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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是怎麼離婚的?

薩蘇

如果說古代的一起離婚案對今天法制中國仍有重要參考意義,那肯定有人反對,因為古今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上差別實在太大了。

古代男尊女卑,男人要鬧離婚通常是很簡單的,只要指責妻子犯了「七出」之過,不用什麼證據就能辦到,而且根本不需要對方同意,這今天能參考嗎?

然而,古代也有一種人,要離婚絕非如此簡單,這種人叫皇帝。自古以來,皇帝要想離婚,幾乎都要被剝層皮的。

原因無它,古代人的心目中,皇帝是大君,皇后是小君,一陰一陽,都是國家的象徵。那時候的人相信天人感應,俗話說天家無小事,一旦陰陽不調,弄到要離婚的份兒上,那簡直是會引起地震或者海嘯一類自然災害的恐怖事件,當然不能讓它發生。

更現實的原因是皇上的婚姻摻雜了太多政治因素,常常是用來平衡朝局或者拉攏群臣的砝碼,一旦皇帝離婚,便可能因此帶來現實的政治危機。

所以,如果皇帝露出廢后,也就是要離婚的口風,便會有無數自認有節操的大臣前去諫阻,甚至前仆後繼,皇帝要和整個朝堂打擂台,如果不是心腸如鐵石的乾隆或者背後有武則天這樣的心機婊操作,這種事兒是很難干成的。即便真的辦成了,得罪士林,對皇帝的名聲也頗有不良影響。

可見,雖然與今天的離婚官司有本質的區別,但皇帝要離婚一樣要受到很多制約。

宋仁宗畫像

然而,宋朝的第四個皇帝,宋仁宗的離婚案卻是處理得比較成功的,基本了結得風平浪靜——明道二年,這位皇帝因與皇后感情不和要求離婚,最後真的離成了,而且輿論普遍還站在了仁宗一邊。

當然,要是找個愣頭青的律師來處理這個案子,會覺得這案子好辦。單從法律角度來說,宋仁宗是占理的。他和郭皇后兩人並不是自由戀愛,而且辦結婚手續的時候仁宗並不情願。

選擇皇后的時候,仁宗更喜歡一位張氏小姐。但仁宗養母,當時垂簾聽政的劉太后卻選中了後來的郭皇后,仁宗是不得不從。而此後郭皇后的表現也酷似一個小辣椒,不讓宋仁宗跟別的妃嬪多交往,還時不時給劉太后打小報告——這整個兒一個藏在皇帝身邊的女間諜啊。

劉太后在的時候,仁宗也就忍了。等太后過世仁宗親政了,此時提離婚,無論從古代還是現代的法制角度,都有自己的道理。以當時的法律而言,皇帝多近嬪妃是一種責任,這樣才能及早產生繼承人。皇后阻止皇帝接近其他嬪妃,屬於違法行為,乃「七出」之一。以現在法律而言,這屬於包辦婚姻,感情破裂,調解不成,也得判離的。

「七出」源自漢《大戴禮記》中的「七去」,又稱作「七棄」,內容如下:婦人七去: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 竊盜,為其反義也。

然而,從當時的情況看,宋仁宗發起離婚案,怎麼看怎麼都是輸面居多。

只要仔細看歷史,就會發現這位皇帝和皇后的關係從一開始便不正常。郭皇后從輩份上說竟然是仁宗的表姨!

這並不是老薩編造歷史,宋史中對於名人都有家譜記載的,郭皇后的父親郭守璘和仁宗的爺爺宋太祖趙光義是連襟,娶了一對姐妹,郭皇后當然是仁宗的表姨!按照今天的婚姻法,從婚檢的時候就會拒絕髮結婚證了,古代人雖然對近親結婚不敏感,但輩份問題肯定是個大事兒……

既然如此,怎麼能讓兩個人結婚呢?

這就是政治考慮了。劉太后選中郭皇后,一個原因大概是覺得都是女漢子,這丫頭能幫自己看好皇帝不惹事,另一個原因便是其家世顯赫。郭皇后的祖父郭崇(本名郭崇威)出身北方酋長,是北宋初年和契丹交戰時的一員大將,代表著北方將門。

北宋時皇室結好將門,是一種國策,其中一個重要手段便是聯姻。所以宋仁宗和郭皇后這個不甚合理法的婚姻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若是兩人離婚,很容易讓將門誤解為皇室對自己的疏遠,所以,這件事無法完全按法律解決問題。

劉太后實際上可稱北宋前期穩定朝局的一代賢后,不知為什麼只流傳下來一個「狸貓換太子」的不光彩故事,真正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而皇帝要離婚,從來不是自己下決心就行的,所謂天家無私事,過不了朝臣這一關,那根本就不要想。仁宗要離婚的原因是感情不和,從朝臣的角度來看皇帝離婚從來都是政治問題,這明顯是把個人放在了國家之上嘛。

朝臣的理念是面對涉及國家安定的大事,皇上應該少給政府添麻煩,也要相忍為國才對,所以如果不是皇后淫蕩或是謀反,他們天生就是女方的律師團。

宋朝的大臣和明清不同,是和皇帝坐著討論朝政的,戰鬥力超強,遇到這樣妨害安定團結的事情,怎麼可能輕易放過呢?偏偏仁宗不是一個強勢的皇帝,卻有一批強悍的朝臣。

有一次仁宗寵愛的張貴妃,也就是選後時候仁宗喜歡的那位張小姐,想讓自己老爹張堯佐升個官,枕頭風吹了無數,臨上朝的時候還在諄諄囑託。結果仁宗一提出來便遭到眾官喊打喊殺。

仁宗吃不消了準備跑路,竟還被包拯抓住衣袖苦苦勸諫,唾沫星子噴了皇帝一臉。這位皇帝回去也只是叨嘮了一句「險被臭漢熏殺」,也就沒了下文。在朝堂這個大法庭上,作為原告,一貫好脾氣的仁宗皇帝,怎麼能打得贏這一朝窮凶極惡的皇后律師團呢?

說起來,仁宗皇帝的案子,也不是沒指望,也有一個大律師是支持他的,這就是當朝宰相呂夷簡。

呂夷簡出身名門,被宋太祖評價「蒙正氣量我不如」的名相呂蒙正是他的叔父。不過他能夠當上宰相,並不僅是因為家世,而是確有治世之才,後來的宰相王珪稱讚他「聰明亮達,規模宏遠」。但他也以善於權謀,工於心計著稱。

不是說大臣們天生都是皇后的律師團嗎?呂夷簡怎麼不一樣呢?這是因為他和皇后有私怨。

劉太后去世的時候,仁宗親政,一朝天子一朝臣,自然要換上自己的班底,而劉太后垂簾聽政時期的大臣張耆、夏竦、晏殊等則紛紛被下放外地,這件事便是仁宗和宰相呂夷簡商議處理的。

然而,仁宗回到宮裡,小辣椒郭皇后聽了此事,卻不以為然地說:「夷簡獨不附太后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意思是呂夷簡難道不也是依附太后的人嗎?他只不過是比較狡猾,善於隨機應變而已。

這麼一說,仁宗覺得也有道理,第二天傳達下放人員名單的時候,便在裡面把呂夷簡也放進去了。呂夷簡聽到自己的名字也在其中,嚇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後來呂夷簡在宮中的好友,宦官閻文應給他打聽,才弄明白是郭皇后說的壞話。

呂夷簡是社稷之臣,不久仁宗覺得離了他還真不方便,又把他召回來當宰相,但老呂和皇后的梁子,自然是就此結下。

不過,呂夷簡雖然位居宰相,堪稱「大律師」,但面對廢后這樣的事兒,他也只能暗中幫忙,沒辦法力挽狂瀾,否則肯定被政敵罵成豬頭的——不要說呂夷簡,就是諸葛亮,如果劉備要廢皇后他也不敢輕易站邊的。

明眼人看來,皇上有理,皇后有勢,律師團里有內應但總的來說對皇帝不利。這樣的情況下,除非仁宗能讓律師團們都站到自己一邊來,否則這官司能打贏的概率實在不高。

結果,仁宗皇帝在召見重臣們討論離婚的事情時,一個小人物給他出了個絕妙的主意,徹底扭轉了局面。

這個小人物,便是前面提到的那個宦官閻文應,面對隨時可能來哭諫,甚至死諫的大臣們,閻文應對皇上說——您把領口解開給各位宰輔看看。

而當皇上真的把衣服一脫,結果簡直是滿堂皆驚,鴉雀無聲,人人心中不由自主嘀咕一句網路名言——那啥,不作不死啊。

其實宋仁宗鬧離婚,本身就是件讓人覺得奇怪的事情。那是因為這位皇帝性格寬和,並不是睚眥必報的性子。他和郭皇后固然有種種矛盾,但這麼多年夫妻過下來,也不是沒有感情的,甚至聽了郭皇后的話能把呂夷簡給罷免了,說明他還是挺信任自己這個老婆。怎麼突然一下就鬧到要離婚的地步了呢?

是什麼讓這麼個能湊合的皇帝也受不了呢?

很簡單,那就是家暴。

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蔣月娥說過:家暴是我國如今離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蔣部長可能沒想到家暴在宋朝也是離婚的重要原因

那個時代,沒有錄音機也沒有攝像頭,皇上說皇后嫉妒、口舌,都沒有證據,所有目擊者都與原告有上下級關係,所以屬於法律層面無法採信的證據。

那麼,皇上說皇后對自己家暴,能有證據嗎?要知道,即便是今天,老婆對老公實施家暴的案例也是不多的。

還真是有證據的——元刻版《宋史全文·仁宗卷》對此有一段生動的描寫:

「宮人尚氏、楊氏驟有寵。尚氏常於上前出不遜語侵後,後不勝忿,起批其頰,上亦起救之,後誤批上頸。」

仁宗寵幸宮中的尚美人和楊美人。尚美人恃寵而驕,經常在皇帝面前說對皇后不恭敬的話,皇后不勝憤怒,起來打她的嘴巴,仁宗趕緊跳起來去救(惜香憐玉,果然多情種子),皇后誤打中了皇帝的脖子。

於是閻文應讓皇帝解衣,給重臣們看脖子上的抓痕——從這個角度來說,《宋史全文》肯定是用了春秋筆法,誰家夫妻沒打過架啊?哪有誤觸一下就留下抓痕的?這分明是皇后憤怒之下連抓帶撓,說不定還使出武將家的功夫對皇帝施暴,才會有此後果!

難怪仁宗要離婚,這實在是受不了啊。

要知道男人多少都好面子,寫《夢溪筆談》的沈括屢次被老婆家暴,有一次連鬍子都被扯下一綹,也還要百般掩飾,留下「家中的葡萄架子倒了」這樣的典故。把老婆抓傷的地方給大臣們看,仁宗這也是豁出去了。

然而,從法律角度,這是典型的用足證據,用好證據的法庭案例。皇帝脖子上的抓痕無法偽造,這一直接證據,就像犯罪現場發現了嫌疑人的指紋一樣,絕對是致命的一擊。

在婚姻中,無論古今,家暴都屬於不能容忍的事情。

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另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要擱今天,皇上不但可以離婚,還可以要老郭家給賠償呢!

而看到皇帝脖子上抓痕的大宋臣子們,恐怕也不敢再替皇后辯論了——都是男人,如果給社會樹立這麼一個母老虎的典型,自己家的葡萄架子會不會倒?!

這可是比政治問題更加嚴重的事情,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一重宰輔瞠目結舌之下,呂夷簡大律師當即發難,要求法庭接受皇帝同志的離婚請求。

大概是平時被群臣欺負慘了,皇上還有點兒戰戰兢兢——「仁宗疑之」,但呂夷簡馬上發表了雄辯的公訴:

「漢光武帝劉秀可算明主啦,他也有一個郭皇后,只是因為怨懟就被廢掉,何況您這一位傷了陛下的脖子呢?」

北宋是男權社會,誰在這個問題上站錯了隊,那就是人民公敵,呂夷簡這時候站出來,一點兒都不用擔心官司打不贏。

果然,這件事很快在重臣中便達成了共識,唯一給郭皇后留面子的地方,便是將離婚理由從「家暴」改成了「無子」。

這一消息傳出去之後,倒是有幾個不明真相的言官出來打抱不平,而皇帝這回底氣足了,只是讓他們自己去見宰相們,由宰輔們向其說明真相——皇上也不能見誰都脫衣服吧?結果好幾個言官因為這事兒被下放外地——考慮到被下放的都是范仲淹一流的呂夷簡政敵,恐怕這裡面,還有這位大律師順水推舟打擊政敵的因素在內。

將門會不滿嗎?當然不會,難道他們家裡沒有葡萄架子嗎?而仁宗皇帝定下的新皇后是大將曹彬的孫女,也是將門之後,大家自然更不會說什麼了。

曹皇后,也是一位巾幗英雄,如果她和郭皇后同在後宮,大宋的內宮大概要上演花木蘭

於是,這起離婚案順利通過。

等等,那郭皇后豈不是受害者嗎?本案被告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難道不值得同情嗎?

這件事還有後續——仁宗是個重感情的皇帝,離婚後再娶了曹皇后,過了一段時間偶然走過宮中,看到郭皇后用過的轎子,頓時憶起小辣椒的種種好處,不覺想念起來,於是派人探望已經廢為凈妃,幽居長寧宮的郭皇后,賜以樂府。此後,還想召她回宮。結果,這位郭前皇后回答說:

「若再見召者,須百官立班受冊方可。」

也就是說,讓我回來可以,需要百官出席,重新冊封我為皇后才行。

這麼一來,宋仁宗也不好做什麼了——你派人探望前妻,送東西,曹皇后都沒有說什麼,更沒讓皇上再來一個滿臉花,已經算是很給面子了。現在若是照著她的要求來,把人家曹皇后放在哪兒啊?

於是,這件事只能就此作罷。

這麼不作不死的主兒,讓人怎麼同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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