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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人員談開國大將黃克誠「貪污黃金案」

原標題:專案人員談開國大將黃克誠「貪污黃金案」


來源|騰訊文化


作者|口述者/張英華 采寫整理/騰訊文化 楊敏 發自北京



黃克誠大將

事件背景:1959年廬山會議期間,因為彭德懷寫給毛澤東的一封信,導致會議方向由「反左」,突然轉為「反右」,最後打出「彭、黃、張、周」(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反黨集團。黃克誠被撤銷總參謀長、軍委秘書長的職務,由原公安部部長羅瑞卿代任。


下山回京之後第二天,8月18日,軍委在懷仁堂召開軍委擴大會議,由林彪主持,繼續批判彭德懷和黃克誠。


在批判黃克誠時,時任解放軍空軍政治委員的吳法憲揭發了黃克誠所謂「貪污黃金案」,其指的是,1946年,黃克誠奉命率新四軍三師從蘇北挺進東北時所帶的一批財物。


吳法憲在批判會上言之鑿鑿,列出詳實的數目:「金子440餘兩,銀洋21222元,鴉片42斤,還有各種鈔票幾億元」,「這些金子統統由他帶到四野後勤部。黃克誠到湖南任省委書記時,又帶到湖南,下落如何至今還不知道。」


張英華:1924年出生,1956年從瀋陽軍區調總政保衛部工作,曾任中央人民公安學院武裝保衛系(五系)副主任、保衛部第四處副處長等職。在保衛部工作期間,參與黃克誠專案組和羅瑞卿專案組的工作,斷斷續續歷時約十年之久。


1973年春調軍政大學政治部保衛部任部長,1979年春任軍事學院院務部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副軍職)。1984年離休。


(以下為張英華口述)


1959年夏,總政保衛部派我參加了以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駕伍少將為組長的工作組,到駐昆明軍區的鐵道兵一師、五師、六師,主要是檢查部隊存在的一些過「左」的現象和做法。


我們到了昆明以後,工作組就派我下到鐵道師的一個團,這個團駐在沾益縣。第二天突然接到軍區保衛部的電話,讓我馬上回昆明,我當時大吃一驚,不知發生了什麼大事情?為何馬上叫我回去?我趕快買票,坐窄軌小火車回到昆明,軍區保衛部的岳科長告訴我,你們工作組的其他同志已於昨天乘飛機回北京了,你今天跟參加軍委擴大會議的軍區首長坐專機回北京。


回到總政以後,我才知道廬山會議結束了,內容是反「右傾機會主義」,而我們的工作組是反左傾的,正好和中央的意圖相反,所以才讓我們馬上回來。回來以後,才知道廬山會議上,因為彭德懷同志給毛主席寫了一封信,發表了對「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所謂」三面紅旗「的看法,而被打成「反黨集團」的頭子,成員還有黃克誠、張聞天和周小舟。即有名的「彭、黃、張、周反黨集團」。

參加廬山會議的同志回北京後,又召開了「軍委擴大會議」。繼續批判彭德懷和黃克誠同志。會議氣氛十分緊張,批判言辭十分激烈,造謠、誣衊、諷刺、挖苦甚至謾罵,無所不用其極。會議的傾向是「一邊倒」,只能說受批判的人怎麼壞,不能實事求是的說一句「公道話」。


當時北京軍區的參謀長叫鍾偉,有人說黃克誠在長征路上隨便槍斃了一個人,說他是殺人犯。鍾偉站出來說不對,那是我親自執行的。本來這個批判會一邊倒,只能說他壞不能說他好,結果他一說,馬上就引起公憤,讓兩個戰士押起來了,最後把他撤職,分配到安徽農業廳當一個副廳長。所以當時的氣氛非常激烈。


會議結束後,軍委決定成立專案組,對他們進行專案審查。


吳法憲的揭發


就是在這次會議上,吳法憲突然揭發黃克誠不但是個「偽君子」,而且還是個「貪污犯」,說他貪污了「黃金萬兩」。他所指的是1946年,新四軍三師進軍東北時,所攜帶的一批財務,那本來是全師所有經費,其中有黃金、銀元、煙土、鈔票等。而吳法憲在會議上列出了一些具體數字(據當代中國出版社《黃克誠傳》記載:金子440餘兩,銀洋21222元,鴉片42斤,還有各種鈔票幾億元),使人不得不相信他說的真實性。儘管如此,但大家心目中的黃克誠,在生活作風上,艱苦樸素是出了名的,怎麼一下子就變成貪污犯了呢?令人難以理解。吳法憲還說,黃克誠把這些黃金白銀從蘇北帶到東北,從東北帶到熱河,從熱河又帶到天津,從天津帶到湖南,走到哪裡帶到哪裡,長期把持這個「經濟攤子」。這批財務至今下落不明,應該進行追查。


1959年10月,總政保衛部派我參加了黃克誠專案組的工作。過去我對黃克誠同志一點也不了解,他是新四軍,我是八路軍,不在一個地區工作,他是高級將領,我是普通一兵,從來沒有接觸過。只是聽說他的眼睛近視程度很高,別人背後都叫他「黃瞎子」,也知道他性情耿直,敢說,敢做,敢提意見,敢於發表與眾不同的獨特見解,所以對他印象不錯。但是對他的經濟問題、反黨問題、歷史問題等卻一概不知。


黃克誠專案組分了三個小組,一個小組調查他的所謂「歷史問題」,組長是總政保衛部部長蔡順禮中將;一個小組調查他的所謂「反黨問題」,組長是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廳廳長鍾漢華中將;一個小組調查他的所謂「貪污問題」,組長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人民解放軍檢察院檢察長黃火星中將。總負責人是中央軍委副秘書長蕭華。我是分在第三小組。這個小組的成員是從總政組、幹部部、保衛部、秘書處、軍事檢察院、軍事法院,抽調了七八個人造成。組長就是黃火星,辦公地點就設在旃檀寺總政辦公大樓,黃火星辦公室旁邊的一個大房間內。


參加專案組的同志,首先是梳理軍委擴大會議上揭發批判黃克誠有關貪污方面的材料,列出調查線索,然後分成幾個小組,外出進行調查。


在北京地區調查時,找了不少當時部長以上的負責同志,我記得有輕工業部副部長宋乃德(曾任中共蘇北財委書記)、曾山(曾任華東財經委員會主任)、經濟學家駱耕模(曾任蘇北財委副書記)等。但我的感覺是他們都不太願意接待我們,他們也確實有他們的難處,說黃克誠好吧,跟中央口徑不一致;說黃克誠如何壞吧,又不是實事求是,不能昧著良心說假話,所以就盡量避免和我們接觸,實在躲不過去,也只能說些模稜兩可、既不肯定又不否定的話,談完後請他們寫證明材料更是難上加難,都說「沒有什麼好寫的,就算了吧」!所以調查結果,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內容。我們還找了一些在北京工作的原新四軍三師的同志調查,他們也多以「時間太久了,想不起來了」作理由,拒絕回答我們的問題。所以收效甚微。


後來我們想了一個辦法,在年底前,我們通過中央組織部,把留在東北工作的原新四軍三師負責財務工作的科長,出納、會計等七八個人,調到北京來開座談會。把他們安排在招待所住下,每天請他們回憶座談從蘇北出發到東北所攜帶的財務是由誰保管的,是怎樣開支的,需要經過什麼手續,有沒有帳目,等等。經過幾天的回憶座談,基本上弄清了這批財產的來龍去脈。總的印象是這批財產最後是繳公了,黃克誠同志既沒有貪污,也沒有挪用。這些同志都是當時的基層幹部,是具體辦事的人員,他們沒有什麼精神負擔,有什麼說什麼,忘記了的事,經過互相啟發,幫助回憶,弄清了不少問題。春節前就讓他們回去過年了。

春節後,我還隨黃火星檢察長到李先念副總理處進行過調查,是我事先聯繫的,到達中南海後,李副總理熱情的接待了我們。


那個時候我們做調查有一個規定,叫做兵對兵,將對將。就是說你找的這個調查對象,人家要是高級幹部,去調查他的人不能找一個小兵。黃火星是高檢的副檢察長,當然他比不上李先念,但是這也算是比較高的了,像我這個小兵是不可以直接去找的。


我們主要是請他回憶一下,原新四軍三師的那批財產最後是否繳公了。他好像是聽李富春同志說過,印象也是繳公了。


1960年4月,專案組根據半年來的調查結果,寫了一個「調查報告」說明新四軍三師的那批財產,最後是上交東北局財經委員會了。「調查報告」送上去後,專案組成員回原單位待命,隨時聽候召喚。


彭德懷的八萬言書


1962年1月,中央召開「七千人大會」,但沒有給彭德懷平反,這個時候彭德懷給中央寫了一封信,為自己所犯「錯誤」進行解釋和說明,這就是所謂的「八萬言書」。這封信引起了毛主席的重視,他認為這是彭德懷要「翻案」,要在全國颳起一股「翻案風」,所以決定對彭德懷重新進行專案審查。


1963年3月,就又把我們召回,重新開始工作。這次專案組人員有了比較大的調整,從總後財務部調來了兩位懂得財務的專業人員,負責清查收回的舊賬目。但黃火星仍是我們的組長,「貪污黃金案」又成為審查的重中之重。辦公地點從旃檀寺搬到翠微路21號,總參第五招待所。彭德懷專案組、黃克誠專案組都在一起,雖然是一個大專案,但是小組之間不能互通情況。比如說我是管調查「貪污」問題的,歷史問題和其他問題我不能接觸,彭德懷問題我更不能知道其內容了。


黃克誠把當時上交的這批財物,經過時任東北局財經委員會書記李富春批准,又把它帶到了湖南,所以專案組又派人去武漢、長沙等地進行調查。


到了湖南以後首先是找翁徐文,他是原來新四軍三師的供給部副部長,後來跟隨黃克誠到東北,先後擔任東北西滿軍區西線後勤部供給部長、東北總後勤部四辦事處主任、東北軍需部三局局長。據翁徐文介紹,那批財務是經過他上交的,他有戰爭年代的重要收據和往來賬目。


為了更進一步的獲取足夠的證據,黃火星檢察長親自帶著我們幾個人,有軍事法院的楊正之、秘書處李子忠,我,還有他的秘書,到東北去進行調查。這次去的時間比較久。

我們去了瀋陽、大連、哈爾濱。到了哈爾濱以後黃火星檢察長派我一個人去到黑河市。因為新四軍三師到齊齊哈爾後,改為「西滿軍區」。曾派人到黑河做過買賣,開過商店,在漠河開金礦,收買過沙金等。派我去的任務就是到黑河市的財政局或者是檔案館查一查原來新四軍三師在那做買賣,開金礦的賬目。我工作幾天後,確實發現了一些舊的賬本和單據,我把這些材料都帶回來了。


在瀋陽也找了一些人調查,沒有太多的收穫。當年新四軍三師曾經派人在大連也做過生意,所以黃火星同志和我們一起兒到了大連,找當時的市委書記調查,到財政局查賬。在這裡也發現了一些原始賬目。


1963年年底,我們根據調查結果,又寫了一個「調查報告」,補充了一些新的內容和有力證據,較之上次報告更有說服力。報告送上之後,又讓我們回原單位待命。


「彭、黃、張、周」是一個「反黨集團案,即便是一個人的問題調查清楚了,也不能結案,何況「貪污黃金」問題只是黃克誠的三個問題中的一個,就更不能單獨結案了。就是整個「反黨集團案」都查清了,那也要看全國的政治氣候而定。


「為彭黃翻案」


1964年春節剛過,蔡順禮部長又分配我參加了一項非常重要、非常機密的工作,這個工作幹了一年多。剛剛結束,我還沒有回到部里,保衛部又來電話,讓我趕快回來,說黃克誠專案組又恢復工作了。1965年5月,我第三次回到黃克誠專案組工作,這次辦公地點是在三座門軍委辦公廳的招待所。專案組的成員又作了更大的調整,黃檢察長已不再擔任組長了,成立了一個非常精幹的工作班子,只有八九個人。具體領導我們的是軍委辦公廳秘書處的邵英處長。黃克誠的「反黨問題」、「歷史問題」和「貪污問題」也都放在一起調查,互相不保密了。實際上,這個小組是個「看守小組」,因為應該查清的問題都查清了,基本上沒有什麼工作可做了,然而又不能解散。


1966年元旦剛過,我一上班就有人告訴我,一會兒聽傳達中央文件,我問是什麼內容,他說,聽說的有關羅的問題。我還問,是羅馬尼亞出了問題了嗎,他說,不知道,一會兒聽傳達就知道了。結果是,去年12月召開的「上海會議」結束了,批判羅瑞卿「搶班奪權」,「反對突出政治」,「單純軍事觀點」等錯誤。緊接著是批判「二月提綱」,學習「五、一六通知」,學習林彪「五、一八」反政變講話等等。文化大革命開始了,政治氣氛很濃,火藥味十足。專案組的工作只能停了下來,根據上級指示,專案組解散,材料封存,人員回原單位參加文化大革命。


1966年底,我又受總政保衛部黨委派遣,參加羅瑞卿專案組的工作。


1968年10月,因為派我帶人到公安部去查閱檔案沒有取回有關羅瑞卿的罪證材料而受到時任軍委辦事組副組長的吳法憲的嚴厲批評。他聲色俱厲,拍著桌子責問我:張英華!你要知道,你是搞過彭、黃專案的!(潛台詞是為彭黃翻案的!)你是長期作保衛工作的,你是受彭真、羅瑞卿修正主義影響最大、中毒最深的,你是舊的條條框框最多的。這就證明,在他們的眼中,凡是搞過彭黃專案的,都是為彭黃翻案的。黃克誠的「黃金案」翻不過來的根子,就是在吳法憲這些人身上。就連提供證據的翁徐文等人也因此丟了官,在文革中挨批鬥,被抄家。


在整個專案審查過程中,我們沒有和黃克誠見過面,沒有談過話,更沒有當犯人審訊過他,而是「背靠背」的調查,憑材料,憑證據作結論(但1966年7月專案組寫給中央的《關於黃克誠反黨問題的審查報告》中,沒有收入這份關於『貪污黃金案』的實事求是的報告,對「貪污案」只寫了兩句話:「黃克誠長期把持經濟攤子,是個大貪污犯。」)。

但是,文革後,彭德懷、黃克誠又被抓起來進行專案審查。


為平反冤假錯案,我曾寫過一首詩:


似水年華東逝遠,滄海桑田轉瞬間。


跳樑小丑成氣候,開國元勛變囚犯。


但願再無「莫須有」,風波亭畔絕奇冤。


秉筆直書前賢事,留待後人作殷鑒。


補記:採訪張英華時,他已91歲高齡。他再三聲明,現在手頭沒有一點文字材料作依據,因為當時規定,片紙隻字不準帶出專案組,而且黃克誠專案組已事隔五六十年之久,僅憑記憶,難免有不盡詳細,不太準確或遺漏的地方,望能體諒和理解。


括弧內為采寫者補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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