢當眾騷擾了;

晚上散步還差點被侍衛誤殺……

歷史上白金漢宮最出名的入侵事件,是一個名叫Michael Fagan的,在1982年7月9日清晨順著排水館爬進了女王的房間,和女王聊了10分鐘後,女王才瞅準時機按了警報。

不過,這些都是小風小浪啦,1970年出訪澳大利亞,女王遭遇了一次真政治刺殺。

當時,看英皇室非常不順眼的澳大利亞共和黨人,在女王乘坐的火車鐵軌上放置了大塊木樁,想讓專列脫軌。

要不是因為當時司機開得「異乎尋常地慢」,女王最後幸免於難。

如果真成功了,「英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久君主」的稱號,恐怕就得換人了。

這事太丟人了,所以當年被澳大利亞政府給強壓了下來,直到2009年才被曝光。

同樣的事情,竟然又再次上演。

這次,朝她開槍的,不是什麼驚天犯罪團伙,而是一個17歲的高中生——克里斯托弗·約翰·劉易斯(Christopher John Lewis)

1981年10月14日,女王來到紐西蘭達尼丁市進行訪問。

在此之前,劉易斯便開始在附近尋找最合適、最安全的藏身點。他選擇了亞當斯大廈,因為女王要訪問奧塔哥博物館,這座大廈正好在對面,方便下手。

訪問那天,現場人山人海,約3500名民眾到場歡迎,大家紛紛想要一睹女王的風采。

劉易斯若無其事地用舊牛仔褲包著手槍,走進亞當斯大廈,選擇5樓一個正對著博物館大門的衛生間。

拿出包好的22口徑步槍,帶上手套,打開窗戶,等待。

5分鐘後,女王乘坐的勞斯萊斯開了過來。

車隊停下來,就是現在!

砰。

負責安保的警察聽到了炸裂聲,但之後就沒動靜了。

所有警察都朝四周查看,但什麼都沒發生,女王也繼續行動。

因為當時現場歡呼聲太大,很多民眾也沒有注意到槍聲。

實際上,劉易斯朝女王開了一槍,但技術不夠,子彈從女王頭上幾公尺掠過,並沒有擊中任何一個人。

暗殺計劃失敗後,劉易斯破罐破摔。

回家後,他繼續領著自己的小夥伴,戴上頭套,拿著霰彈槍,搶劫了附近一家郵局。

劉易斯沖在前面,跳過櫃檯,往自己的大背包里裝滿了現金,拍拍屁股就走人。

為了破獲這樁持械搶劫案,警方逐家上門排查。沒想到,拔出蘿蔔帶出泥,順帶把之前的刺殺女王一案也給破了。

劉易斯承認自己參與了女王的暗殺行動,帶著警察,來到當時作案的亞當斯大廈,找到了作案工具22口徑手槍。

在他的家中,警方還發現了王室的剪報,以及作案的手繪地圖,地圖上寫著這麼一句話:

Operation = Ass QUEB

開什麼玩笑?!

眼前這位17歲高中生,不僅是強盜,還是一個刺客。

警方對他進行了8次審問。

令人頭大的是,每次審問,劉易斯都會給出不同的回答,甚至和之前提供的證詞完全自相矛盾。

剛開始時,他說不是自己想動手的,背後的主使者其實是一個化名雪人的英國男子。雪人大約22歲,身高172厘米,是新納粹英國國民陣線的一位成員。

但警方對他說的話半毛錢都不相信。

最後他終於承認,壓根沒有所謂的雪人,自己就是整個行動的主使者和執行者:

我一直在講一些不真實的事情……我現在想糾正一些事情。

主要問題涉及到代號為雪人和北極熊的兩個人。

這些人都不存在,他們都是我捏造出來的。

按照當時紐西蘭的法律,暗殺外國政要,最高可以判叛國罪,而叛國罪最高徒刑,是要判死刑的。

但是,這事兒太丟臉了,當時的紐西蘭總理馬爾登怕刺殺案曝光,英國皇室從此就不來訪問紐西蘭了,於是當局決定要把案子壓下來。

劉易斯的律師認為:

紐西蘭發生暗殺女王事件,這實在是一件非常重大的政治事件,重大到甚至無法處理。

政府認為劉易斯只是個有點過於瘋狂的高中生,因為他的成長環境非常惡劣,所以對他也不會太過苛刻。

結果,劉易斯只被以在公開場所藏槍的輕微罪名,判了有期徒刑三年。而他提供的證詞,也成了國家高度機密,誰都不能說。

猜猜劉易斯什麼反應?

他很失望:

只有兩項罪名?

接著非常輕佻地吹了一聲口哨:

如果子彈真的擊中了女王,是不是就是叛國罪了?

當年年底,劉易斯就被送進了監獄,兩年後被移監至精神病院。

即使被困在鐵窗里,劉易斯依然不安分。1983年,查爾斯王子和黛安娜王妃即將訪問紐西蘭,他又開始在病院里籌劃暗殺計劃,但幸好被院方及時發現阻止。

這些,都只是劉易斯人生計劃中的一部分。他的目標是什麼呢:要做紐西蘭最偉大的罪犯。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可謂絞盡了腦汁。

用劣跡斑斑四個字來形容劉易斯的一生,一點都不過分。

幼兒園時,他把一個小朋友從滑梯上推了下去,被園長退學;

小學時,跟老師干架;轉學後,帶著色情雜誌去上學;

到了高中,開始拉幫結派,看誰不順眼,就找人家出來單挑,往死里打。

連他自己也說,在整個高中,犯錯被懲罰最多的,他敢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為什麼這麼暴力?

劉易斯把鍋,甩給了原生家庭。

從小他的家庭就不幸福,親生父親早早拋棄了娘倆。母親改嫁,繼父對劉易斯,就是典型的棍棒教育,動不動就用皮帶抽。

他覺得自己很孤獨,生活很痛苦:

飽受暴力之後,讓我非常憤慨。沒人可傾訴,這些痛苦都內化到我的骨子裡了。

得不到發泄,他就向無辜的人下手,老師、同學,都是他的霸凌對象。

年紀越大,他的暴力程度也開始不斷升級。

他和幾個夥伴,組建了自己的幫派——國民游擊隊。不知從哪裡搞來了槍,就開始潛入學校偷東西、沿路敲詐勒索,什麼都敢幹。

心情不爽時,連自己的小夥伴也不放過,曾經有一次,就直接把槍頂著小夥伴的太陽穴。

在幫會的其他成員看來,劉易斯非常憤青、冷血:

他對全世界都不滿,每個人都非常怕他。

更可怕的是,他的思想十分激進:

他永遠十分好奇,總想知道奪走一個人生命是什麼感覺。

暴力的種子在他體內不斷生根發芽。如果說這些搶劫打架,只是前菜的話,真正的豪華大餐,就是17歲那年的暗殺女王計劃。

計劃失敗,被抓緊監獄、關在精神病院,再多的懲罰,也都無法讓他產生半點的反省之意。

出獄之後,劉易斯繼續勾搭了幾個小混混,從事以前的勾當,搶劫教堂、放火燒掉別人的商店。

進監獄——出獄——犯事——再進監獄——再出獄——再犯事……樂此不疲的死循環。

壞人會變好嗎?

不會。

牢也坐過了,精神病院也住過了,但劉易斯還是那個衝動、易怒、反智、暴力的人。

他的名字,已經被拉入了紐西蘭當局的黑名單。1995年,女王再次訪問紐西蘭時,為了安全起見,當局竟把劉易斯送到了大堡礁度假,免費讓他吃喝玩樂,只要不回紐西蘭就行。

兩年後,劉易斯因為涉嫌謀殺一名年輕母親,並且綁架她的孩子,再次入獄。

但劉易斯堅決不承認這次的罪名。

在等待審判期間,他開始撰寫自己的回憶錄。

沒多久,劉易斯在獄中自殺身亡,年僅33歲。在留下的遺書中,他依然堅稱自己是清白的,沒有綁架、也沒有謀殺。

到底有沒有做這些事情,可能只有劉易斯才真正知道。

但無論怎樣,即使接受了數不盡的懲罰,他依然沒有半點悔過之心。

接受暴力、發泄暴力。

壞人要變好,實在太難。

就算給再多機會,大多數的他們,依舊會選擇罪惡的道路。

他們的世界裡永遠只有自己,用罪惡的行為,滿足自己無恥的私慾。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波叔是信的。

今日心情 憤怒

缺愛,不是人做壞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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