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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17急診高血壓診療專家共識:不要盲目降壓,並非越快越好,不宜使用強力利尿葯

中國2017急診高血壓診療專家共識:不要盲目降壓,並非越快越好,不宜使用強力利尿葯

高血壓急症臨床表現多樣,為統一高血壓急症的定義、診斷和治療標準,規範臨床診治,近期,中國醫師協會急診醫師分會、中國高血壓聯盟組織相關專家在參考國內和歐美相關指南及共識,並在近年來發表的相關臨床試驗結果基礎上,結合國內臨床實際情況,發布了《中國急診高血壓診療專家共識(2017版)》。

不要盲目降壓

在遇到血壓顯著升高的患者時,首先並不是盲目給予降壓處理,而是要通過病史採集、體格檢查以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對患者進行評估,查找引起患者血壓急性升高的臨床情況和誘因,評估患者是否有靶器官損害、損害的部位以及程度。

初步診斷為高血壓急症的患者應及時給予緊急有效的降壓治療,給予靜脈降壓藥物,同時去除引起血壓急性升高的可逆臨床情況或誘因。

降壓應遵循迅速平穩降低血壓、控制性降壓、合理選擇降壓藥物的原則。

中國2017急診高血壓診療專家共識:不要盲目降壓,並非越快越好,不宜使用強力利尿葯

圖急診高血壓處理流程

血壓控制並非越快越好,也並非越低越好

高血壓急症的血壓控制並非越快越好,也並非越低越好,要有節奏、有目標地降低血壓。

第一目標:在30~60 min將血壓降低到一個安全水平。

第二目標:在達到第一目標後,應放慢降壓速度,加用口服降壓藥,逐步減慢靜脈給葯的速度,逐漸將血壓降低到第二目標。建議給予降壓治療後2~6h將血壓降至約160/100 mmHg,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適當調整。

第三目標:若第二目標的血壓水平可耐受且臨床情況穩定,在以後24~48 h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

不宜使用強力的利尿降壓藥

有計劃、分步驟地快速、平穩降低血壓以保護靶器官是選擇靜脈製劑的根本原則。

高血壓急症治療初期不宜使用強力的利尿降壓藥,除非有心力衰竭或明顯的體液容量負荷過度。

重疊使用口服和靜脈降壓藥物

高血壓急症經靜脈降壓治療後血壓達到目標值,且靶器官功能平穩後,應考慮逐漸過渡到口服用藥。

口服用藥應依據具體藥物起效時間與靜脈用藥在一定時間內重疊使用,而不應等待靜脈用藥撤除後才開始應用。

靜脈用藥停止後,可適當保持靜脈通道,以防止血壓反彈而需再次靜脈使用降壓藥物。

降壓藥物劑型改變過渡期間應嚴密監測各項生命體征及靶器官功能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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