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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訓斥「放肆」,在古代是很狠的咒語

年輕人在長輩面前,下級在上級面前,言語舉動囂張,或者在一些莊重的場所,有人嚴重失當表現,都可能會被斥責為「放肆」。這也算是一個很嚴厲的訓斥,很鄭重的警告。

被訓斥或訓斥別人「放肆」,可能人人都經歷過。人不輕狂枉少年,放蕩無忌真君子,這都是些「放肆」的徵兆、現象。

前幾日,一位學生問我:「老師,為什麼這樣是放肆,而不是放叄、放伍?」我一愣,還真沒想過問題,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如實說明老師也不懂。

回到辦公室,趕緊查典百度,終於弄出了這個「放肆」的大概輪廓。

現代詞典上對「放肆」的解釋是:輕率任意,毫無顧忌。這個已成為約定俗成的成語。我們說某人放肆就是這個意思,沒有更淺或者是更深的含義。某人被訓「放肆」,臉稍一紅,知趣而改、而退,一般說來也無其他後果。

但在古代就不行了,讓我們先找到「肆」的原意,再看看「放肆」究竟有多嚴重?

肆,本義是擺設、陳列。《周禮》規定,小宗伯(分管祭祀的官職)祭祀的時候,要做一件在今天看來稀奇古怪的事,這件事叫「大肆」:王崩,大肆以秬鬯渳。意思是:天子駕崩之後,小宗伯要把天子的屍身陳列出來,然後用黑黍和鬱金香釀成的香酒來清洗天子的屍身。「大肆」既然是陳列屍體,後來就把處死刑後陳屍示眾也叫作「肆」。

周代還有「肆師」的官職,肆師的任務是陳列祭祀時的位置,擺設祭祀所用的各種器具和祭品。

「大肆」既然是陳列屍體,後來就把處死刑後陳屍示眾也叫作「肆」。《論語·憲問》:「吾力猶能肆諸市朝。」這是子服景伯告訴孔子,以我的能力還可以讓他(指讒佞的公伯寮)陳屍於市場或朝堂之上。《周禮》規定,被處死刑的人要「肆之三日」,陳屍示眾三天,以表示鄙棄之意。

「放肆」的「放」是驅逐、捨棄的意思,因此,「放肆」一詞的本義就是棄市,把被殺人的屍體捨棄後陳列到市場上。商周青銅器銘文中,這個字也普遍是如此理解,如銘文結尾常常有「用作寶肆彝」的話,彝就是青銅器,肆彝就是陳列、擺放在宗廟裡祭祀祖先的青銅器。

漢唐以來,肆的運用有所延展,對市場都稱之為肆,生意、交易的地方,比如酒館叫酒肆,市場叫市肆等。除此之外,「肆」任何時候都不像是一個好字,也組不出好詞,比如說:肆意妄為,肆無忌憚,肆虐逞威,肆虐橫行,大肆揮霍,肆意橫行,肆言詈辱,肆奸植黨等等,肆就是一個污濁的字眼。

「放肆」一詞,原來如此。以後,再也不敢放肆,也不使用放肆這個詞了。這個詞語不太吉祥,有點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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