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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讀《四十自述》

雜感(節選)

清 黃遵憲

明窗敞流離,高爐蒸香煙;

左陳端溪硯,右列薛濤箋;

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

即今流俗語,我若登簡編;

五千年後人,驚為古斕斑。

周末早晨,本想美美地睡個懶覺,不料四點半就醒了,比平時起得還早。先把粥熬上,然後繼續讀胡適的《四十自述》。一口氣讀完,覺得收穫不小,這平白多出來的時光,終是沒有浪費。

這本書有四個部分,分別是《我的信仰》、《四十自述》、《新文化運動》和《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重要時期》。後兩部分主要是講胡適如何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的。雖然言語頗有過激之處,比如說李商隱一派屬於妖孽詩,但不可否認,正如歷史學家唐德剛所說:「正式把白話文當成一種新文體來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終於造成一個以白話文為主體的新時代,那就不能不歸功於胡適了」。文言文原是古人口語的摘要,隨著時代的發展,已經同實際口語距離甚遠,歷代不少學者為了讓更多的人看懂書面文字,都主張書面語同口語相一致,比如清代的黃遵憲就提倡「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胡適1917年的一篇《文學改良芻議》,吹響了白話文運動的號角。借1919年「五四」運動的契機,白話文最終取代了文言文,成為通用的書面語。不過,萬事皆有兩面性,由於新文化運動全盤否定了中國傳統文化,視文言文為「獨夫民賊」,國學自此開始沒落,實在令人遺憾。

前兩篇文章主要是作者回顧人生前四十年的經歷,從他的信仰、母親的訂婚、慈母的教育、三歲入塾、叫局吃花酒到醉酒打巡捕、閉門讀書考上庚款留美、至「逼上梁山」的文學革命,完整地講述了自己成長、學習與突破的根源與歷程。讀罷感受頗多,一一道來如下:

學點自然科學很有用,關鍵時刻能救命

胡適的父親喜歡地理研究,有一次在廣闊的大森林裡迷了路,三天找不到出口,糧食也吃完了。這時,他的父親提議尋覓溪流,因為溪流多半是流向森林外面去的。找到溪流後,他們順流而行,終於到達了安全的地方。

家庭教育實在太重要,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胡適外祖父一生的心愿是重建被太平軍毀了的家傳老屋。他每天早上,太陽未出,便到溪頭去揀選三大擔石子,分三次挑回廢屋的地基。挑完之後,再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家時,又去三次,挑了三擔石子,才吃晚飯。如此辛苦恆毅的工作,胡適的母親都默默看在眼裡。她堅韌性格的養成,不能不說是受了父親的影響。

胡適三歲喪父,母親每天天還未亮時,便將他喊醒,希望他勤敏讀書。在母親的敦促下,胡適總是第一個到學堂,每日上課的時間平均是十二小時。母親雖然對於家用向來節省,但付先生的學金,卻堅持要比平常多三倍。平常學金兩塊銀元一年,她首先便送六塊,以後又增加到十二塊。這些增加的學金,讓胡適在學習上得到了千百倍的利益。別的孩子只是高聲朗讀,不知其意,而胡適卻得到了老師逐字逐句地講解,學業突飛猛進。

母親對胡適管教甚嚴,「但她從來不在別人面前罵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錯了事,她只對我一望,我看見了她的嚴厲眼光,就嚇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時才教訓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靜時,關了房門,先責備我,然後行罰,或罰跪,或擰我的肉。」

胡適母親二十三歲守寡,又是當家的後母,面對丈夫留下的六個成年兒女,生活的痛苦,難以言說。她氣量大,性子好,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胡適說:「如果我學得了一絲一毫的好脾氣,如果我學得了一點點待人接物的和氣,如果我能寬恕人,體諒人,——我都得感謝我的慈母。」

童年時讀的書會影響人的一生

胡適十二歲時讀《資治通鑒》,其中有一段記范縝反對佛教的故事,「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並用一個比喻,說形和神的關係就像刀子和刀口的鋒利一樣,沒有刀子,自然沒有刀子的「快」了。那麼,沒有形體,還能有神魂嗎?胡適越讀越覺得有道理,從此以後,不知不覺的成了一個無神論者。他感嘆道:司馬光「決想不到,八百年後這三十五字竟感悟了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竟影響了他一生的思想。」

鼓勵對激發一個人的潛能至關重要

胡適有一次得知《競業旬報》主編傅君劍要回湖南,於是寫了一首送別詩,開頭是「我以何因緣,得交傅君劍」,傅君劍很是誇獎,但胡適終有點不自信。不料傅君劍回贈了他一首詩,其中一句「天下英雄君與我,文章知己友兼師」,讓剛滿十五歲的胡適受寵若驚,趕快藏起來,不敢給人看。但這兩句鼓勵的話,讓胡適從此發憤讀詩,走上了文學史學的道路。

交友不慎容易誤入歧途

胡適年輕時,有個朋友經常邀他去打麻將,不久胡適也學會了。漸漸的,從打牌到喝酒,從喝酒又到叫局,從叫局到吃花酒,不到兩個月,胡適全都學會了。於是他們在昏天黑地里胡混,有時候,整夜的打牌;有時候,連日的大醉。幸虧他們都沒有錢,所以只能玩一點窮開心的玩意兒;也幸虧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胡適幡然醒悟。

人生的關鍵處只有幾步

有一天胡適喝得大醉,醒來時已經被關在了巡捕房裡,巡捕說他喝醉酒以後,打傷了人,所以被關進來了。胡適怎麼都回憶不起來,他向巡捕要自己的緞子馬褂時,巡捕說他根本就沒穿馬褂。胡適恍然大悟,昨夜肯定是醉得太厲害,車夫叫他不醒,就起了壞心思,把他的錢摸去了,把他的馬褂也剝去了,估計還要脫他的皮袍。不管事實如何,胡適「想到在車上熟睡的一段,不禁有點不寒而慄,身上的水濕和臉上的微傷哪能比那時刻的生命危險呢?」這件事給了他很大的震動,覺得對不住母親。這時正好有考試赴美的機會,於是他關門讀了兩個月的書,一舉成功,考取了清華庚子賠款留學美國官費生,人生從此發生了重大轉折。

做完讀書筆記,可以開始看下一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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