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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裡的病孩子

暗地裡的病孩子

警告!此文負能量。

人和豬的區別是:

人給豬畫一個圈,豬能走出來。

人給自己畫一個圈未必能自己走出來

—— Someone

其實我不想寫愛情體裁,可是,

也許終究要寫。

其實,很多場愛情都死於自我保護。

警告:前方高能!

標籤:負能量,假文藝,毒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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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愛自我保護,不惜辜負天下人。她原本是防禦心很重的人,卻願意一直陪在他身邊。我要說的這種愛情,她愛他在先,一般總是這樣。

她說,你誰都信不過,一定很孤獨。我不想你寂寞。可如果我們一個傲,一個倔,自尊的崖高高的懸著,山山水水的就開始橫過來,再真心也沒用。我不想我們之間最有默契的事只剩下,我不往,子亦不嗣音。

在荷爾蒙的作用下,也許他的台詞是:我願意為你作出改變。

愛情崎嶇的走。每一段路無不是扶著牆一步一步的挪過空曠的走廊,濃稠的疼痛混合著凄絕和不甘。也許她也曾剛強,也曾咬著牙面目猙獰的對抗過宇宙,可現在卻溫柔得連拳頭都握不住,笑著聽完所有的聲音。無奈逃不過。劫。祈運。

她那時的愛像一把大火,燒得人寸草不生。最終自焚。

約莫又是有緣無分吧。有人如是說。可緣分究竟是什麼,誰知道呢。更像一種決心的外化,那種雙方都拚命想要在一起的決心,好比箭。防禦是密不透風漆黑的城牆,陰森森的立在暴風驟雨中安然不動,貼著牆抬起頭看到雲里去也看不見盡頭,它擋住了箭。

有人說,箭是可以穿牆的。怎麼我看到的都是牆主動裂開的。不夠相愛所以分開,然後心照不宣的讓緣分背鍋。

奶茶店裡的小姐姐掛在男朋友身上進來,最萌身高差總是惹人注意。她跳到前台興高采烈的點了兩杯抹茶,臉上洋溢幸福和羞怯,文人所謂「戀愛中少女特有的笑容」。她沉浸在自己的情緒里,沒注意他接著電話走出去。轉身。笑容凝固。決堤的慌張。

後來幾年,她想起他離開的那天,雲白如鴿風輕如翼,原來離別也可以很美。他的聲音像一口空闊的井,盛著清澈冰涼的水,遺世而獨立,卻與她無關;一點一滴說著再見,卻十分清明,沒有懸念。

少女愛的男孩子總像一顆顆榴槤糖一樣,味道獨特而刺激。總要耗盡所有熱情,才看得清什麼人最適合自己。在本應波瀾不驚的年歲,讓什麼人闖入內心世界裡帶來前所未有的騷亂,是青春首選的配飾。代價往往沉重。

每個人經歷不同的騷亂。有人一次就能醒悟,有人不斷沉迷。像地震,全都結束後是史無前例的平靜,和永無止境的悲傷。

很多聲年輕的我愛你就像仲夏夜裡的一場雨,浩蕩而滂沱。漫天揮灑著的是一個人的熱忱,這本不沉默。無奈另一個人在子夜夢眠安穩,縱使窗外世界洗雨,在他看來也並不深情。也許再久一點,破曉,她會再勇敢一點。可是喜歡晴天的人,睜開眼睛的時候,也許不會在意這惱人的開場,抑或寧願拉上窗帘,和床重歸於好。

受了傷的靈魂選擇文字進行發泄,他們暴怒,隨之悲哀。他們說:其實滿城風雨未必無趣,要知道,那可能是某個把心給了你的人,不小心哭了,傷心浸濕了每一塊的土地,卻潮濕了整個世界。至此。南柯一夢,醒過來不再有夢。

衰竭。而後他們說,喜歡就是恬不知恥的糾纏,愛就是甘心情願回到自己的小世界裡,從此天涯是路人。

這是我見過放手最高尚的表達,不過是疲倦耗盡熱情。又何必矯飾。

為所有的高尚的理由。饒雪漫的傷痛片便是腐爛的青春,愛情電影都是矯作,言情小說是罪惡浪漫。

理智的人們於是說,必須抵制。

我的包子女生朋友,南湘一樣的存在。每次失戀後喝酒咆哮:「沒人理解我問什麼一次又一次去找他,撞了南牆也不回頭。朋友都問我痛不痛。可我已經難過得不難過了。

那段時間,每次去找你都像死掉了一樣。把自己鎖在家裡,狂吃又催吐,一直吃薯片發燒了才趕緊吃涼葯,哭了又笑。聲嘶力竭的唱情歌,被鄰居敲門罵了一通,連聲道歉之後眼淚更止不住了。你說,這麼大的世界,我就連個可以放聲大哭的地方也沒有嗎。

後來你選擇單身,因為沒人要。你失掉了增值最好的時光,在平凡的道路顛沛流離。初入職場的辛酸,一個人扛。再後來你在我看來有些光芒,又是喝酒的晚上。

電話那邊你說,「我現在就像一個收音機。我白天調成感應頻道,因為日光下的我對感情有本能的抵觸和天生的麻痹,這樣才敢為愛而感動;夜晚調成理性頻道,因為夜色里的我心底的防線不堪一擊,這樣才能不被愛傷害。

那時候我喜歡上他的原因是初遇的微笑還是他孩子氣的撒野已經未可知,反正我是慌不擇路的愛上了。多少電影都警示著女生迷失自己的代價。我不聽。我固執的苛求愛情的濃度,殊不知人人生性薄涼,不喜孤獨卻也不耐喧囂。我也一樣。

為什麼不放棄呢?我就是死都不肯相信,他不愛我了這件事情。他有一百種辦法傷我的心,我就有一萬個理由為他開脫。我天真的以為,在他和我的愛情里,他要是編劇,我就是獨家贊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說完她不知為什麼大哭起來,電話那邊有些嘈雜,好像她那邊飯館的客人有些開始憤怒了。

地球是很擁擠的,有人忙著開心的時候,就不准許人悲傷,那叫掃興。就算和Kris分手了,也沒地方給你失戀。

哦,有一個例外,你很有錢。那時候,保不齊全世界都會陪你失戀。

所以說,防止失戀影響個人發展,最好的辦法是發家致富以後再談戀愛。同樣是失戀,有人在廉租房的臭水溝旁邊蹲著邊哭邊啃盒飯,有人飛到大溪地看海。檔次不一樣。

失戀跟吃虧似的,是挺背的一件破事,所以這戀可不能白失。趁失戀的時候閉關修鍊不是不愛,而是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和更好的愛。

你們的婚禮我沒去,你微信給我發了支付寶賬號。嗯,這很耿直。你和他終於還是冤冤孽孽的成了。我不禁好奇打探。

你說,最愛的時候。以前我指甲剪了他知道,頭髮剪了他知道,我一個皺眉他會噓寒問暖,不再穿哪件衣服了他都能注意到。後來就算我三個月不戴黑框眼鏡,他也沒感覺。再往後給他手機微信發幾百條簡訊,我躺在床上盯著手機的信號燈,一整晚也沒亮起來。

知情的人問我:「當初那麼不搭調,為什麼你還想著跟他結婚?」

我說:「每個人的一生既然都註定要忍受著另一個人,那就選我最喜歡的那個來忍受好啦。」

「為什麼不找個更合適的?」

「也許有人更能和我相處,可是全世界我只想他一個人懂我。」

「你們是怎麼又在一起的?」

「在一起的時候我曾強大得無所畏懼。失去他以後,我連著失去了面對一切的勇氣。」

「愛情瀕死的時候,我和它一起拚命掙扎著,像枯井裡最後一灘水裡的魚。然後,我終於沒有再企圖用死不放手來乞討最後一絲溫存。」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選擇了人間蒸發,沒留一點餘地。

最後的結局是,我在不斷失去自我的過程中失去他,也在不斷找尋他的過程中,找回自己。至少我以為這就是我的結局。

「我為他復讀,放棄了很好的大學。那段時間我覺得我一無所有。在那些靜默的守候里,無聲的辯駁開始侵佔回憶。我想起當年鬧著要跳樓,找不到他就滿世界的去騷擾別人,甚至不惜離家出走。他們說這是很爛的劇情。可這就是我這種人最開始瘋狂愛一個人時候的樣子。」

「我無意卻重演了很老的套路。那些在愛情里屹立不倒的女孩子們毫不留情的嘲笑我批判我。我看見她們沒了戀人還有事業、美貌、青春和很多愛情。可是我做不到。我從一開始就沒留退路。我覺得那才是我能給一個人的最完整的愛。所以混成這樣是我活該,沒得說。但是我並不認為我比她們愚蠢。這只不過是個選擇。」

」有一段時間我有過很極端的想法,在我遇見了一些對我感冒的人以後:我見過他最愛我時候的樣子,才知道後來真的是不愛了。神秘感和距離成正比,想獲得戀人的尊敬和崇拜,基礎就是神秘感。如果你想讓一個人一輩子不要忽略你,你就永遠別把真心交出去。「

相愛也有時差,有潮起和潮落,有白晝和黃昏。

無下限的寬容是一種懦弱。有些人就是用來幫助你找到另一個自己的。那幾年你喜歡把兩個人的浪漫po出來給大家贊,而時間剛好證明了秀出來的未必是恩愛,那是不安的靈魂和薄涼的人心。

而時間,它最厲害的地方在於,它讓兩個人在彼此眼中變成一個普通人。於是愛情,說沒就沒了。

「我用盡氣力愛你,又耗盡了心血格式化自己,只為刪除你。直到不得不改變的那天,我被逼著回到自己的軌道,過程是撕心裂肺的痛。然後,我才真的找回了快樂,比從前更快樂。我告訴自己,下一次我一定要找個恬不知恥死皮賴臉一個勁兒對我好的人。」

直至,那個夏天再遇見。

像兩個人分道揚鑣後的殊途同歸,而不是單純的誰回心轉意。

最殘忍的不是你最愛的人不愛你,而是你眼睜睜地看著你最愛的人用你愛他時候吃奶的勁兒去愛一個並不愛他的人。像上下班高峰期辦公樓一層大廳里的保潔阿姨,一次又一次拖走源源不斷的鞋印,沒一點脾氣。

「不過也要感謝那場愛情,讓他明白了當初的我。」

不對等的愛情給人的感覺很像暗戀。跟隨著飄渺的微光一頭扎進深林里,越走越深,卻不甘心就這麼放棄,就算很害怕也只得硬著頭皮走下去,直到最後愈陷愈深,只知道向著有他的方向跑,一路上不停掉著東西也顧不上,裝著自尊的口袋不知道什麼時候全空了。直至瘴氣來襲,問自己要原路返回抱著遺憾活,還是頭撞南牆鮮血淋漓死,在糾結中萬劫不復。

他回來了

「我發現我最愛的人是你。」「好俗套,你能換個台詞嗎?」

他又離開了。下一次出現時,他帶著戒指,車和房,求婚。

「你分得清喜歡和愛嗎?」她說。

「喜歡就是,你看見一個人掉進水裡趕緊打了110。而愛就是,比別人更能發現她的好,比別人更能容忍她的壞。想更靠近,不想離開。當時的我,跋山涉水窮極千方百計,只想捕捉最美的風景,走過巴黎鐵塔東京倫敦,訪遍名山大川和無人小徑,看盡人間百態和異域風情,卻在不見得對的地點,不見得對的時機,遇到了遊客不見得多甚至沒有的一個的場景,突然想前進卻邁不開腳,想吐槽卻無法嫌棄,午夜夢回都是它,我都覺得自己不正常了,那便是愛了。」他說。

「我不想再重蹈覆轍。」

「不會。你不復當年,我也已經換了模樣。非得是悲劇,也決不會是同一種。那樣的愛你再也給不起了不是嗎?而我,也再不想辜負。」

「對。你之後的我,比較愛自己。」

有一瞬間,她抬頭看見彩色的雲朵,溫柔的一如第一天他專註看她時略帶靦腆又有點收斂的笑。像啟示錄。

最後的最後,她在婚柬上如是說:我情願認真的活,得一個人陪我從短髮齊耳到長發及腰,從教室到教堂,從校服到婚紗,從青絲到白髮。

註:故事是真的,但關於這位朋友——僅文學手法,請不要瞎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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