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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大乘稻芉經

分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甲一、序分

如是我聞:

一時,薄伽梵,住王舍城耆闍堀山,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及諸菩薩摩訶薩俱。

爾時,具壽舍利子,往彌勒菩摩訶薩經行之處;到已,共相慰問,俱坐盤陀石上。

甲二、正宗分

分二:一、總說見因緣即見法,二、詳述外·內、因·緣相應之相

乙一、總說見因緣即見法

是時具壽舍利子,向彌勒菩薩摩訶薩,作如是言:「彌勒!今日世尊觀見稻稈,告諸比丘,作如是說:『諸比丘!若見因緣,彼即見法;若見於法,即能見佛。』作是語已,默然無言。彌勒!善逝何故作如是說?其事云何?何者因緣?何者是法?何者是佛?云何見因緣即能見法?云何見法即能見佛?」作是語已。

彌勒菩薩摩訶薩,答具壽舍利子言:「今佛、法王、正遍知,告諸比丘:若見因緣即能見法,若見於法即能見佛者。

此中,何者是因緣?言因緣者,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愁、嘆、苦、憂、惱而得生起;如是唯生純極大苦之聚。此中,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滅;六入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愁、嘆、苦、憂、惱得滅;如是唯滅純極大苦之聚。

此是世尊所說因緣之法。

何者是法?所謂八聖道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此是八聖道;果,及涅盤:世尊所說,名之為法[注二]。

何者是佛?所謂:知一切法者,名之為佛。以彼慧眼及法身,能見作菩提、學、無學法故。

云何見因緣?如佛所說,若能見因緣之法:常、無壽、離壽、如實性、無錯謬性、無生、無起、無作、無為、無障礙、無境界、寂靜、無畏、無侵奪、不寂靜相者,是也。若能如是,於法亦見:常、無壽、離壽、如實性、無錯謬性、無生、無起、無作、無為、無障礙、無境界、寂靜、無畏、無侵奪、不寂靜相者。得正智故,能悟勝法,以無上法身而見於佛。

問曰:何故名因緣?答曰:有因有緣,名為因緣,非無因、無緣故,是故名為因緣之法。世尊略說因緣之相:彼緣生果,如來出現、若不出現,法性常住。乃至法性、法住性、法定性、與因緣相應性、真如性、無錯謬性、無變異性、真實性、實際性、不虛妄性、不顛倒性等,作如是說。

乙二、詳述外·內、因·緣相應之相

分二:一、外因緣法,二、內因緣法

丙一、外因緣法

分三:一、外因緣法之因相應,二、外因緣法之緣相應,三、外因緣法之五種觀

此因緣法,以其二種而得生起。云何為二?所謂因相應、緣相應。彼復有二:謂外及內。

丁一、外因緣法之因相應

此中何者是外因緣法因相應?所謂:從種生芽;從芽生葉;從葉生莖;從莖生節;從節生穗;從穗生花;從花生實。若無有種,芽即不生,乃至若無有花,實亦不生;有種芽生,如是有花,實亦得生。彼種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從種生;乃至花亦不作是念:我能生實;實亦不作是念:我從花生。雖然[注三];有種故而芽得生,如是有花故,實即而能成就。應如是觀:外因緣法因相應義。

丁二、外因緣法之緣相應

應云何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謂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謂地、水、火、風、空時界等和合,外因緣法而得生起。應如是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

地界者,能持於種。水界者,潤漬於種。火界者,能暖於種。風界者,動搖於種。空界者,不障於種。時,則能變種子。若無此眾緣,種則不能而生於芽;若外地界無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風、空、時等,無不具足,一切和合,種子滅時而芽得生。

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種子;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潤漬於種;火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暖於種子;風界亦不作是念:我能動搖於種;空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不障於種;時亦不作是念:我能變於種子;種子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注四];芽亦不作是念:我今從此眾緣而生。雖然;有此眾緣,而種滅時,芽即得生。如是有花之時,實即得生。

彼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作,亦非時變,非自性生,亦無因而生。雖然;地、水、火、風、空、時界等和合,種滅之時而芽得生。

是故應如是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

丁三、外因緣法之五種觀

應以五種觀彼外因緣法。何等為五?不常;不斷;不移;從於小因而生大果;與彼相似。

云何不常?為芽與種,各別異故。彼芽非種:非種壞時而芽得生,亦非不滅而得生起;種壞之時而芽得生,是故不常[注五]。云何不斷?非過去種壞而生於芽,亦非不滅而得生起。種子亦壞,當爾之時,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斷[注六]。云何不移?芽與種別,芽非種故,是故不移。云何小因而生大果?從小種子而生大果,是故從於小因而生大果。云何與彼相似?如所植種,生彼果故,是故與彼相似。是以五種觀外因緣之法。

丙二、內因緣法

分三:一、內因緣法之因相應,二、內因緣法之緣相應,三、內因緣法之五種觀

丁一、內因緣法之因相應

如是內因緣法,亦以二種而得生起。云何為二?所謂:因相應、緣相應。

何者是內因緣法因相應義?所謂:始從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若無明不生,行亦不有;乃至若無有生,老死非有。如是有無明故,行乃得生;乃至有生故,老死得有。無明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行;行亦不作是念:我從無明而生;乃至生亦不作是念:我能生於老死;老死亦不作是念:我從生有。雖然;有無明故,行乃得生,如是有生故,老死得有。是故應如是觀:內因緣法因相應義。

丁二、內因緣法之緣相應

應云何觀:內因緣法緣相應事?為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謂地、水、火、風、空、識界等和合故,應如是觀:內因緣法緣相應事。

何者是內因緣法地界之相?為此身中作堅硬者,名為地界;為令此身而聚集者,名為水界;能消身所食、飲、嚼 者,名為火界;為此身中,作內外出、入息者,名為風界;為此身中,作虛通者,名為空界;五識身相應及有漏意識,猶如束蘆,能成就此身名色芽者,名為識界。若無此眾緣,身則不生。若內地界,無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風、空、識界等,無不具足,一切和合,身即得生。

彼地界亦不作是念:我能而作身中堅硬之事;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為身而作聚集;火界亦不作念:我能而消身所食、飲、嚼 之事;風界亦不作念:我能作內外出、入息;空界亦不作念:我能而作身中虛通之事;識界亦不作念:我能成就此身名色之芽;身亦不作是念:我從此眾緣而生。雖然;有此眾緣之時,身即得生。

彼地界,亦非是我;非是眾生;非命者;非生者;非儒童;非作者;非男;非女;非黃門;非自在;非我所;亦非余等。如是乃至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亦非是我;非是眾生;非命者;非生者;非儒童;非作者;非男;非女;非黃門;非自在;非我所;亦非余等。

何者是無明?於此六界,起於一想、一合想、常想、堅牢想、不壞想、安樂想、眾生、命、生者、養育、士夫、人、儒童、作者、我、我所想等,及余種種無知,此是無明。

有無明故,於諸境界起貪、瞠、痴。於諸境界起貪、瞠、痴者,此是無明緣行;而於諸事能了別者,名之為識;與識俱生四取蘊者[注七],此是名色;依名色諸根,名為六入;三法和合[注八],名之為觸;覺受觸者,名之為受;於受貪著,名之為愛;增長愛者,名之為取;從取而生,能生業者,名之為有;而從彼因所生之蘊,名之為生;生已,蘊成熟者,名之為老;老已;蘊滅壞者,名之為死;臨終之時,內具貪著及熱惱者,名之為愁;從愁而生諸言辭者,名之為嘆;五識身受苦者,名之為苦;作意意識受諸苦者,名之為憂;具如是等及隨煩惱者,名之為惱。

大黑暗故,故名無明;造作故,名諸行;了別故,名識;相依故,名名色;為生門故,名六入;觸故,名觸;受故,名受;渴故,名愛;取故,名取;生後有故,名有;生蘊故,名生;蘊熟故;名老;蘊壞故,名死;愁故,名愁;嘆故,名嘆;惱身故,名苦;惱心故,名憂;煩惱故,名惱。

複次,不了真性,顛倒無知,名為無明。如是有無明故,能成三行,所謂:福行、罪行、不動行。從於福行而生福行識者,此是無明緣行;從於罪行而生罪行識者,此則名為行緣識;從於不動行而生不動行識者,此則名為識緣名色。名色增長故,從六入門中能成事者,此是名色緣六入;從於六入而生六聚觸者,此是六入緣觸;從於所觸而生彼受者,此則名為觸緣受;了別受已,而生染愛耽著者,此則名為受緣愛;知己,而生染愛耽著故,不欲遠離好色及於安樂,而生願樂者,此是愛緣取;生願樂已,從身、口、意造後有業者,此是取緣有;從於彼業所生蘊者,此是有緣生;生已,諸蘊成熟及滅壞者,此則名為生緣老死。

是故彼因緣十二支法,互相為因,互相為緣,非常、非無常、非有為、非無為、非無因、非無緣、非有受、非盡法、非壞法、非滅法;從無始已來,如暴流水而無斷絕。

雖然,此因緣十二支法,互相為因,互相為緣,非常、非無常、非有為、非無為、非無因、非無緣、非有受、非盡法、非壞法、非滅法,從無始已來,如暴流水而無斷絕;有其四支,能攝十二因緣之法[注九]。云何為四?所謂無明、愛、業、識。識者,以種子性為因;業者,以田性為因;無明及愛,以煩惱性為因。此中業及煩惱,能生種子之識;業則能作種子識田;愛則能潤種子之識;無明能殖種子之識。若無此眾緣,種子之識而不能成。

彼業亦不作念:我今能作種子識田;愛亦不作念:我今能潤於種子之識;無明亦不作念:我今能殖種子之識:彼種子識亦不作念:我今從此眾緣而生。雖然;種子之識,依彼業田,及愛所潤,無明糞壤所生之處,入於母胎,能生名色之芽。

彼名色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化,亦非時變,非自性生,非假作者,亦非無因而生。雖然,父母和合時,及余緣和合之時,無我之法,無我我所,猶如虛空。彼諸幻法,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依彼生處,入於母胎,則能成就執受種子之識、名色之芽。

如眼識生時,若具五緣而則得生。云何為五?所謂:依眼、色、明、空,依作意故,眼識得生。此中,眼則能作眼識所依;色則能作眼識之境;明則能為顯現之事;空則能為不障之事;作意能為思想之事。若無此眾緣,眼識不生。若內入眼,無不具足;如是乃至色、明、空作意,無不具足,一切和合之時,眼識得生。

彼眼亦不作是念:我今能為眼識所依;色亦不念:我今能作眼識之境;明亦不作念:我今能作眼識顯現之事;空亦不作念:我今能為眼識不障之事;作意亦不作念:我今能為眼識所思;彼眼識亦不作念:我是從此眾緣而有。雖然;有此眾緣,眼識得生。乃至諸餘根等,隨類知之。

如是,無有少法而從此世移至他世。雖然;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業果亦現。譬如明鏡之中,現其面像。雖彼面像,不移鏡中,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面像亦現。

如是,無有少許從於此滅,生其餘處。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業果亦現。譬如月輪,從此四萬二千由旬而行。彼月輪形像,現其有水小器中者,彼月輪亦不從彼移至於有水之器。雖然;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月輪亦現。

如是,無有少許從於此滅而生余處。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業果亦現。譬如其火,因及眾緣若不具足,而不能燃;因及眾緣具足之時,乃可得燃。

如是無我之法,無我我所,猶如虛空。依彼幻法,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所生之處入於母胎,則成就種子之識、業、及煩惱所生名色之芽。是故應如是觀:內因緣法緣相應事。

丁三、內因緣法之五種觀

應以五種,觀內因緣之法。云何為五?不常;不斷;不移;從於小因而生大果;與彼相似。

云何不常?所謂:彼後滅蘊,與彼生分各異,為後滅蘊非生分故;彼後滅蘊亦滅,生分亦得現故,是故不常[注十]。云何不斷?非依後滅蘊滅壞之時,生分得有,亦非不滅;彼後滅蘊亦滅,當爾之時,生分之蘊,如秤高下而得生故,是故不斷[注十一]。云何不移?為諸有情,從非眾同分處,能生眾同分處故,是故不移[注十二]。云何從於小因而生大果?作於小業,感大異熟,是故從於小因而生大果。如所作因,感彼果故:與彼相似。是故應以五種觀因緣之法。」

甲三、流通分

「尊者舍利子!若復有人,能以正智,常觀如來所說因緣之法:無壽、離壽、如實性、無錯謬性、無生、無起、無作、無為、無障礙、無境界、寂靜、無畏、無侵奪、無盡、不寂靜相[注十三]、不有、虛誑、無堅實、如病、如癰[注十四]、如箭、過失、無常、苦、空、無我者;我於過去而有生耶,而無生耶?而不分別過去之際;於未來世,生於何處?亦不分別未來之際;此是何耶?此復云何?而作何物?此諸有情,從何而來?從於此滅而生何處?亦不分別現在之有。

復能滅於世間沙門、婆羅門不同諸見,所謂:我見、眾生見、壽者見、人見、希有見、吉祥見、開合之見,善了知故。如多羅樹,明了斷除諸根栽已;於未來世,證得無生無滅之法[注十五]。

尊者舍利子!若復有人,具足如是無生法忍,善能了別此因緣法者,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即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爾時,彌勒菩薩摩訶薩說是語已,舍利子及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犍闥婆等,聞彌勒菩薩摩訶薩所說之法,信受奉行。

注一:本經以《敦煌本》為底本,並參校《大正藏》、《佛教大藏經》。其異譯本有四種:

1.佛說稻芉經 闕譯附《東晉錄》(《大正藏》16冊八一六頁、《佛教大藏經》12冊二七三頁)

2.慈氏菩薩所說大乘緣生稻芉喻經 唐不空三藏譯(同上 八一九頁、《佛教大藏經》53冊一四二二頁)

3.大乘舍黎娑擔摩經 宋施護譯(同上 八二一頁、《佛教大藏經》12冊二六七頁)

4.了本生死經 吳支謙譯(同上 八一五頁、《佛教大藏經》12冊二七O頁)

注二:唐譯此句譯作:「云何是法?如來略說八支聖道,困得涅盤,是名為法。」

注三:唐譯此句譯作:「然有種子故生芽,乃至有花生果」

注四:唐譯此句譯作:「其種子亦不作是:我從眾緣而得生芽。」

注五:唐譯此句譯作:「云何不常?種子、芽異故。不即是種是芽,亦不以壞種而生,芽實經種壞故而生。以種壞芽生,故名不常。」

注六:《入中論》解釋此處經意云:「雖舉是喻,然非說他生,亦非說自相生。」又云:「是為顯示同時緣起,無諸分別如幻事故。」以是當知:前破二種作用同時者,是破有自相之作用,非總破二種作用同時。後示經中如秤高下之喻,必顯指二種作用分別如幻事故同時而有。

注七:《菩提道次第廣論》抉擇經意云:「名色中名者,謂受、想、行、識非色四蘊。色者若生無色,唯有色種而無實色。除此,余位羯藍等色。」

注八:《俱舍論》云:「謂根、境、識和合生。」

注九:從「此則名為生緣老死。」之後,唐譯本譯作:「如是名為十二緣生,迭互為因,不常、不造作、無思,亦無緣生、無盡法、無離欲法、無滅法;無始來,流轉不間斷,隨轉如河駛流。設使緣生不間斷,隨轉如河駛流。是十二支緣生,四支和合而作轉因   」

注十:唐譯此句譯作:「云何不常?從此邊蘊死,於余處邊蘊生。非即死邊蘊是彼生邊蘊;然死邊蘊滅,於彼生蘊起,是故不常。」

注十一:參見注六。

注十二:唐譯作:「云何不移轉?然於異類轉生,名不移轉。」請參見注六。

注十三:唐譯譯作:「如幻」。第二八頁第七行及第十行「不寂靜相」,文意亦復如是!

注十四:「癰」,音「雍」。由血行不良而生之瘡毒;大而淺者為癰,深者為疽。[辭源]

注十五:唐譯譯作:「如斷多羅樹,無所有性,入於勝義,於諸趣長時悟不生不滅,得成就忍,廣作無邊利樂有情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若須臾頃:審諦、觀察緣生義理者,即能頓滅無始時來極重業障,廣集福德,智慧通達,永斷邪見,說法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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