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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10·21案」被污礦井啟動修復 至少需兩年才能完工

上皋村被污染的土地已開始修復治理 記者郭堯 攝

冬天的章丘區上皋村,村莊整合和農民上樓已接近尾聲,剩餘的斷壁殘垣中透出灰黑的色調,一片蕭瑟、清冷。只有村子東南方向200米遠的污染場地修復治理項目工地,車來人往。2015年10月21日,一群不法分子為了蠅頭小利,在這裡的礦井內非法傾倒危險工業廢液,當場造成4人中毒死亡。

後來,該「10·21非法化工廢液傾倒案」被界定為一起重大污染環境案件,山東省目前實施的最大污染修復整治工程也隨即在上皋村展開。截至目前,被污染場地的修復治理已然開工,我省水土修復和氣體無害化整治邁出重要一步,具有典型意義和樣本價值。

應急處置

防滲牆隔離,這階段就花了數千萬元

20日,上皋村的天空有些陰沉,村民曹女士正在「殘石亂瓦」中撿拾著紅磚,準備拿去賣錢補貼家用:「自從那幾個人死了,污染事件被查出,我們村就不斷有外地人來,如今對我們最大的影響就是,喝不上本村的地下水了,全部喝自來水,通過管道從明水那邊弄過來的。」

村民所稱的污染事件正是「10·21非法化工廢液傾倒事件」——2015年10月份,總部在淄博的山東金城公司產生的廢鹼需要處理,如果按照正規途徑處理,每噸成本得3000-6000元,企業不願意出這麼多,就想通過社會人員偷偷倒掉,報酬為每噸三五百元;後來經過層層轉包,實際偷排人員每噸僅獲利百餘元。

為了這點蠅頭小利,偷排人員付出了沉痛代價,其中4人因在非法傾倒時吸入過量有毒氣體而當場死亡。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發現,2015年7月-10月,僅山東省內5家涉事企業就向章丘境內排放廢鹼廢酸1181.72噸。

「傾倒的是強酸強鹼廢液,很容易在空氣中揮發,影響周邊居民;還很容易滲入土壤,污染周邊地下水,因此,第一時間要做的是,阻止污染擴散。」山東省地礦院相關技術人員說,他們在事故礦井四周100米範圍內,採用地下帷幕注漿,形成「水泥土岩防滲牆系統」,以隔離污染源,防止污染物進一步擴散。

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完成,公開數字顯示,僅應急處置階段產生費用就高達數千萬元。

刺破「毒包」

建大棚防二次污染,修復治理都在裡面

上皋村污染修復整治工程需完成污染土壤開挖與修復700立方米,固廢物清理及處置704立方米,地下水修復26600立方米,原礦山巷道氣體治理28154.50立方米。最直觀的,當初被偷排後經隔離應急處置的礦井就像一個「毒包」,有害物質都封存在裡面。要完成修復,就必須刺破這個「毒包」,把裡面的有害物質變成無害的,才能確保永久安全。

記者在治理現場看到,場地已經被圍起來,還搭建了一個白色的大棚,工作人員介紹,這是為避免二次污染而設立的。

根據現場公布的《修復治理方案》,修復工程主要分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巷道內氣體和污染事故井中的固體廢棄物(簡稱「固廢」)4個方面。一旦打開「毒包」,有毒廢氣自然先冒出來,然後就是廢水、固廢等,因此,大棚內設有廢水、廢氣處理系統,裡面有很多活性炭,用於吸附。

事實上,等著廢水、廢氣冒出來再去處理,就只能是「亡羊補牢」,最理想、最先進的做法是不讓它冒出來,在礦井裡面就變成無害物質,這在行業內被稱作「原位修復」。「我們的修復方案就是這麼做的。」現場技術人員說,地下水和巷道氣體,均採取原位修復模式,在礦井上部鋪設管道強制抽風,巷道抽負壓,井口空氣形成向下流動。

至於礦井內的固廢和污染土壤,就要採取異位修復模式,就是拿出來處理,但也不是在露天環境下進行,而是在大棚內設置修復車間,最大程度地減少修復過程中的揮發風險。

修復路徑

先治理高污染的固廢,清挖處理

防止二次污染的保護措施做好了,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對「毒包」動手術,根據《修復治理方案》,首先碰的是「硬骨頭」——礦井內的固廢,這是本次修復工程中風險最高、污染最大的部分,必須進行清挖處理。

根據初步估算,礦井內直徑約3米,深度約75米,需要清理約704立方米固廢,施工難度較大,具體由經驗豐富的山東地礦院實施。清挖出來後,需要進行預處理,比如破碎、篩分等,由於主要污染物為二氯甲烷等揮發性物質,還需要進行蒸汽強化洗脫。

「固廢上的污染物組成還不能完全確定,可能存在不易揮發,且吸附性很好的污染物。」技術人員說,如果處理後仍不能達標,還得深度處理;達標後的固廢將進行填埋或資源化再利用。

再就是污染土壤的處理,主要污染物為苯胺,集中在礦井西北側,修復面積為352平方米,污染深度2米,需要修復土方700立方米。通俗說來很簡單,先把表層土壤挖出來,然後破碎至直徑5厘米以下,與修復藥劑充分攪拌混合接觸,以保證化學氧化反應順利進行,直至土壤污染物含量達標。

事件進展

2.3億索賠待宣判,完成修復至少得兩年

記者了解到,上皋村污染修復整治工程其實剛開始不久,記者實地採訪當日,合作施工方——永清環保的高級技術人員剛趕到現場。山東地礦院相關人士表示,要想完全處理修復完畢,至少得兩年時間。

事實上,工程進度不僅取決於施工難度,更取決於資金到位程度。根據《修復治理方案》,本次污染場地修復資金,由肇事單位承擔,具體為山東金誠、山東弘聚新能源、山東萬達有機硅新材料三家企業承擔,而目前,這起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根據法院最新信息顯示,山東省環保廳請求法庭依法判令相關責任企業,承擔應急處置、生態損害賠償等各項費用,共計約2.3億元;目前原被告有意調解,如調解不成將宣判。

業內人士表示,以往環境污染罰金大多在20萬元以內。目前,我國「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正在落地,一旦考慮到環境損害賠償,則會出現天價罰單。據了解,目前,山東省檢察機關正支持環保組織針對該案件提起公益訴訟。

可以說,無論在污染修復整治技術方面,還是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面,修復上皋村都是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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