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本土「網紅」的那些事,多圖!
有這麼一個人群,他們既不是影視明星,也不是體育明星,但是卻能夠在網上一呼百應,他們在中國叫「網紅」,而在加拿大叫做「infulencer」。今天看了一篇Global News的文章,介紹了加拿大網紅的生存現狀,他們被稱為新時代的市場營銷,但他們所處的網路環境也被稱為「Wild West」(狂野西部)。
Samantha Ravndahl,YouTube+Instagram粉絲超300萬
Samantha Ravndahl可能是加拿大BC省目前最受歡迎的「網紅」,YouTube和Instagram加起來,她擁有超過300萬粉絲,甚至比總理「小土豆」更受歡迎。以前學化妝的Ravndahl,在2012年偶然的機會下入行。本來她是因為個人興趣玩兒起了Instagram,但後來發現很多品牌會主動找有大量粉絲或者閱讀者的博主,有償幫品牌進行宣傳。於是她也開始與這些品牌接觸,但是總共耗費了她一年的時間,才漸漸靠這個有了固定收益。
Jennifer Chiu (@Chiutips)擁有98,600 Instagram粉絲,和618,000 YouTube粉絲
Ravndahl說很多全職「網紅」可以很輕鬆年收入超10萬,頂尖的則有數百萬收入。看起來似乎很多,但跟傳統電視廣告模特比起來就小巫見大巫了。不過「網紅」宣傳的成本也低很多,而且更加有針對性。用Ravndahl的話說就是,她沒用過的東西不推薦,不喜歡的東西也不推薦。
Kiara Schwartz (@tobruckave),56,000 Instagram 粉絲
Jessica Thomas-Cooke從2013年開始經營一間「網紅」經理人公司,她說有些「網紅」甚至沒受過專業訓練,但仍然很成功。因為跟傳統模特比起來,他們看起來很真實,就像我們身邊的人。當人們在Instagram上看到他們的時候會想:我自己也可以像他們一樣。
Jennifer Hallet (@Jeylaloves),59,000 Instagram粉絲
有人的地方就有就江湖,北美網紅也面臨跟國內「網紅」同樣的問題--「買粉」。市場混亂,而且難以分辨粉絲的真假,也是為什麼這個行業被稱為「狂野西部」的原因。
TV host Todd Talbot (@toddtalbot),45,000 Instagram 粉絲
那麼「網紅」究竟能收入多少呢?據Online PR(Public Relations,網路公關)公司Talk Shop Media的創始人之一Katie Reiach介紹,一般來說職業「網紅」的每一貼可以獲得2500加幣。而大牌「網紅」則可能每帖收入15,000到20,000。
「Brie and Ruben」 of @Vancitywild,119,000 Instagram 粉絲
Reiach認為「網紅」的經濟模式還會繼續增長,因為「網紅」明白他們客戶的需求,並試圖讓客戶的產品體驗更舒適,吸引客戶一直跟隨著他們。
Cara Mcleary (@carajourdan),215,000 Instagram 粉絲
但「網紅」經濟模式也面臨監管問題,對於現有的廣告監管機構Advertising Standards Canada (ASC)來說,「網紅」宣傳是個灰色地帶。ASC不斷收到各種有關「網紅」的投訴,但是現有的法律卻無法對他們進行有效的制約。
Monika Hibbs (@monikahibbs),164,000 Instagram 粉絲
Ryan Cheng (@chengman),20,000 Instagram 粉絲和 243,000 YouTube 粉絲
ASC的發言人Janet Feasby說他們現在能做的就是讓「網紅」在宣傳產品,提到該產品的「廠家」,「贊助商」或者「合作商」的時候,必須加上#。如果他們拒絕這樣做,ACS就可以把他們告到Canada』s Competition Bureau(加拿大反不正當競爭局)。但是,至於廣告的真實性還是需要用戶自己進行判斷。
Viranlly Liemena (@viranlly),31,000 Instagram 粉絲
Maurice Li (@maurice) ,150,000 Instagram 粉絲
https://globalnews.ca/news/3978372/under-the-influence-inside-the-wild-west-of-social-media-influencer-marketing/?utm_source=%40globalbc&utm_medium=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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