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可否,古今無不同
我讀小學,有那麼兩年,放暑假了,父母給我報了美術班,每天上午去學習。記得當時有兩位老師,一位姓賈,教我們國畫,就是我們本學校的,但是以前沒有見過;另一位姓白,是縣城美術館的館長,教我們素描。縣裡教育局在一個四合院的二樓找了一間大教室,於是我們就湊一起了。其實我在這個方面其實沒什麼天分,也就是混混時間而已,但是我一點也不反感去學習。兩位老師在授課之餘順便也聊點其它的,這是我比較愛聽的。課堂的氛圍也比較寬鬆,有時可以用熙熙攘攘來形容。我經常不能完成畫作,由於不分大小授課,我時常和某位哥哥姐姐要一份他們準備隨手丟棄的廢品作為我的作業,沒準還能受到老師表揚,說我有進步。那個時候,學習的費用很低,兩位老師也是象徵性的收取點費用。到畢業的時候,大家一起合個影,老師們每人送一幅畫或者字,小哥幾個都樂呵呵的捧回家去,這就是最終的成果。學了兩個暑假,實在無甚進展,也就作罷了。
過了那麼一兩年,父母鼓勵我寫信給親朋好友,我也是欣然奉命,感覺意義重大。記得有一次給在天津的大舅寫了封問候的信,過段時間大舅回信說希望我練練字,也不用太多時間,每天寫個十來分鐘,認真寫十來八個字即可,重在堅持。當時在一個孩子心中,這都不叫事。然後我就當了耳旁風,時至今日,看看自己可憐的字,總是一聲嘆息。
時光轉瞬,現在我也有兩個孩子開始學習了,我失敗的經歷實在不足道,但是看著名目繁多的各種輔導班,想起小時候我自己的經歷,百感交集的樣子和媳婦辯論了一番,當然最終失敗,時代畢竟不同。可是我還是想說,如果教育變成一種商業行為的話,選擇真的需要謹慎,最起碼,要有兩者的結合才好。
可是,我們現實一些的分析,現在如果辦一所輔導學校的話,第一目的當然是賺錢,我不是慈善家啊。租賃場地、裝修教室、請老師甚至外教這些開銷,每日的運營費用,這些都是縈繞在我心頭的問題,於是乎,一群孩子來報名,分明變成了一堆人民幣。報名以後,學費算是到手,還可以繼續收取材料費,參加考級可以另外收錢,辦個活動參加演出更是可以額外加錢,要是運氣好,搭上一個綜藝節目或者晚會,那家長們還不是更樂意掏錢了。如此種種不再贅述,我並沒有貶低社會辦學辦班的意思,存在即是合理,只是教育最終變成了一種消費行為。
有時我會想,為什麼曾經可以免費使用的公眾場地沒有了;曾經願意義務教授孩子的教師沒有了;還有那些輕輕鬆鬆去學或者去玩的孩子也沒有了,僅僅都歸咎於時代不同了么?
其實文化藝術有時很簡單,也許只是一把口琴、幾聲口哨、捏個泥人;在家裡隨便畫畫星空、認真寫三個字、幫爺爺修剪了一盆花;在原野中縱情高歌、瘋狂奔跑、登高望遠;甚至只是冥想。承認人和人之間的差異,你會明白經驗從來不可傳授,人生最重要的東西需要經歷、感知,才有機會追逐夢想,不再為機械的複製羈絆。
希望孩子們以後可以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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