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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醫生」未做皮試便注射致患者過敏死亡 獲刑七年

未做皮試注射過期頭孢藥物 患者藥物過敏致死

「黑醫生」非法行醫 獲刑七年

因哮喘病犯,武某來到村裡一家小診所注射頭孢,但大夫未經皮試便進行了注射,且藥物已過期,導致武某發生藥物過敏反應死亡。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賀某犯非法行醫罪,當庭判決其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患者到黑診所就診喪命

去年9月4日早上,武某在外出時因為哮喘嚴重,在兒子的陪同下來到了石景山區衙門口村的一家私人診所。

「當時他喘得特別厲害,我跟他說了好幾次,讓他趕緊去醫院。」該診所的大夫賀某說,他原本不願接診,但武某說他身上沒帶多少錢,而家又在50公里外,來不及回家取錢,堅持讓賀某為他打針。

幾天前,武某也曾因哮喘來到他的診所就診。當時,賀某也為他注射了頭孢,但因為出現了輕微的過敏反應,賀某更換了藥物。這次,武某稱頭孢效果好,堅持要賀某為他注射頭孢。拗不過武某的堅持,賀某為他注射了頭孢注射液。

但這次,注射進武某體內的注射液已經過了藥品保質期,賀某也並沒有為武某進行再次皮試,就直接開始了輸液。

「我想著前兩天剛給他打過這個葯,要是換藥再皮試,又要等半個小時。」賀某說,當時他知道這批註射液已經過期,「但他喘得那麼厲害,我不能不管啊。」

輸液開始不久,武某就臉色發青,發生休克。感覺武某狀態不對,賀某急忙給武某注射了鹽酸腎上腺素並讓武某的兒子撥打了120,隨後武某被送到石景山醫院,但最終,武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武某符合在患有哮喘的基礎上,輸液過程中發生藥物過敏反應而死亡。

經調查,賀某並沒有合法的執業醫師資格,他開設的診所也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他的診療行為涉嫌非法行醫。

賠償患者家屬70萬獲諒解

今天上午,賀某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審。石景山檢察院認為,賀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剛剛坐到被告席,賀某就難以自抑地哭泣起來,為保證庭審正常進行,法官多次提醒他控制情緒。對檢察機關的指控,賀某不持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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