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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李延祿後人《二審答辯狀》中的幾個違背歷史事實的問題

2018年1月18日下午2點多,我和律師朱雯莉女士及我的太太來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6層29法庭外,不到3點進入法庭。被上訴人李戈女士未到庭,由一審代理李剛先生繼續代理,並向法庭提交了《二審答辯狀》,現就《二審答辯狀》中幾個違背歷史事實的問題簡析如下:

李延祿化裝南行的具體時間

在《二審答辯狀》第5頁中,有這樣的文字「事實是,李延祿1934年2月離開部隊,化裝南行,是東北抗聯四軍的前身——東北人民革命軍黨總支和中共密山縣聯席會議定的,是組織行為,是為了找黨。」這裡原告代理人李剛先生連李延祿是什麼時間離開部隊的都沒有搞清楚,就答辯,是不是不為李家和李戈女士負責啊!請看在《申報》1934年1月9日第9版報道遠東社記者關於東北情況對李延祿的採訪報道中,李延祿自己是怎麼說的:

(《申報》報影)

「本人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奉孔副司令面諭,囑來滬晉謁敝部代表張楚玉,報告本軍最近戰鬥情形。此來轉輾途中,備嘗甘苦。計自二十二日由穆棱總部行營出發,偕劉參謀斌同行,均化裝窮民,步行至哈,抵哈時曾經日偽軍數度盤查,以入關回籍答始脫虎口。在哈稍停,即乘車至大連,由大連乘輪,於昨六日抵滬。所幸一切化險為夷,未生其它意外事件。

東寧苦戰本軍自孔副總司令返防後,軍心大振,與日偽軍一日數戰達兩月有餘。本人率部參加,亦數十餘次。廢歷十月初旬,曾兩度攻襲東寧,結果卒被我軍克複。當時總部設立該縣,詎我喘息未久,日軍即派飛機十餘架、步馬兵共二萬餘,采大包圍戰略,包圍東寧。我部腹背受敵,勢殊危殆。深幸將士用命,拚死肉搏,得出重圍。現將部隊重新整理,避居附近各縣,以待機緣。」

以上就是李延祿接受記者採訪的回答。請看《過去的年代》是化裝成一位闊老闆,這裡說是化妝成「窮民」;《過去的年代》是自穆棱坐火車卧鋪,這裡是步行到哈爾濱;《過去的年代》說是1934年2月從穆棱啟程,這裡是去年,也就是1933年12月21日啟程,1934年1月9日前,也就是1月6日就到了上海。李戈、李剛你們怎麼解釋這個問題。

李延祿南方之行是為了找黨嗎?

1933年底至1934年5月中共滿洲省委吉東局還在,中共滿洲省委還在,李延祿到南方找什麼黨?事實是,他是找國民黨要錢去了,請看孔憲榮在「東北義勇軍總司令通令第一號」中說:

「本部參謀長李延祿,去冬在七站南溝同本司令面談時,自稱因回國度春節請求旅費,並委託在其回國期間照管其部下,另外要求支給士兵救濟費哈大洋一百元,同時申明因本國的軍費尚未送到,感到非常困難,待軍費送到後立即歸還。因此,本部支付現款給該參謀長,使之和家屬一同回國。但是,該參謀長回到本國後,與總司令(王德林)見面,商談有關軍務事項和領取了由國府(國民黨政府)支給的巨額東北軍軍費,以後卻未向上級作過任何報告,所領取的軍費也分文未交。本部為弄清此事真相,曾數次致電國府詢問,確悉上述情況屬實,命令該參謀長交出軍費。經再三督促之後,勉強交出大洋三千元,餘額以後支付,看來已被其揮霍殆盡」。

再請看周保中、李兆麟是怎麼說的:

「李延祿自一九三三年、三四年他利用東北抗日軍的保義,利用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和組織關係在上海、南京、廣州、天津,做了不少的官場活動,收受不少的錢財,以至他一九三六年最後離開東北,對於東北游擊運動沒有好處而有壞影響,在東北鬥爭中的同志都把李延祿當著逃兵看待。」

那麼,李延祿到底在國民政府那裡拿了多少錢呢?到底募集了國人多少血汗錢?今天再抖摟一個材料是中共勃利縣委書記鮑林1937年寫給北滿省委書記老馮,就是寫給馮仲雲的信,信中說:

「李延祿在當1934年沒有希望當中,就去上海與李杜接頭,李杜援助四、五千元錢又被回來的交通拐跑了」。

孔憲榮說李延祿交上來的那三千元錢,是國民政府給的軍費的一部分,李延祿1934年到底在關內募集了多少錢,暫時看來是個謎,但我相信假以時日是會查清楚的。

(中共檔案文獻)

這可都是兵血啊!當年陳翰章也從王德林那裡拿過八千現大洋,他一分也沒有揮霍,如數交給了周保中,請看看陳翰章!難怪周保中、李兆麟他們說話那麼難聽了!這有對比啊!

李延祿一九三四年在上海見到的是毛澤民嗎

《二審答辯狀》中說李延祿1934年「在上海遇見中共上海市委領導人李澤民(毛澤民同志)由李延祿將東北抗日鬥爭情況及統一戰線的矛盾分歧和自己的意見向毛澤民作以彙報,毛澤民回中央蘇區後,向黨中央毛主席作了彙報」。這些話基本出自《過去的年代》,《過去的年代》第273頁說李延祿從廣州回到上海正是1934年五、六月間,一天下午「我聽見有人低聲問,『小劉,你住在這麼?』果然是上海地下黨的負責人來了。他化名李澤民,學者打扮,穿著件蘭布長衫,很樸素,親切。後來知道,這就是毛澤民同志。」(276頁)

後面,還有很大一段關於毛澤民怎麼給李延祿布置工作的描述。從276頁到279頁,整整3個頁碼。內容我就不引用了。

李延祿在這裡明確說他是1934年五、六月間見到毛澤民的。讓我們看看1934年毛澤民在那裡?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6月出版的《毛澤東傳1893——1949》第339頁說1934年6月下旬,「毛澤東的弟弟、國家人民銀行行長毛澤民,來找他商量搬『秘密金庫』的問題。這個金庫是一九三二年四月毛澤東率領東路軍在漳州繳獲大批金條、銀元等後建立起來的。毛澤東問道:『你們準備搬到哪裡去?』毛澤民回答:『想搬到興國一帶去』。」

此時,正是第五次反圍剿的關鍵時期,作為國家銀行行長怎麼會離開蘇區到上海從事地下工作。

再看解放軍出版社1983年版,王建英編的的《紅軍人物誌》第356頁說毛澤民「1932年3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人民銀行正式成立,任第一任行長。領導中央革命根據地財政的統一,促進生產發展。1933年夏兼任中共閩贛省委常務委員、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部長和省政府中共黨團副書記。1934年10月隨中央紅軍長征。」

毛澤民從未像李延祿所說做過上海地下黨負責人。

另外,懂得中共黨史的人都知道查一查組織史資料,李剛先生如果您查了組織史資料還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嗎?請看組織史資料關於1930年至1936年中共江蘇省委及上海市區黨的負責人:

1930年10月初,中共江蘇省委改建為中國共產黨江南省委員會(簡稱「江南省委」),管轄江蘇(包括上海)、浙江、安徽三省的黨組織,省委領導機關設在上海,羅邁任書記。1931年1月,中共江南省委改建為中共江蘇省委,領導江蘇省和上海市區黨的工作,但安徽皖南(蕪湖)、蚌埠(長淮)地區黨組織仍由江蘇省委管理。陳紹禹(王明)、王雲程、史通(章漢夫)、袁孟超、孔二、趙躍珊、寶爾、王明德相繼任書記。1935年1月江蘇省委書記、組織部長和宣傳部長被捕後,黨的省級領導機構已不存在。江蘇省所屬上海各區委或慘遭破壞、或因失掉組織聯繫而停止活動。1936年春,中共中央先後委派馮雪峰、潘漢年來上海,年底,建立中國共產黨(上海)臨時行動委員會,王堯山任書記。

1934年根本就沒有什麼「上海地下黨的負責人」,那時上海黨的地下工作歸中共江蘇省委負責,根本沒有「李澤民」這麼一個人,毛澤民也不可能到上海任職。

此外,再說幾句題外的話:李家後人除《過去的年代》之外,還有沒有其他證據來證明李延祿的歷史問題,謾罵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請各位微友看一看李戈在微信上是怎麼謾罵筆者的:

(李戈微信截屏)

「題目:寄言新浪網讀者。

李戈女士改錯,誹滂狂史玉軍應為

史義軍,有感而發。

義軍實不義,抹黑英烈跡。

妄稱史學家,爛言世所棄。

寄言新浪網,莫成眾矢的。

網路辟平台,爭鳴貴真蒂。

豈容潑污水,英烈九泉泣。

滔滔鏡泊在,牆縫流經地。

喋血不懼死,獵手陳文起。

七堆焚屍灰,殘槍千五枝。

西山絕壁上,戴營據險擊。

滿門忠烈人,五百賊梟棄。

戰績炫目在,豈能把眼閉。」

筆者不是什麼歷史學家,也從未自詡過,但比李家後人多知道一些李延祿的真實歷史而已。李戈謾罵筆者「誹滂狂」,說筆者「抹黑英烈」,請李戈拿出證據來,靠這首混淆歷史的歪詩是說明不了問題的。筆者保留另案起訴李戈的權利。關於李延祿的歷史問題,筆者已實名向中紀委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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