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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特殊寵物」,不能想買就買

案情回放

20歲的李亮是「爬行動物」發燒友,尤其喜歡蟒蛇,他飼養的寵物就是蟒蛇。一天,李亮通過QQ聊天軟體,與同樣是「爬行動物」發燒友的陳雷聯繫購買球蟒。

李亮

我想買兩隻球蟒,你那有嗎?

有,正好兩隻。

陳雷

李亮

價格呢?

兄弟,我正好也想換其它品種的蟒蛇,你那是什麼品種?

陳雷

李亮

我現在養的是緬蟒,能夠相換那就更好了。我把我的地址給你,你把你的地址給我,我們用快遞郵寄。

李亮通過「申通」快遞公司將兩條緬蟒郵寄給了甘肅省隴南市的陳雷。不久,李亮收到了陳雷通過「韻達」快遞公司郵寄給他的兩條球蟒。

隨後李亮通過「申通」快遞公司郵寄出的兩條緬蟒,然而,此時陳雷已經被警方抓獲,因此包裹無人簽收,被快遞公司退回,緬蟒在郵寄過程中因包裹破損而跑丟。

李亮餵養「球蟒」三天後,其中一條「球蟒」死掉。因聽聞陳雷被甘肅省天水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李亮擔心受到牽連,於是來到成都市青石橋花鳥魚市場將另一條球蟒送與了路人。

事情並沒有因李亮將蟒蛇送人而結束。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向四川等省發出案件協查及立案偵查通知,隨後簡陽市公安局對李亮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立案偵查。簡陽市公安局電話通知李亮到案,李亮自動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李亮收購、出售蟒蛇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考慮到李亮有自首行為,法院依法予以減輕處罰。2017年10月25日,李亮因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簡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五千元。而與李亮進行交易的陳雷同樣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本期檢察官

成都簡陽市人民檢察院偵監科檢察員劉坤

檢察官說法

近年來,飼養寵物成風。尤其是有些年青人,為了標新立異,獨樹一幟而喜歡飼養一些特殊「寵物」,殊不知有些特殊「寵物」實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這類動物是構成犯罪,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而李亮、陳雷進行交易的動物分別為緬蟒、球蟒,其中緬蟒屬於我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球蟒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種的物種。

有人認為,購買蟒蛇自己飼養,不為牟利,不應受到處罰。其實不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收購:包括以營利、自用等為目的的購買行為;出售,包括出賣和以營利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為。可見買來自用也是收購行為,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有人認為,因愛好特殊寵物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這樣就被判刑是否過於嚴重。這裡就不得不提到這類犯罪的特殊性。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侵犯的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自然資源,它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社會價值乃至政治價值,因此,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予以重點保護,維護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正常管理活動。如《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狩獵或者破壞。捕殺、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破壞了生物的多樣性,致使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瀕臨滅絕的危險,顯然嚴重侵犯了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制度,應當依法予以懲處。

因此,不能因為標新立異或個人愛好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作為「寵物」,至於哪些動物屬於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在飼養前大家可以上網查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提高自身的環境保護意識,減少因「無知」而犯罪的可能性。

【圖片來自網路】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總編:傅澤濤主編:張婭

責任編輯:譚浩 編輯:顏剛、孫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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