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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舉的知識規劃、考試實踐與士子群體的知識養成(一)

【摘要】科舉考試對於士子群體購閱書籍、儲備知識等行為具有明顯的導向作用。自康熙朝以降,清代官方多次以皇帝的名義向各地頒行「御纂」「御批」「御定」「欽定」等名目的各類書籍,並試圖向科舉制度滲透,以達到垂範士子、「道一風同」的目的。然而,清代鄉會試衡文取士的實踐卻展現出重視首場乃至重視首場首藝的顯著傾向,楷法的優劣也成為左右鄉會試以外各項考試結果的關鍵因素,如此一來,科舉考試的實踐對官方的知識規划起到了「損之又損」、極度簡化的作用。也因此,士子群體的閱讀世界與知識世界往往偏重坊本制藝、試帖乃至闈墨、程文等文本,並多注意楷法的訓練,從而與官方的期待漸行漸遠。清代「歷史知識」易涉忌諱的時代背景,外加考試實踐對於史學的長期忽略,使得清代士子群體的「歷史知識」尤其是關於本朝史事的知識極度匱乏,成為清代士子知識缺環的典型例證,也與晚清以來史學日益躍居「有用之學」乃至科舉改制提高歷史知識在考試中的比重與地位的趨向明顯背離。

【關鍵詞】科舉考試 欽定書籍 歷史知識 閱讀史 知識史

【作者】曹南屏,復旦大學歷史系、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講師(上海 200433)

在清代科舉中,經由童試、鄉會試、殿試、朝考這一科舉考試的層級而出身、入仕的讀書人被目為「正途」,相比其他各種「異途」出身,在士林的觀念與輿論中存在明顯的高下之別,「有以他途進者,終不得與科第出身者相比」。雖然經由每一科鄉會試、殿試而產生的舉人、進士的絕對數量有限,但並不影響「正途」出身在清代士子觀念中的崇高地位,故有「人才登進之路,賴有鄉會兩科」之說。絕大多數的士子讀書、應考之路都是以應童試、鄉會試直至殿試、朝考的科舉考試的完整過程為目標。在這樣一種士林觀念和風氣的影響之下,科舉考試對於讀書人群體的閱讀世界和知識世界都具有極強的導向和形塑作用,清代官方因而也會將官方意識形態灌輸於科舉考試所考的知識內容之中。科舉考試所考的知識內容往往體現出官方對於「知識」的刻意規劃、控制與操弄,試圖藉此對廣大讀書人群體的知識養成環節施以影響,以拔取符合官方期待的人才。

關於清代科舉與士子教育、書籍出版之間的互動,已有若干前人研究,但依然還有不少可供繼續深入探討的空間。以書籍與知識作為視角,本文試圖探討的是,清代官方試圖體現於科舉制度的知識規劃,以及科舉考試的實踐本身,對於志在讀書應考的廣大士子群體的閱讀行為與知識養成環節有著怎樣的影響,併產生了怎樣的後果。

一、道一風同:清代科舉的知識規劃

自清人入關以後,經過數十年的經營,隨著其對中原地區的統治漸趨穩定,一些原本無暇顧及的意識形態化控制的手段也開始逐漸顯露。黃進興指出,「清初君主在政治意識形態所努力的是,將『政治勢力』延伸到『文化領域』」。自康熙朝開始,清代官方明顯加強了對「文化領域」意識形態化控制的努力,多部以「御纂」「御批」「御定」「欽定」等名目編纂和頒行的書籍可以視作這樣一種文化控制的具體表現。滿清宗室昭槤的《嘯亭雜錄》列舉了以幾位清代帝王名義刊行的「欽定諸書」,以經、史、子、集分列,其中多為康熙及乾隆時所編纂,旨在「爰命儒臣選擇簡編,親為裁定,頒行儒宮,以為士子仿模規範。」

從康熙朝後期開始,清廷即向各直省頒發多種御纂、欽定書籍,並很快就與廣大士子的「誦習」活動聯繫起來。康熙四十五年(1706),《御制古文淵鑒》《御批資治通鑒綱目》等書在印刷並頒賜給大臣之外,康熙的上諭明言這幾種書籍「特為士子學習有益而制,可速頒行直省」,並且還特意提出「凡坊間書賈,有情願刊刻售賣者,聽其傳布」。接著,康熙年間另頒行有《御纂朱子全書》《御纂周易折中》等書,雍正年間則頒行有以康熙帝名義修撰的《欽定孝經衍義》《御纂性理精義》以及《書詩春秋三經傳說彙纂》(即《欽定書經傳說彙纂》《欽定詩經傳說彙纂》《欽定春秋傳說彙纂》等)。至乾隆初年,又向「直省各書院及所屬各學」頒行康熙帝名義修撰的《律書淵源》,並且「招募坊賈人等,刷印鬻賣,有情願刊刻者聽」。考慮到各直省的士子觀覽不便,「得書者寥寥」,故乾隆帝又曾令各直省撫藩「招募坊賈,自備紙墨刷印,通行售賣」,並且要使「坊賈皆樂於刷印,則士子自易於購買,庶幾家傳戶誦足以大廣厥傳」。此後,乾隆間又屢次頒行上諭,要求各地督撫廣為流傳以康熙帝名義修撰的多種欽定書籍,並且,為了「以廣其傳」,一再明示「許坊賈人等刷印通行,廣為敷布」。至乾隆十五年(1750),以乾隆帝名義修撰的《御纂三禮》(即《欽定周官義疏》《欽定儀禮義疏》《欽定禮記義疏》等)告成,令各省布政使「照御纂《折中》《傳說》諸書之例,敬謹刊刻,准人刷印,並聽坊間刊刻,以廣誦習」。康熙朝所纂修的《御纂周易折中》《欽定書經傳說彙纂》《欽定詩經傳說彙纂》《欽定春秋傳說彙纂》等被稱作《御纂四經》,乾隆朝所修纂的《欽定周官義疏》《欽定儀禮義疏》《欽定禮記義疏》等則被稱作《御纂三禮》或《欽定三禮》,這七種書籍也往往被合稱為《御纂七經》,成為清代御纂、欽定諸書中最為主要的經學書籍。

除了經學著作之外,對於史學著作,清代官方也以「御批」「御撰」等形式為天下臣民樹立了標準。早在康熙朝,清廷以康熙帝的名義修纂有《御批資治通鑒綱目》,而這種為歷代史事樹立標準的努力在乾隆朝臻於頂峰,故乾隆朝以皇帝的名義纂修的史籍之數量為清代最多,影響也最大。何冠彪指出,到了乾隆(1736—1795)晚期,清高宗「希望官方能壟斷歷史編纂,再由他控制其中的筆削褒貶」。在這位熱衷修史及修改前代史籍的皇帝看來,史的功用在於「垂法戒」和「彰善癉惡」,並且除了將此奉為「修史的正鵠」之外,乾隆帝還明言「杜絕野史稗乘」,此舉旨在「收統制思想之效,使到官修諸史的資政教民功能更加有效地發揮」,在乾隆帝的刻意經營和努力之下,他將自己塑造成了「歷史判官」般的角色,「成為執掌筆削褒貶的唯一合法者。」乾隆帝尤其推崇朱熹的《資治通鑒綱目》一書,而以此為取法對象,纂修成《御撰資治通鑒綱目三編》《御批歷代通鑒輯覽》《評鑒闡要》等書。這幾種御制書籍中,尤其以《御批歷代通鑒輯覽》與《評鑒闡要》對於後世的影響最為深遠,故何冠彪認為「《輯覽》與《評鑒闡要》的修撰,標誌弘曆希望由官方壟斷歷史編纂,然後由他操縱筆削褒貶的企圖」,以乾隆帝名義所修纂的這些「御批」「御撰」的系列史著,其主旨在於為天下讀書人樹立起史學的標準,使這些著作成為天下士人「讀史之指南」。

從康熙後期直至乾隆年間,清代官方一直在有意識地向各地的書院及府、州、縣學等頒發各種御纂、欽定書籍,並要求各地督撫自行刊刻,以擴大這些書籍的影響,還屢次表示允許坊間書賈翻刻,其目的也在於使這些書籍更加能夠廣為傳布。乾隆帝對康熙以來御纂、欽定書籍的傳統十分重視,若干種新編的書籍在乾隆朝被列入御纂、欽定書籍的系列,並且試圖向科舉制度滲透。乾隆二十三年(1758),庄存與在奏摺中言:「經旨應遵功令也。……御纂欽定四經、欽定三禮昭乎日月,頒在學官,試卷文字,咸應遵用。」乾隆二十九年(1764),湖南學政李綬在一道奏摺中指明,乾隆帝以「頒發御纂四經、欽定三禮」的方式來顯示朝廷「振興文教、崇尚經學」的態度,也藉此讓「士子知所折中」。乾隆三十七年(1772),乾隆帝還在一道上諭內曆數自己在文治上的幾項重要舉措:「命儒臣校勘十三經、二十一史,遍布黌宮,嘉惠後學;復開館纂修《綱目三編》《通鑒輯覽》及《三通》諸書。凡藝林承學之士,所當戶誦家弦者,既已薈萃略備。」至乾隆五十九年(1794),乾隆帝依然對御纂、欽定書籍的修纂與頒行頗多留心,該年的一道上諭中稱:「國家以四書五經試士。經書自五代鐫板以來,久鮮手鈔,士子誦讀者多系坊本,即考證之家祗憑前明監本。……我朝文治光昭,聖祖仁皇帝《御纂四經》、朕復欽定《三禮》,武英殿官刻十三經勘讎精核,久已頒發黌序,嘉惠藝林。但各書卷帙繁多,草茅寒素,恐艱於購覓,未必盡人能讀。」於是,乾隆帝命人釐訂出六冊本的《石經考文提要》,還一度試圖用此書作為考試時「四書五經題文」的文本依據。向各直省的府、州、縣學頒發御纂、欽定的諸種書籍已經成為慣例,晚清官員根據《學政全書》指出:

各省府、州、縣學向有尊藏御纂、欽定諸書,並於雍正、乾隆初年,迭經奏准,令直省撫藩將頒發御纂、欽定經史諸書,敬謹重刊,並聽坊間印售,以廣流傳。

據此可知,在國家意志之下,御纂、欽定的諸種書籍曾在康、雍、乾時期被屢次頒發至各直省的書院及府、州、縣學供士子講習之用,且聽憑民間的坊肆翻印、銷售,其目的是使御纂、欽定諸書發揮出更為廣泛的影響力。

同時,自乾隆朝開始,清廷還力圖將科舉考試中考官所用的參考書籍加以標準化。向順天鄉試及會試考場頒發「內簾應用」書籍的舉措開始於乾隆四年(1739)。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廷頒下上諭,為鄉會試「闈中書籍」制定標準:

闈中舊存書籍殘缺不完,試官每移取坊間刻本,大半魯魚亥豖,自命題發策以及考信定偽,迄無裨益。應將鄉會兩試需用各書匯列清單,就武英殿請領內府官本,鈐用該衙門印信,備貯應用。

隨後,清廷向順天的鄉會試考場頒發《御纂七經》《御批資治通鑒綱目》等書共計20餘種。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考慮到「江南等省尚沿用舊存坊本」,清廷再頒上諭,除了《御批資治通鑒綱目》《康熙字典》二書要求各地「自行購辦」外,將《御纂七經》《欽定四書文》等17種標準化的「闈中書籍」頒發至順天鄉試考場之外的其他鄉試考場,並從此規定「永行禁止考官移取坊間書籍」。經過乾隆朝的整飭,各地鄉試考場及會試考場所用的「闈中書籍」完成了標準化,除了清廷頒發的書籍,考官「不許攜帶出題書籍」,評閱考卷時的參考書籍也是以「闈中書籍」為限。此外,乾隆年間還頒布有《欽定四書文》一書,對科舉考試第一場所考的四書文的撰寫也樹立了標準:

首場制藝,以《欽定四書文》為準,其輕僻怪誕之文不得取錄。又,經文以遵奉《御纂四經》《欽定三禮》及用傳注為合旨。

除了以《欽定四書文》為主要的考試文體設立標準,御纂、欽定系列書籍對科舉考試中的經籍文本同樣享有權威的地位。

至晚清,這種官方向各地官學頒布欽定書籍並向科舉制度滲透的行為依然還在繼續。由於南方多省經歷了太平天國的兵燹,各地官學中所貯藏的欽定書籍損毀嚴重,於是清廷頒下上諭,令南方諸省重刊御纂、欽定諸書。同治六年(1867),在江蘇學政鮑源深「購刊經史」的奏請之下,同治帝頒下上諭:

江蘇等省自遭兵燹以後,各府、州、縣學中舊藏書籍,大半散佚,經史板片,亦皆毀失無存。現在地方已就肅清,亟應振興文教,士子有志讀書,而載籍難於購覓,其何以資講貫而惠藝林?著各直省督撫轉飭所屬,將舊存學中書籍,廣為購補,並將列聖御纂、欽定經史各書先行敬謹重刊,頒發各學,並准書肆刷印,以廣流傳,俾各省士子得所研求,同敦實學,用副朝廷教育人才至意。

這其實是對鮑源深所上奏摺的直接回應,因為在鮑源深的原奏中,提請將順治帝的《御注孝經》、康熙帝的《御纂周易折中》《欽定書詩春秋三經傳說彙纂》、雍正帝的《御纂孝經集注》,以及乾隆帝的《御纂周易述義》《詩義折中》《春秋直解》《欽定三禮義疏》等經學著作,以及康熙帝的《御批通鑒綱目》、乾隆帝的《御批歷代通鑒輯覽》等史學著作,先行刊發,並「遵舊例,聽書估印售以廣流傳」。幾個月後,浙江巡撫馬新貽即上奏表示立即刊印「欽定《七經》、御批《通鑒》、御選《古文淵鑒》等書」,以「昭示圭臬」,並且由於「從前欽定諸經,卷帙闊大,刷印工價浩繁,寒士艱於購取」,所以此次刊刻,「略將板式縮小,行數增多,以期流傳較易,庶幾家有其書,有裨誦習」。同治八年(1869),時任湖廣總督兼署湖北巡撫的李鴻章亦上奏表示遵奉同治六年的上諭,在湖北刊刻「欽定《七經》、御批《通鑒》」等書,認為此兩種書「集經史之大成,尤為士林圭臬」,並且在刻成之後將「頒發各學、書院」,亦允許「窮鄉寒儒、書肆賈人隨時刷印,以廣流傳」。平定太平天國之後,南方各省設立官書局並首先刊刻御纂、欽定諸書的官方行為,顯示出清代官方始終未曾放鬆於對讀書人群體進行意識形態化灌輸與控制的努力。

光緒元年(1875),甘肅與陝西分闈,首次獨立舉行鄉試。第二年(1876),左宗棠即奏請清廷將「甘肅鄉試闈中應用書籍」頒下,其中即有「《周易折中》《書經傳說彙纂》《詩經傳說彙纂》《春秋傳說彙纂》《三禮義疏》《性理精義》《袖珍淵鑒類函》《唐宋文醇》《唐宋詩醇》《佩文韻府》《袖珍古文淵鑒》、《十三經註疏》《文獻通考》《史記》《前漢書》《後漢書》《四書文選》各一部」,所提及的書目中,《御纂七經》佔據了很高的比重,也基本與乾隆三十六年頒發給各地鄉試考場的書單相一致。即便是到了光緒戊戌年(1898),在戊戌維新運動失敗之後,清廷依然在鞏固始自乾隆年間的制度:

惟聞各省所存原頒書籍,歷年已久,不無殘缺散失,擬由臣部(案:指禮部)行文各省大吏,遵照《科場條例》內載原頒書籍若干部,如數購備齊全,報部存案,用款作正開銷,屆期送內簾應用,事竣,收回造冊交代,如有損失,著落賠補。經此整頓,庶主司共識祖制,明示法程,自當循行無失,不致以奇邪之說惑及士人,則表率端而人才出矣。

由此可見,始於乾隆朝的科舉考試「闈中書籍」的標準化已經成為一個長期被遵行的慣例。

由於御纂、欽定書籍長期扮演著主要「闈中書籍」的角色,士子群體又很難真正通過各地府、州、縣學及書院等場所來閱讀此類書籍,所以,坊間也為士子群體準備了這些書籍。在晚清的出版市場上,康熙年間頒行的《御纂周易折中》《欽定書經傳說彙纂》《欽定詩經傳說彙纂》《欽定春秋傳說彙纂》以及乾隆年間頒行的《欽定周官義疏》《欽定儀禮義疏》《欽定禮記義疏》等7種經學著作往往被合刊為《御纂七經》。另外,出版市場上還有《御纂五經》通行,收有《御纂周易折中》《欽定書經傳說彙纂》《欽定詩經傳說彙纂》《欽定禮記義疏》《欽定春秋傳說彙纂》等5種經學書籍。出版商還在報紙上大作廣告:「《御纂七經》,刊板武英殿,頒行各直省,俾天下士子翕然為體用兼賅之學。」至清末,某官員的奏摺中依然還在複述:「我朝列聖相承,昌明正學,於經則有《御纂九經》,於史則有《御批通鑒輯覽》,於理學則有《御纂朱子全書》,於古文辭則有《御選唐宋文醇》《詩醇》《御選古文淵鑒》,道一風同,號稱極盛。」在曆數盛清時代「列聖」的各種御制書籍的同時,該官員也體會到這類書籍的主要功用在於「昌明正學」「道一風同」。

鄉會試為士子進身之地,文律更嚴,三場對策,除欽定諸書外,向不準用國朝人所著書籍,更何論同時見存之人。

曾擔任江西省萍鄉縣知縣的顧家相在清末撰有《課士略說》一文,其中也曾敘及「《十三經註疏》《監本五經》《欽定七經》並頒在學官,苟為鄉會試二場計,則此數部已足,毋庸再讀他書。」從中可見《御纂七經》直至清末依然能夠在各地「學官」處讀到,並可應用於鄉會試層級的考試。1897年,御史楊崇伊上奏「釐正文體」,在禮部隨後的指示中依然不忘肯定《欽定四書文》《御纂四經》《欽定三禮》等書籍在衡文取士中的正統地位。可見至少在官方表述上,御纂、欽定諸書在清末科舉考試中依然在發揮重要作用。即便在1901年科舉改制之後,「中國政治史事論」成為考試的主要內容之一,而《御批資治通鑒綱目》《御批歷代通鑒輯覽》等書依然是官方推薦的參考書目。原本最受重視的四書文(又稱「制藝」「時文」「八股文」等)文體被廢除,而代之以四書義、五經義等新的文體,但是清廷依然為四書義、五經義等文章設定了撰寫的標準:

四書義、經義允宜樸實說理,恪遵先儒傳注及御纂欽定諸說以為立言宗旨,即令薈萃群書,反覆推闡,而體裁謹嚴,亦不得稍越範圍。

至少從制度條文上而言,御纂、欽定諸書在科舉考試中的權威地位一直延續至清末,伴隨著清代科舉制度施行之始終。

清代官方以欽定書籍為主將鄉會試考官據以評閱考卷的「闈中書籍」標準化,此舉既為鄉會試考官的命題、衡文取士等規定了參考書目,也試圖由此來引導士子群體的備考行為,從而介入其購閱書籍、儲備知識等環節。標準化的「闈中書籍」的意義即「所以為主司設繩尺,即為群士端趨向也」。同時,以經學、史學書籍為主的「闈中書籍」也在向士子群體傳遞著清代官方所提倡的以經史之學為核心的實學觀。若以當時的眼光來看,清代士子用於應對科舉考試而儲備的知識內容,幾乎都在御纂、欽定諸書範圍之內。通過御纂、欽定諸書的編纂與頒行,並向科舉考試滲透,清廷旨在於讀書人群體中間樹立官方意識形態,藉以「垂範」士子,以期達到「道一風同」的目標。

二、損之又損:科舉考試實踐對「知識」的簡化

按照一位清代官員的說法,在科舉的制度設置中,「人才登進之路,賴有鄉會兩科;人才培植之基,尤在歲科兩考。」鄉會試是科舉「正途」出身的主要通道,而在鄉試這一層級之前則還有縣試、府試,以及由學政主持的院試、歲試和科試。按照清制,在各省學政所主持的院試、歲試與科試的正場考試之前,設有名為「經古場」的一項考試,參加考試者為童生和生員。經古場所考的知識內容,在晚清屢有變易,大體而言有經解、史學、詞章、掌故、詩古、性理、輿地、算學等內容。雖然作為科舉考試之一環的基層考試中有著這樣的制度設計,但是據清末禮部官員的觀察,旨在「考試經解、詩賦、雜著」的經古場實際上「生童應試者寥寥」。事實上,在各省學政所主持的幾項考試中,經古場一直顯得無足輕重。據周詢的《蜀海叢談》,四川地區的經古場主要考「五經文或詩賦」「童生不應經古者亦聽」。在河北臨漳人杜慕堂的回憶里,也清楚記得「不願進古場者聽之」。清末小說《文明小史》也提到清末經古場在「詩賦之外,准人家帶著報考時務掌故之類」,但是「你不去投卷,他並不來勉強你」。清末的讀書人也都很清楚「舊時歲科試之有經古場,不必人人就試,而去取則專以正場為定。」經古場的考試表現,對院試、歲試、科試的結果並無影響,也就自然導致應考士子數量極少。此外,在每一任學政到任各省之時,依例會擬出「觀風題」以考察各府屬童生及生員的文風。除了寫作一篇四書文之外,其題目內容大體與經古場類似,但是由於對實際科舉考試結果不存在任何影響,故觀風題也僅僅是一個始終貫徹的歷史成例而已。從中可見,在參加鄉試之前的各種基層考試中,無論是經古場還是觀風題,在考試的實踐過程中往往流於形式,也就很難對士子的知識追求有所指引。

鄉會試所考察的知識內容對於清代讀書人群體最為重要,故尤其能夠影響到讀書人群體的閱讀世界與知識儲備。清代科舉制度中,鄉會試都是分三場考試,而且三場的考試內容完全一致。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之後,至1898年科舉改制方案頒行之前,鄉會試的三場考試內容,一直保持穩定,即第一場考四書題3道、詩題1道,第二場考五經題5道,第三場考策5道。然而,清代一個十分明顯的科場風氣是重視首場,這就導致第二場的五經題、第三場的策題所考的知識內容不受士子所重視。光緒年間參加過鄉試的王錫彤指出,各省鄉試考生數量龐大,「每卷三場,共為文十四首」,再加上閱卷的時間較短,考官閱遍所有文章存在現實的困難,故往往看其中極少的部分。呂思勉也指出,明清科舉考試採用八股取士,可能也有可操作性方面的考慮。因為限定文體、限定寫作方式為「代聖賢立言」,故在考官批閱時可以由於「標準」的確立而容易操作,而規定四書文的字數在300字到700字之間,顯然也是為了便於考官批閱。由此,鄉會試首場所考的「八股文章試帖詩」自然就成了士子備考時的重中之重,也成了許多人對清代科舉考試內容的大概印象。

清代科舉的鄉會試,不僅「重首場」的歷史積習一直延續,而且甚至發展到只重視首場首藝,即鄉會試第一場的第一篇四書文。咸豐元年(1851),王茂蔭上《振興人才以濟實用折》,在折內描述了當時鄉、會試的情形:

近時考官專取頭場首藝,二三篇但能通順,二三場苟可敷衍,均得取中。以故近來各省刊刻闈墨,首藝尚有二三十篇,次三藝已屬寥寥,至經策多不刊刻,是考官明示士子以為無足輕重也。磨勘官於頭場文藝,間有簽議,而二三場則絕少,是磨勘大臣又明示考官以為無足輕重也。

生活於咸同時期的福格在其筆記《聽雨筆談》中亦言:

主司去取,皆以第一場四書文為鵠,他藝概置之不論。……蓋中式後進呈者,惟四書首藝。闈墨之刊刻者,亦只首藝。其餘文字,皆束置如棄,雖有磨勘,亦屬具文。

無論是各省刊刻闈墨時所選的範文,還是磨勘官在複核試卷時提出的簽議,都大量集中在首場首藝,似乎都在暗示士子鄉會試的首場首藝最為重要。親歷晚清科舉考試的傅雲龍在其同治五年(1865)的日記中就曾如此寫到:

鄉會試三場最重首場,首場最重首藝,首藝最重起講領題,此乃命脈所在。二三場第取飽滿充暢,二三篇第取氣旺詞豐,與首藝相稱。

王錫彤也說,「大抵應試者之文雖有十四首之多,而得達於同考官之眼者十之一,再達於主考官之眼者五之一,而僅閱首文即定去留者,又去其大半」。在1902年出版的、作者署名為「泔濱漁者」的《時務目論》一書內,還有如下觀點:

中國以帖括取士。鄉試每省輒萬餘人數千人,而額取百人數十人不等。會試每屆萬餘人,額取僅三百人。又限以三場,三場只重首場,首場只重一日。人多則良莠不齊,限促則真偽難分,不得不據一日之優劣,以定棄取。

可見晚清時期的鄉會試中,重視首場首藝的科場風氣已經堪稱眾所周知。這種科場風氣對士子群體的知識養成環節顯然存在明顯的影響。

清末讀書人對這一科場風氣大多心照不宣,如《中外日報》上的一篇論說指出:

從前經文五篇、策五道,以偏重首場,至此不過潦草塞責,所謂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者。……向來首場考官閱卷者,每篇只閱破承起講而止,次場則尤在所輕,閱否隨意。

主試者挾兔園冊為底本,應試者即恃夾帶以為資。或令嚴不能夾帶,則就題敷衍成篇。蓋制題本有一二百言,略就題作波瀾,即可數百言矣。

至1880年代後期,王韜還言「方今崇尚西學,亦徒有名而無實耳。功令所重,仍以時文取士,經策且視為具文,遑論乎西學哉!」

刪去然與、否與,畫就依樣葫蘆。只要頭場中式,其餘都可模糊。

「然與」「否與」是策題中經常用到的發問用語,從中可見考生的應對之道便是將問題中的「然與」「否與」去除,然後照抄一遍問題的大概內容,再添添補補地寫就策論文章。這與上文所引《聽雨叢談》中所描繪的情況如出一轍。有趣的是,如果對照光緒十七年的《甘肅鄉試條規及格式》,則會發現,清代官方對於這種現象也已司空見慣,所以才如此建議考生:

策題中所有主司問語,如「可言其故歟」「可指其實歟」「可歷詳之歟」「然歟否歟」等句,俱要換過,不可仍用問者口氣。

科舉體制下的讀書人「重科名」的觀念,對於讀書人群體的閱讀世界和知識養成具有極大的影響。劉愚生的《世載堂雜憶》將清代參加科舉考試的不同人群大體區分為「世家」「崛起」和「俗學」等三類,其中除了少數世家出身的士子可以在知識養成的過程中「不拘泥於八股試帖」,其他士子則大多是「學無淵源」「鑽研時藝」罷了。晚清廣東人羅攻武在其《粵故求野記》一書中如此描繪太平天國後廣東地區科舉士子的「常課」情形:「其時所謂讀書之士,亦但以得科名為主,不敢更為奇說異行,故所讀書,除足取科名外,概束之高閣。」在包天笑的回憶中,也由自己的親身經歷而憶及:

在清代一般士子,為了科舉,在未入學以前,只許讀四書五經,最多讀一部《古文觀止》,除非是特異而聰穎的子弟,閱讀些《史》《漢》《通鑒》之類。

晚清的地方文獻亦對讀書人知識養成的大體過程有所描摹:

兒童入塾,以寸許紅箋書字令識,謂之「識方字」;積三四百字,始授以《三字經》《千字文》《百家姓》,謂之「小書」;次授以四子書,進而授以《詩》《書》《禮記》《左傳》,又進而授以《古文觀止》,即開講制藝矣。

對於絕大多數非世家子弟出身的普通讀書人而言,他們的知識養成與其說是遵照朝廷功令,不如說是高度「實踐導向」的,即科舉考試的實踐更能指引他們「上以是求,下以是應」地準備考試所需的知識。因此,在清代讀書人的閱讀世界中,「凡與場屋無關者不讀」的現象比比皆是。而且,「今日之舉子,即他日之試官」,由於科舉制度具有再生產(reproduction)的功能,通過一代又一代從「舉子」到「試官」的傳承,使得科舉所規限的知識範圍具有極強的歷史慣性,諸多科場風氣乃至讀書人在讀書備考時的閱讀世界與知識養成,即由科舉考試的制度設置與實踐中的科場風尚所形塑。對於絕大多數考生而言,「足取科名」的重中之重便在於首場首藝,並且上行下效,「官以此召,師以此教」,考官、塾師、士子等親身參與科舉的各色人等彼此心照不宣,而成為士子之間廣為流行的積習。如此一來,清代科舉考試在實踐中重首場乃至首場首藝的科場風氣也就進一步簡化了士子群體的閱讀世界和知識世界。

時人對清代科舉制度的諸多批評,除了批評衡文取士只重視首場首藝之外,更為嚴厲的批評還指向了科舉考試重視楷書之風。在清末科舉改制之前,鄉會試由於謄錄製度的存在,考官閱卷時不能看到士子的親筆,所以還不存在這一問題。然而,鄉會試以外的諸種考試,如縣試、府試與院試,尤其是優貢、拔貢的考試以及殿試、朝考等,考官所見都是士子親筆所書,於是「楷法」是否出色就很重要。王錫彤在1884年就因為楷書「拙劣」而在院試中吃過虧。1890年代,他又考過優貢、拔貢,清楚記得這兩項考試「舊習大抵以楷書為重」。 1888年,上海點石齋發售石印《翰墨林》一書,其廣告即言:

功令士子應試,著作之外,兼重楷法。自甄優拔萃,以迄殿廷兩試,必取豐潤勻圖,入時眉樣者,乃能膺上選,而冠群倫。

晚清士子的親身經歷足以證明這類廣告所言非虛。劉光第在1883年進京會試並成為進士,此後即在北京擔任刑部主事一職,據其對當時京官中風氣的體察,則感到「近日京官所重,多在寫字作詩,蓋人才由此黜陟,人才遂由此升降矣」。並且「上之所以取求,下之所以摩厲,止皆如此」。1895年,劉大鵬赴北京參加會試,在北京時他觀察到:「京都習尚以寫字為先,字好者人皆敬重,字丑者人都藐視,故為學之士,寫字為第一要緊事,其次則讀詩文及詩賦,至於翻經閱史,則為餘事也。」 1896年,劉大鵬對此又有一番描述:

我朝開科取士,鄉試會試外,大率以字取者居多。殿試則是取字,朝考亦然,京都凡取士,總以字為先,以詩賦為次,文藝又次之。故用功之士,寫字為要務,一日之中寫字功夫居其半,甚且有終日寫字者。京師之人相見問曰:近日用功否?即問寫字也,並不問所讀何書。若見一生人,陰問此人書法何如,善寫則欽仰,不善寫則輕視,風氣使然也。

夏曾佑也說清代科舉「其朝夕講習以應上之所求者,文則制藝也,試帖也,楷法也」。朱峙三在其1899年的日記中記載了父親指定他臨摹「歐帖」的經歷,謂「科舉以字佳頗佔便宜」,即便「場中文雖不佳」,但如果字好的話,「試官另眼觀看」。至1901年,正在準備參加縣試的朱峙三還被塾師要求「寫字注重小楷,限定每日抄八股文一篇,以當小楷功課」。進士須經由朝考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故清末人回顧清代翰林制度,亦言及「降及後世(指乾隆朝開博學宏詞科之後),凡朝考殿試館課皆敷衍策論,惟重楷書」。

【曹南屏:《清代科舉的知識規劃、考試實踐與士子群體的知識養成》,《學術月刊》2017年第9期。為適應微信風格,刪除了注釋。受微信字數限制,分為兩篇推送,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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