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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喜歡一個人

在冬天熬了很久,春天還是沒有來。

前兩天想著跟朋友去泡湯,在某團搜遍了上海蘇州的湯,手指快速地翻動店鋪介紹,竟覺得有些心力交瘁:誰tm想跟一群不認識的人在一個池子里泡來泡去啊。

朋友一臉呆逼地看著我,「泡湯你還想怎樣?」

「難道不是像《情書》女主角那樣,周圍都是雪山,你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在池子里泡著看雪嗎?」

朋友沉吟了一會兒,「泡湯不好玩,我們別去了。」

那一刻我竟有點難過,難過的不是泡湯不好玩,而是我對於我一次都沒嘗試過的新事物(是的我low到沒有去泡過溫泉),喪失了興趣,甚至有點不屑。

任何無法讓我心臟怦怦跳的人事物,我都提不起興趣來。錯的不是人事物,而是我心跳的點變得越來越高,對於人事物秉持著懷疑挑剔的態度,即使一點點瑕疵,我也會引申到否定所有。

怎麼辦啊,這樣子下去人會變得沒有感情的吧。

對人事物沒有感覺,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如何才能喜歡一個人,當你喜歡一個人了,那個人接觸的每一件事物你都會喜歡的,就像《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中女主會撿起男主丟棄的煙屁股視若珍寶,會去親吻男主碰過的門把手。

以前有人問我,是怎樣確定自己喜歡一個人的。難道不是心跳的感覺嗎?就是走路時無意中手觸碰了一下,心怦怦跳,呼吸變得有點急促,自己需要偽裝什麼都沒發生,而不是實際上就什麼都沒有發生。

在一個人面前開始「隱藏」、「偽裝」,這就是喜歡一個人的開始了吧?

可或許是隨著年齡增長,人們總會變得越來越厚臉皮,誰還有時間、興趣,在別人面前偽裝啊,誰還有時間,跟你無意中觸碰一下手,然後心動得怦怦跳。

真是遺憾啊,不得不承認,即使只是90後,也確實是少了這些青澀,而我們卻仍舊傻傻追著這些,我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有的青澀,並堅信自己沒有錯,只是沒有遇到對的人。不將就,被很多人奉若聖旨,可我怎麼覺得,這明明就是在逃避呢?逃避自己已經不是那個碰碰手就會怦然心動的少年/女了呢?

在我看來,遇到一個人時,如果最初印象(包括顏值身高談吐學識等)不錯,先不要去考慮自己喜不喜歡ta這個問題,也不要想著:哎呀,這個人在追我,如果我不喜歡ta,我一定要及時跟ta斷絕往來,讓ta死心。

然後逼著自己一定得出一個結論,喜歡 or 不喜歡。

你要是喜歡這個人還需要這個人死命地追?怕是約你看場電影,你都要事先幫對方想好一萬個自己晚上無法回家的理由。若是不喜歡,晚上8點了你都可以嬌嗔嗔地說,人家每天晚上9點就要上床睡美容覺覺,催著趕緊散場各回各家。

但無論喜歡不喜歡,前提都是,先了解。如果覺得自己太忙沒時間去了解別人,那我奉勸別談戀愛了,談戀愛多耗時間呢,不如工作學習有意思,工作還能賺錢,戀愛只會貼錢,戀愛作為某種人類行為(哲學)道德倫理上的完美解釋,也因為社會的開放被逐漸沖淡。就此,非要純理性的角度看,戀愛怎麼看都是穩賠不賺的事,別戀愛了,孤獨終老吧。

了解之後,拋棄自己所有的擇偶標準(拜託,只是戀愛,不是結婚),重新審視眼前這個人,並且在腦中想像一下,有ta與無ta的當下生活,哪種是自己想要的,哪怕只是自己想要試試的。

比較搞笑的是,很多人坦言,自己搞不清楚「喜歡」到底是什麼,但他們卻能堅定地說,自己喜歡或是不喜歡某人。恕我直言,你以為的喜歡可能不是喜歡,你以為的不喜歡,也可能不是不喜歡。

這麼模糊的界線,別費腦筋去思考了。試試吧,主動點,邁出一步,說不定就搞清楚了什麼喜歡,以及學會了喜歡一個人呢。至於錯了怎麼辦?如果怕錯,那還是別談戀愛了,畢竟除了少數很幸運的人,多數都錯過來的,但這並不妨礙他們主動追尋幸福並最終尋找到幸福。

畢竟,等待著別人給幸福的人,往往過的都不怎麼幸福

最後推薦好朋友寫的文章:「怎麼樣才能不喜歡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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