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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養兒防老」不道德?

為什麼說「養兒防老」不道德?

把隱性和顯性的經濟交易幾乎完全從家庭關係、家族關係中退出之後,父母可以在退休後仍然保留住自己的獨立人格,不需要受後代的支配。對於兒女來說,他們也不用感到「孝」的責任壓力,但他們出於愛父母還是可能自願選擇去照顧父母。

如果儒家的本意是要把家庭建成一個不「言利」、以純感情維繫的基本社會細胞,那麼由市場取代家庭的經濟功能才是最好的藥方,這樣,個人空間才能達到最大,他的精神世界才可以更自由地拓展,精神生活才可以豐富。

西方物質生產比東方發達並不必然意味他們的精神文明就落後,而東方的物質生產落後也並不必然意味我們的精神文明就先進。會不會是東方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落後呢?

在任何社會裡,家庭有兩個主要功能,一個是經濟互助,一個是社會功能即精神互助。其經濟功能包括兩方面,第一,在家庭內部存在各種隱性金融契約關係,父母在後代身上有投資,所以後代有隱性「回報」責任;兄弟姐妹之間則你欠我的、我欠他的等等;這個家欠同族上另一家的,等等,相互間存在許多說不清、也說不完的隱性債務、保險責任。第二,因血緣關係,「家」能大大減少各成員間利益交換的執行風險,減少交易成本。

為了支持「家」的經濟互助和精神互助功能,社會就必須有相配的家庭、家族文化,幫助實現這些錯綜複雜的隱性金融契約。這就是儒家以及其它源自農業社會的傳統文化所要達到的目的,也是2500年前儒家文化產生的背景。

儒家文化的今與昔

也就是說,在沒有市場提供的各類保險、借貸、股票、投資基金、養老基金等金融品種的前提下,成家生兒育女,而且最好是生兒子,就成了規避未來物質風險和精神風險的具體手段,即所謂「養子防老」。

生兒女既是父母對未來的投資,又是為未來買的保險,兒女是人格化了的金融品種。父母也許愛子女,也許不愛,這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兒女長大後要「孝」,這是保證父母投資有所回報的關鍵。「養子防老」是保險和投資的概念,而「孝」則是兒女履行隱形「契約」的概念。以「孝」和「義務」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孔孟為了降低這些隱形利益交易的不確定性、增加交易安全而設計的。

於是,由「三綱」、「五倫」建立並延伸出來的家秩序、社會秩序就很關鍵了,臣必須服從於君,子必須服從於父,婦必須服從於夫,弟必須服從於兄。這些服從關係是無條件的,也不管有理還是無理。

從兒女出生開始,通過《三字經》等經典將他們嵌入「孔家店」,扣上「三綱」包袱,讓他們任何時候都會因不服長者的意願而內疚得無地自容。這個「孔家店」只有一個目的:保證父母、兄長以及其他長者的投資有回報。

人出生之前是無法選擇家庭和出生順序的,所以,以長幼定名分、責任所實現的利益交易是非自願的交易。而強制性的交易有悖於個人權利。

不以個人權利但以名分界定的等級結構,的確讓中國社會在2500年中基本不變(改朝換代除外),但這種文化也閹割了中國人的個性,閹割了我們的創造力。閹割了個性的結構或許穩定,可代價是中國長期處於溫飽和飢餓之間。就以這些年的留美學生為例,我們這些學生以及畢業後留美工作的人,雖然專業水平較高,但跟美國人、印度人、歐洲人相比,儒家文化讓中國人往往缺乏個性,習慣於聽話,但不爭取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順從」、「聽話」的習慣當然讓我們只適合打工。

儒家文化抑制物質文明發展

國粹派喜歡說西方文明是物質文明,而中華文明則是更高境界的精神文明,其根據似乎是西方近代工業科技發達,物質生活豐富,而中國卻到近年才解決溫飽。——這種邏輯值得商榷,原因很簡單,西方物質生產比東方發達並不必然意味他們的精神文明就落後,而東方的物質生產落後也並不必然意味我們的精神文明就先進。會不會是東方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落後呢?

我們可以從三方面看這個問題。

第一,精神生活豐富的前提是精神食糧供給豐富,學術和文學藝術又是其主要源泉。中國的學術兩千多年圍繞儒、法、墨、道家打圈圈,佛教在漢代逐步進入中國後,曾推動過唐宋時期文學、詩詞等領域的發展,也出現過宋明理學的發展,但總體上沒離開對早前經典的解讀和再解讀,並且這些哲學與文學發展基本限於士大夫的小社會內,對絕大多數人為文盲的社會的精神生活影響有限。

中國並沒像西方那樣有系統組織的宗教,規範人們日常行為的儒教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在這種缺乏正式的理性與非理性生命觀的社會裡,大眾的精神世界只好由「牛鬼蛇神」迷信來支配,看不出這種精神文明高級在哪裡。反倒是漢代進入中國的佛教、明代進入的天主教以及其它基督教派擴展了我們的精神資源。退一步講,「中庸之道」扼殺的不只是物質文明上的創新能力,而且也激發人們不要在精神資源上有「出眾」的創新突破。

第二,或許有沒有以宗教或者理性學術支撐的精神文明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我們把生活重點放在精神追求上,而不是過分追求物質生活。中國人追求的精神生活或許不是宗教性的,而是家庭溫暖和親情。但是,人之間的友情是一件非常個人化的事情,每個人有不同偏好、不同性格,即使是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性格與喜好也難以相同,他們除了知道彼此是兄弟姐妹而「應該」有親人關係外,不一定有心靈深處的相通,不一定有出於「自願」的友情。家庭成員間會因為名分以及相應責任而彼此相依賴、相交往,可是這不等於他們的關係能超出原始情感而達到更高的心靈溝通境界,就像包辦婚姻中夫妻知道彼此有責任、是夫妻,但他們之間可能沒有「愛」的體驗。難以想像在人的個性與自由空間都被壓抑的社會裡,情感與心理世界能夠天馬行空,飛翔到樸素感情之外。

第三,中國文化的核心重點在於維護「家」的經濟功能,輕視其社交與情感功能,這必然抑制中國文化的精神文明內涵。從某種意義講,連溫飽問題都沒完全解決的農業社會裡,「家」的第一功能當然應該是實現家庭成員間的經濟利益交換,所以儒家文化里「孝」、「順從」、「聽話」排在第一,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問題也在這裡,一旦經濟利益交換是「家」的最主要功能,人們容易先看到利益,後才是親情,或者只看到經濟利益。經濟利益夾在「家」中,你搞不清親戚對你好是真好,還是出於利益。在現實生活里,筆者在湖南家鄉看到更多的是因為利益大打出手的儒家家庭,而不是突出親情、突出情感關係的溫情脈脈的儒家世界。那種理想化了的儒家世界在中國還沒實現過,從內在邏輯上可能也很難實現。說到底,在儒家文化抑制物質文明發展的情況下,傳統中國始終沒完全走出溫飽的挑戰;在那種境況下,說精神情感世界裡能達到文明頂峰,那隻能是奢望。

社會文化的走向

當問他們「你為什麼要生小孩?」時,北京只有12%的人說「養子防老」,而三個村平均有69%的人說「養子防老」,丹東和徐水在這兩個極端之間。

當被問到「你是不是因為愛小孩而生孩子?」時,北京有55%的人說「是」,而三個村平均只有16%的人說「是」,丹東和徐水仍然在兩端之間。

通過對總樣本的計量分析發現,收入越高同時又買了某種金融保險品種的城市人更容易說「生兒育女是出於感情」,而不是為防老等經濟目的。

這說明像北京、上海這樣的發達城市,有了滿足生活需要的收入同時又利用保險品種、投資基金等把夫婦未來的經濟風險安排好之後,他們更多把「家」看成是感情交流、滿足精神需要的社會單元,原來由「家」勝任的經濟功能逐漸由金融市場承擔,「孝道」責任逐漸由「愛」取代,經濟與金融發展正在改變這些社會的文化。相比之下,在農村,家庭關係仍然以經濟交易當先,「養子」繼續是規避未來風險的主要手段,而「家」的情感功能就弱,那裡更需要儒家倫理來維繫隱性經濟交易,於是,那裡更保留了儒家價值觀。

那麼,中國未來的文化走向會是什麼呢?是朝著像北京、上海等發達社區的文化發展,還是要恢復儒家傳統、走回傳統鄉村的價值體系呢?社會文化的走向是個人難以設計的,而是由社會的需要所決定。

金融市場取代家庭的利益交易功能

如果要把利益交易從「家庭」功能中剝離,由金融市場取代,這當然能減輕因利益交換給家庭帶來的張力,但也要求一種全新的社會政治制度、一種新文化,例如,以個人權利為基礎的法律以及保證法治的政權制衡體系,否則,在家庭、宗族之外的市場金融交易就難有交易安全,契約權益無法保障。

把隱性和顯性的經濟交易幾乎完全從家庭關係、家族關係中退出之後,父母可以在退休後仍然保留住自己的獨立人格,不需要受後代的支配。對於兒女來說,他們也不用感到「孝」的責任壓力,但他們出於愛父母還是可能自願選擇去照顧父母。

一旦強制性的經濟責任不再存在於父子、兄弟之間,父親沒必要再以一副威嚴不可親近的面孔出現在兒女面前,用不著強制兒女無條件地聽自己的話並要求在父母講話時兒女不能還嘴,而兒女則可從「孔家店」中解放出來。父母與兒女間、兄弟姐妹間因經濟利益關係引發的張力也就消失了,他們之間可以更平等地注重感情交流和心靈溝通,讓親情、友情成為家庭關係的主旋律。

以往,中國人之所以只認自己親生的孩子,是因為當生孩子是出於經濟目的時,親生的孩子在儒家「三綱」之下更靠得住(交易更安全),而領養別人的孩子到時候難以靠得住,可能沒有投資回報(交易不安全)。

美國家庭文化沒有一套名分責任安排,因此不會強制人去無條件地「孝順」、「聽話」,他們強調的是自由選擇,是自願照顧老人、兄長。換言之,儒家文化會通過向你不斷提醒你欠這個多少、欠那個多少,逼著你在內疚得無地自容的情況下去給照顧過你的人以回報;在美國,後代和親戚更多會因為愛你而自願給你幫助,不會因為內疚去給你「孝順」。中國以往的模式是後代供養長輩,而且往往引起後代之間互相推諉責任;在美國,是長輩總想給後代留下多少遺產,並且是自願的。

從表面看,在金融市場把經濟交易從美國「家」中剝離出去後,沒有了那些你來我往的經濟交換,家庭關係好像很沒有「人情味」,特別對於習慣於儒家文化的人可能更是如此。實際上,如果儒家的本意是要把家庭建成一個不「言利」、以純感情維繫的基本社會細胞,那麼由市場取代家庭的經濟功能才是最好的藥方,這樣,個人空間才能達到最大,他的精神世界才可以更自由地拓展,精神生活才可以豐富。香港、台灣、新加坡、日本或許就是這種改良後的儒家社會,這是否也是中國的走向?

中國文化的出路

時下的新儒家學者還是不能走出用文化來談文化的圈圈,特別是以儒家文化來評價儒家文化,其結論當然不會是別的,用「四書五經」來看「四書五經」,只能是越看越美。

一些學者認為中國文化重視家庭,而西方文化則不然。——這顯然是一種誤解,實際上中國人和西方人都重視「家」,只是追求的「家」的境界不同。傳統中國的「家」側重強制性的經濟交易功能,西方社會的「家」側重基於自願的感情交往功能。

在處於溫飽與飢餓之間的農業社會裡,生存是一個永恆的挑戰,所以「家」的功能很難超出利益交易和保險互助,溫情脈脈會過於奢侈,這種社會可能必須要有「剛性」的家庭結構,要閹割個性,否則「家」之內的經濟交易就很難有確定性,這就是儒家以及任何傳統農業文化的共性。在近代西方社會的生產力上升、人們的收入超出溫飽之後,「家」的經濟功能逐漸由金融保險市場來勝任,這時的「家」文化沒必要那麼「剛性」,也不必約束個人的自由,因為感情的交融是逼不出的,只有基於個人權利、基於個人自由選擇的「家」里,父母、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交流才是自願真誠的,才不是出於「義務」責任感而為的。中國人和西方人的兒女都會照顧父母老人,只不過前者可能更多出於「義務」責任感,而後者是出自「愛」,差別即在此。

儒家學者說,中華文化比西方文化更側重精神生活的境界。——這種結論很難站住腳。儒家文化強調壓抑個人世界、閹割個性,讓你只知道你的名分,讓你絲毫不能有質疑、挑戰長者或權威的動向,讓你只能按照士大夫給你設定的麻木人生去過日子。相比之下,西方「家」文化已經走出利益交易功能,強調的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讓你根據自己的偏好和世界觀去不受制約地最大化自己的精神世界。一種是被閹割個性的精神文明,另一種是個性自由被最大化了的精神文明,哪種境界更高、更能豐富人生之體念?

從北京、丹東這樣的大中城市的文化觀念變化中,我們看到,隨著經濟和金融證券在中國的快速發展,大中城市的「家」已經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其經濟功能也逐步由金融市場取代,看到兒女時父母首先想到的不再是自己的投資和養老保障,也不再把兒女當成自己的財產,「家」已主要是情感交流、心靈溝通的地方。家庭生活不再死氣沉沉,而是越來越有個性,父母跟子女間的交往也日益平等,個人自由在中國終於有了更好的基礎。這是中國主流文化發展的大趨勢。

從原始社會到農業、到工業、再到服務業社會,人類的制度性文化總在隨著生產力和金融市場而演變,其整體方向是個人自由空間的最大化,發展就是使個人自由。最初在生產能力低下時,人是迫不得已接受部落公有制,犧牲個人與家庭;一旦農業使人的獨立生存能力稍微提高,人們的基本生活單元就從部落歸縮到宗族、家族,然後再歸縮到離個人更近的「家」;到了工業社會,生產能力遠遠超過人的溫飽需要,金融市場的發展又將經濟互助交易功能從家庭剝離出來,使個人從家庭的經濟制約中得以解放,給他以最大自由追求自己精神世界的最高境界,是經濟發展和金融市場解放了個人。北京、丹東等大中城市文化觀念的變遷即證明人類追求自由的自然傾向,這一點不會因人種而異。因此,在今天的發展水平上,儒家基於「三綱」的家文化和由此延伸的政治哲學可以休矣。

(本文已收入陳志武新書《金融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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