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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8中青年語言學者沙龍主題發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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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蓬生,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眼界與境界:漢語史研究中出土文獻證據的運用問題

——「2018中青年語言學者沙龍」主題發言

孟蓬生

我演講的題目是「眼界與境界」。擬圍繞語言學的證據問題簡單談談自己的感受,重點給大家介紹一下自己近些年來利用出土文獻研究漢語史的心得。

一、眼界與境界的關係

做學問是講境界的。大家平日所說的一流學者、二流學者、三流學者、不入流學者等等大致可以看作對學者的境界高下的評判。

沒有眼界,境界就無從談起;眼界的寬窄往往決定境界的高下。可以想像一下顯微鏡對於醫學進步的貢獻,望遠鏡對於天文學進步的貢獻。這是科學史上的例證。

我們還可以通過一則文學性寓言故事來看看眼界與境界的關係。這就是大家熟知的《莊子·秋水》里講的河伯和北海若的故事,成語「望洋興嘆」就出自這個故事。我想,河伯之於北海若、井魚之于海魚、曲士之於大方之家,眼界不同,境界就有所不同。

對於語言學者來說,眼界的寬窄可以分為四個量級:母語、親屬語言、非親屬語言、所有語言。

對於漢語學者來說,其眼界可以包括三個維度:地域跨度(X軸)、時間跨度(Y軸)、專業跨度(Z軸)。

對於從事漢語史研究的學者來說,其研究的寬窄可以從兩個方面可以衡量:一是傳世文獻或出土文獻,二是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一些學者主要研究傳世文獻,另一些學者主要研究出土文獻,而有的學者能夠綜合運用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

最近一百多年來,甲骨文、金文、簡帛、碑刻的資料層出不窮,大大拓展了漢語史研究者的眼界。能否利用出土文獻的資料或證據,不僅涉及觀點和結論的可靠性,也可以由此窺見學者能力和境界的高下。

二、語音史研究中出土文獻證據的運用

最近這幾年接觸出土文獻以簡帛資料為多,從中可以發現一些新的語音現象。比如古音研究上段玉裁的貢獻比較大,其最大的貢獻是「之支脂三分」。但最近這些年出土的資料出現了「之」(「之乎者也」的「之」)和「脂」(「脂肪」的「脂」)相混的情況。大家都知道管夷吾的「夷」是脂部字,但是在竹簡里寫成「管寺吾」,「寺」是之部字。又如《周易》裡面有個成語「匪夷所思」,在上博簡《周易》里寫成「台」,這個「台」字也是之部字。我們就要琢磨一下,如果「之支脂三分」是很早的情況,那麼它在什麼時候有了合併的傾向?現在看起來,這個合併的開始時間恐怕要大大提前。

漢字諧聲系統中「去」是一個比較能產的聲符。「去」作為聲符,在諧聲系統里大概可以分為三部:一是魚部,二是盍部,三是談部。原來人們認為魚部和盍部、談部之間的關係比較較遠一點。因為魚部字相對的入聲韻是「-k」尾的,盍部和談部都是收唇音尾(-m或-p)。所以從清朝以來學者就分為兩派,一派認為的魚部和談盍部的「去」是同一個「去」;一派則認為有兩個「去」,分別在魚部和談盍部。我們贊成第一種觀點,就是說漢字諧聲系統中實際上只有一個「去」。但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下面我們將揭示一些出土文獻提供的新材料和新證據,供大家參考。

(一)甲骨文證據

裘先生是研究古文字的大家,他在一篇文章里比較傾向於這兩個「去」應該分成兩個。他認為後代的「去」字在甲骨文中有兩個不同的來源:

前者從大從口,用為人名,古音在魚部;後者象器蓋相合之形,為「盍」字的初文,古音在葉部(盍部)。

現在我們知道,甲骨文中這兩個字形有區別是毫無疑問的,但問題在於第一個字形在甲骨文里是用為人名的,我們看不出來它為什麼應該讀入魚部。如果要讀魚部的話一定得從下往上推,而用作人名的這個字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所以我們認為裘先生的這種說法只能看作是一種假說。一些學者把它當作定論對待是不嚴謹的。由於甲骨文的材料無法證實或證偽「去」字是一還是二,所以我們接下來主要從金文和簡帛文字資料里看「去」聲字應該在哪個韻部,或者跟哪個韻部發生關係。

(二)金文證據

戰國金文里「灋(法)」字或作如下形體(中山王方壺):

這個「灋(法)」字,右上角為「去」字,左上角為「戶」字。這個「戶」字在「灋(法)」字裡面的功能是什麼?「戶」是魚部字,結合下面提到的簡帛方面的證據,我們認為「戶」應該是表音的構件。當然,這是何琳儀先生和其他學者都已經指出來的。

(三)簡帛證據

戰國竹簡里「法」字有從「夫」的異體,「夫」也是魚部字。此外,上博簡「法」字從「全(百)」;馬王堆漢墓帛書「法」字從「白」,與《說文》所載「法」字的古文字形相同。「白」和「百」都是鐸部字,是跟魚部對轉的韻部。

所以從古文字資料提供的字形證據看,「法」字所從或為「戶」、或為「夫」、或為「百」,或為「白」,不出魚鐸部的範圍。我們知道戶聲和百聲是可以相通的。《說文·糸部》:「?,履也。一曰青絲頭履也。讀若阡陌之陌。從糸,戶聲。」 可資參證。所以法律的「法」從戶聲、夫聲、百聲、白聲等,說明它跟魚部字的關係是很密切的,因此我們就推論談盍部的「去」和魚鐸部的「去」是同一個「去」。

說到談盍部與魚鐸部的關係,有人認為這兩類韻部相通不合音理,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恐怕不能成立。請大家看下面的表格:

從這個表可以看出,上面五個韻部主要母音相同,而韻尾不同,如果魚部字可以跟陽部字或鐸部字相轉,那麼它也一定可以跟談部字和盍部字相轉。

而且從上古音系格局來看,侵談部字都沒有相對的陰聲韻,這個陰聲韻哪裡去了?這種空格應該是歷史演變的結果。像黃易青先生就曾明確指出談部的陰聲是魚部,所以談盍部跟魚部相通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在《前上古音論綱》一文中也曾指出,在前上古音中,之部是跟侵緝部對轉的韻部,魚部是跟談盍部對轉的韻部。我們認為無論是從傳世文獻還是出土文獻來看,「法」所從的這個「去」都應當看作聲符。漢字諧聲系統中本來只有一個「去」,發生分化當是語音演變的結果。

三、辭彙研究史出土文獻證據的運用

由於辭彙資料不足,上古辭彙研究中,我們總是感覺資料比較少,會遇到一些孤例。比如《尚書·盤庚》有「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一句話,其中的「亂越」這個詞,它就是個孤例。由於是孤例,沒有辦法確定它到底怎麼講。我所看到的解釋至少有七、八種,但可信程度都不太高,很難讓人信服。我覺得這主要是受了資料的限制,如果我們從出土文獻里去尋找證據,可能會有一些新的發現。經過分析比較,我們認為「亂越」可能就是金文中出現多次的「諫乂」。

(一)語音證據

從音理上看,二者相通不存在困難。「亂」與「諫」古音同在元部,「越」與「辥(乂)」古音同在月部,前後兩組字均為同部相通。從聲紐看,「越」(匣紐)與「辥(乂)」(疑紐)古音同為牙音,應該也可以相通。但「亂」和「諫」 一為來母,一為見母,似不太相近。「諫」是二等字,有些學者認為二等字應該是有「l」,說明「諫」和「亂」相通應該是沒有什麼困難的。

(二)詞例證據

我們之所以認為「亂越」就是金文屢見的「諫辥(乂)」,除了語音相通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依據,那就是它們所在的辭例基本相同。試比較:

(1)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尚書·盤庚下》)

(2)肆克龏(恭)保氒辟龏(恭)王,諫辥(乂)王家。(大克鼎,西周晚期,《集成》 02836)

「亂越我家」是盤庚說的,盤庚是商王,所以「亂越我家」實際就是「亂越王家」,跟「諫辥(乂)王家」對應的十分嚴整。

(3)用諫亖 (四)方。(番生簋蓋,西周中期,《集成》04326)

(4)眇眇余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尚書·顧命》)

「亂四方」與「諫亖 (四)方」也對應得十分嚴整。

(三)語義證據

「亂」字在傳世文獻里是可以是「治」的。金文里確實有一些可以當作「治理」來講。比如剛出的清華簡裡面有「其助上帝亂下民。」這個「亂」當「治」字講也是很合適的。金文中與「亂四方」之「亂」相對應的「諫」字也應該有「治理」義。所以「亂越」跟「諫辥(乂)」所記錄的當是同一個詞或片語,其內部結構方式為同義並列。

所以我們說,同漢語語音史一樣,漢語辭彙史的研究也可以從出土文獻提供的證據中受益。

四、語法史研究中出土文獻證據的運用

傳世文獻中「或」字有一種比較特殊的用法。例如:

(1)如松柏之茂,無不爾或承。」

(2)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

(3)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覂),莫之振救。

其中的「莫」和「無」是否定性代詞,「或」字前面的「爾」或「之」是代詞,「或」字前面的「承」、「欺」、「止」都是動詞。

在動詞和代詞之間的這個「或」字當什麼講呢?清代學者王引之說是「語助」,但沒有講它的具體用法。楊樹達先生和其他一些學者認為這是句中助詞,相當於「是」。而更流行的看法說這個詞是語氣詞。比如王力和郭先生他們主編的《古代漢語》都是這個意見,《辭源》也是這個意見。俞敏先生認為這個「或」跟藏語的添前字(詞頭)是一回事。有一種說法是無定代詞,還有一種說法是助動詞,相當於「能」。你看,這個「或」字,竟然可以有這麼多種說法!

現在我們不對以上意見做評論,先看看可能與「或」字相關的語言現象:

(4)曷不暨朕幼孫有比?(《尚書·盤庚中》)

(5)今予惟不爾谷,予惟時命有申。(《尚書·多方》)

(6)大夫君子,無我有尤。(《詩經·衛風·載馳》)

「有」和「或」古音相通,「有」是之部字,「或」是職部字,之部和職部是古音學上的對轉關係。「曷不暨朕幼孫有比?」這個「比」是動詞,「幼孫」是名詞,「幼孫有比」就是「比幼孫」的意思。「予惟時命有申」有了這個例句,我們就知道「或(有)」完全可以用在肯定句中,而不像有些學者所說的那樣,只能用在否定句中。因此,「用在否定句中加強語氣」的說法就沒有著落了,不能成立。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說「有猶是也」,這個「是」就是「馬首是瞻」的「是」。大家比較一下,上面三例中的「有」正好相當於「是」的功能,所以我們認為楊樹達等人的解釋應該是正確的。其實王引之也應該是這個意思,只不過由於時代的局限,他沒有合適的術語把它說得很清楚。

為什麼說它跟「是」相當?因為但凡能把賓語提前的,就上古而言,只有代詞才有這樣的功能。「此厥不聽」的「厥」、「朋酒斯饗」的「斯」、「寡君其罪之恐」的「之」、「將虢是滅」的「是」、「晉鄭焉依」的「焉」,紅色標出來的字全都有代詞的用法。因此,這個虛詞「或(有)」的用法相當於「是」,表示賓語前置應該是問題不大的。

這些可以用在前置賓語和動詞之間的詞,在傳世文獻里都有明確的典型的代詞用法。這就提示我們,「或(有)」的這種用法有可能是由代詞的用法發展而來。但「或」和「有」的典型代詞用法在傳世文獻裡面比較難找,但當我們把目光投向出土文獻時,卻可以發現一些讓人驚喜的證據。

甲骨文中「?」字可以用作代詞。例如:「勿……子漁……於?且(祖)?貞:乎子漁?於且乙?」其中「?祖」就是指「子漁之祖」。又如:「貞:我受?年?貞:我弗其受黍年?」這句中「?」就是代替這個「黍」的。

這個「?」字是什麼字?有人說它是像牛頭,因為「牛」也是之部字。現在我們之所以知道它是「有」的較早形式,因為這個詞早期用「?」來記錄,晚期用「又」來記錄,而「有」字就是從「又」得聲的。從吳世昌開始,已有多位學者注意到「?(又)」字的代詞用法。因此傳世文獻里的「或(有)」的特殊用法是有來歷的。

用作代詞的「氒」字,據一些古文字學者研究,就是「長久」的「久」字。「久」上古為之部字,跟「又(有)」同部,故可以互相通假。有人認為「氒」和「又」的關係是形近而誤,這種看法是不對的,至少是片面的。

我們再看看簡帛的材料。《周易》里有「無忘之疾」,我們現在還經常這麼說,但是上博三《周易》寫作「亡(無)忘又疾」。其中的「又(有)」和傳世文獻的「之」相當,一般稱為結構助詞。

由於有了出土文獻的證據,我們知道「或(有、又)」既有典型的代詞用法,又可以用在偏正結構中,還可以用在前置賓語和動詞之間。後兩種用法應該是在第一種用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語法化的結果,就象「之」字一樣,既可以用作典型的代詞,又可以用在偏正結構之間,又可以用在前置賓語和動詞之間。

眼界放得更寬一些,這一具體問題的探討可以引發我們對先秦幾個相關代詞的思考。「或(有、又)」當代詞講不是偶然的。「久(氒)」是之部字,「其」也是之部字,「又(有)」字是之部字,而「或」是職部字,這幾個字所記錄的代詞毫無疑問應該可以看作同源詞。

五、結語

剛才分語音、辭彙、語法三個方面講了出土文獻證據在漢語史研究的運用問題,現在我想用毛主席的一段話結束我的演講。

毛主席說:「馬克思主義者看問題,不僅要看部分,而且要看全體。一個蛤蟆坐在井裡說:『天有一個井大。』這是不對的,因為天不止一個井大。」

如果聽眾是跟這個說話的蛤蟆生活環境一樣的一群蛤蟆甚至是一群蝌蚪的話,他(坐在井裡的蛤蟆)將受到大家的歡呼和擁戴,他也許會因此而陶醉。

因此,當我們受到粉絲們的歡呼和擁戴時,自己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我是不是那隻蛤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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