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信仰誠然可貴,可是情義呢?
近期最火的劇,貌似非剛剛收宮的《風箏》莫屬,周末偶然點開,第一集還差強人意,第二集卻落了俗套,本打算棄劇,卻見有推薦說出人意料處在二十集以後,就從二十一集看到結尾,然後又折回來把前面的內容補了補課。
同是諜戰劇,少不得拿《風箏》和《潛伏》做了下比較,最大的差距似乎集中於兩點:一是《潛伏》里的智商是靠情節推進來佐證的,《風箏》里的智商則是劇中人自己誇出來的;再就是演員的演技,整體差了一個檔次。
個人感覺,僅就藝術水準而言,《風箏》實在算不上一部好的電視劇,它賴以吸引眼球的,或許正是它之前被禁的原因,即政治或歷史題材的尺度問題。它顛覆了曾經的洗腦教育對國民黨特務的認知,通過一個個血肉豐滿的人物告訴觀眾:在那個特殊的歷史時期,那些信仰了三民主義的國民黨人並非十惡不赦,他們中間同樣不乏信仰堅定、重情重義之輩。
同時,它還直面了每個卧底都會遇到的問題,你要在敵人那邊混得如魚得水,跟周圍的人勢必會關係融洽,在特定情況下,或許還要同患難共甘苦,而人是感情動物,養只狗都會有感情,更何況是活生生的人?因此,當有一天,那個卧底和曾經朝夕相處的故人兵戎相見的時候,他勢必要在信仰和情義之間做出取捨,勢必要經受世事難以兩全的煎熬。
劇中男主人公鄭耀先是信仰堅定的革命者,任憑經歷怎樣的情感煎熬,他依然選擇了忠於職守,驗證了真正的共產黨員的確是用特殊材料鑄成的。然而,考量他幾位親密關係人的死亡過程,作為普通人,卻很難不感覺到那信仰的冰冷,並且不由自主地為以鮮血澆灌過他的信仰之花的那些人潸然淚下。
先說宋孝安吧,解放後,他已經接到命令,可以回台灣贍養老母,喬裝改扮預備從碼頭那裡坐船離開,本來都可以矇混過關了,卻聽到了六哥的化名。為了與分別多年的六哥見上一面,才不小心露出了馬腳。
發現周圍有埋伏之後,他首先想到的是保護六哥的安全,不惜拿槍指著自己的腦袋逼六哥離開,中槍臨死時最後的遺言是,「臨死前還能見六哥一面,我宋孝安這輩子值了!」
可是,他到死都不知道,他最看重的六哥鄭耀先之所以出現在那裡,恰恰是為了配合公安抓他。
其次是宮庶,懷才不遇的宮庶為得到鄭耀先的賞識,作為狙擊手,幫他一槍狙掉了威脅到他生命安全的高占龍;隨鄭耀先去延安執行特殊任務時,曾冒死隻身跑過雷區。他有勇有謀,對六哥赤膽忠心,在鄭耀先將那些參與遊行的女學生視為給組織傳遞情報的棋子的時候,他卻對不諳世事的女學生充滿同情。
解放後,他本已長住香港,就因為接到台灣方面要讓鄭耀先負責大陸潛伏工作的密令,才返回山城尋找六哥。他在六嫂墳墓旁苦等幾日,終於等到了來上墳的六哥,實指望追隨六哥重整山河,六哥卻趁他不備把槍頂在了他後腦勺上。
如果不是太相信六哥,他不會重返大陸,不會被抓,也就不會被槍斃。
從信仰的角度,鄭耀先會覺得自己是出於無奈,誰教他們是國民黨特務呢?誰教他們手上有血債呢?
可是,誰手上沒有過血債呢?現實世界裡,是李宗仁沒有,傅作義沒有,還是國共戰場上被俘虜過來的士兵沒有?虛擬的電視劇里,同樣手上有過血債的四哥徐百川,最後不也成中央委員了?為什麼就不能給那些曾一起打過日本鬼子的弟兄們留一條生路呢?
宮庶死的時候,鄭耀先大病一場,他在病床上感嘆自己其實可以做的更多,似乎為當初沒有引導弟兄們棄暗投明而後悔。你可以為他辯解說他不能拿黨委派給他的艱巨任務來冒險。然而,以鬼子六的才智,他能拿捏不出個輕重來?可是,卻從沒見他有過哪怕是一次引導他們的嘗試。他對他們的仗義,不過是籠絡人心的手段,表面上當他們是兄弟,暗地裡卻把他們視為可以利用的工具,只是精打細算地謀劃著如何完成獲取情報的任務,他們的結局如何,原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列。
再就是林桃,作為鄭耀先的妻子,她一直以為兩個人都是國民黨特工,唯一不同的是一個屬於軍統、一個屬於中統。在面臨身份被識破要牽連到鄭耀先的時候,她都已經知道了他是共產黨,還是選擇犧牲自己來護他周全。為了防止別人認出她,她甚至在死前毀掉了自己最珍惜的容貌。
那一刻,他在她眼裡只是丈夫,她將對他的愛放在了首要的位置。換做鄭耀先,他會為她做這樣的犧牲嗎?
最後是韓冰,她與鄭耀先一個是「影子」,一個是「風箏」,所謂「高山流水遇知音」,從組織那裡得到的最後任務就是把對方給找出來。解放後的歷次政治運動中,他們的命運卻陰差陽錯地交織在一起,相濡以沫,發展出可以相伴一生的情誼。
浩劫之後,她已風燭殘年,對國家還能有什麼危害?如果他不說出她是「影子」,沒有任何人會懷疑她是國民黨。可是,他卻糾結於要完成最後的任務,非要讓她得到懲罰。因她的情報而死去的人有,可如果她在革命隊伍里只是在搞破壞而對革命毫無貢獻,怎可能得到那麼多賞識?而且,解放後的政治運動中,她已經受過那麼多磨難,還不夠功過相抵?
韓冰本著對他的了解,沒有一絲僥倖,抱著必死的決心等他來見最後一面,只因為當他是知己。那時候,一切均已塵埃落定,黨交給他的任務他也已圓滿完成,他既然同樣視韓冰為知己,又有什麼獨自苟活的必要呢?
在他支開韓冰,讓她去熱菜的那一刻,如果他能把那杯有毒的紅酒勻到兩個人的杯子里,陪韓冰慷慨赴死,那才顯示出他品格的偉大。信仰誠然可貴,情義也不該一文不值,能夠為信仰做的事情不是都已經做完了嗎?哪怕有一次,他能想到該為無價的情義做點什麼呢?
他念茲在茲,竟然還是要為信仰畫個完美的句號,最後的最後,只有他把死亡這件事都獻給了信仰,那才是一首完整的英雄讚歌。可是,唱英雄讚歌容易,如果要你在英雄的六哥和宋孝安、宮庶那類人之間挑個人來做朋友,你的選擇會是鄭耀先嗎?
非常慶幸生在了歲月靜好的和平年代,不需要在信仰和情義之間做非此即彼的選擇。如果信仰堅定即意味著心狠手辣,間諜這種職業,人不人鬼不鬼的,最好還是訂立個世界公約什麼的,讓它徹底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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