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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鄭和之後再無下西洋

原標題:為什麼鄭和之後再無下西洋


大家都知道,明朝在當時擁有世界最強大艦隊的帝國,曾以巨大的熱情擁抱海洋。從1405年開始,鄭和在29年中先後七次下西洋,之後明朝的海外航行逐漸終止,在鄭和最後一次航行回到國內(1435年)之後80年,葡萄牙人來到了澳門,原來行駛著三保船的海洋已經被歐洲人控制了。鄭和率領的明朝海軍在艦隊規模、航海技術和組織協調水平諸方面都是當時的最高水平。這是史學界公認的事實。但是為什麼鄭和之後再無鄭和?為什麼以巨大的熱情擁抱海洋的國家最後卻退縮起來而錯失了一個新的文明時代?



看法很多。舉兩種有代表性的觀點。


01

王賡武先生提出來的


他認為,之所以終止航行是因為鄭和太成功了,「他的海軍滿載榮譽勝利歸來,並確認帝國沒有來自海上的威脅」,因此「鄭和與他的隨從也可以說失去了繼續遠航的意義」(「永樂年間中國的海上世界」,《王賡武自選集》)。由於不再擔心來自海上的威脅,明朝帝國的安全戰略便轉向北方。


02


中國航海史研究會提出的


他們認為明朝帝國出於財政上的考慮,停止了海上遠航。在明朝帝國內部,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對遠航的不同意見。這是一項投入很大的事業,據統計,永樂年間,新建和改建約二千艘海船,每隻寶船造價約五六千銀兩,船上裝載的各種賞賜物品花費很大。到了明朝憲宗年間時,又打算下西洋,憲宗皇帝下令索取鄭和下西洋的檔案資料,但是這些材料卻被車駕郎中劉大夏藏匿起來,這位敢於抗上的官員的理由是:「三保下西洋,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縱得奇寶而回,於國家何益!此特一敝政,大臣所當切諫者也。舊案雖存,亦當毀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無哉!」這位官員竟敢直指下西洋為「敝政」,可見內部反對之激烈。(以上摘編自張劍荊發表於《文史博覽》的文章)


接下來,要給大家分享一篇從新的角度分析這個問題的文章,


供大家參考。


鄭和下西洋終止的真正原因


鄭和下西洋停止的傳統解釋是因其耗費國力太大,得不償失。眾口一詞,幾成定論,但事實是否如此呢?


萬明在《中國融入世界的步履》一書中對此的分析卻表明,這種傳統說法並不不符合事實。鄭和下西洋所進行的官營海外貿易使明王朝獲得高額利潤,以胡椒為例:

將原產地價格、明前期鈔、銀的比價和胡椒在中國的官方價格及其與輸入蘇木折賞、折俸用途製成表格,洪武年間,明廷對海外各國朝貢附進貨物胡椒一項的給價,是原產地的20倍……永樂五年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後,每斤胡椒在中國的市價是原產地的10倍。……更有甚者,宣德九年,鄭和第七次下西洋後……每斤胡椒100貫的摺合比價大量折俸。……統治者獲得了令人咋舌的高額利潤。


許多事實都表明,鄭和下西洋不但沒造成國家財政困難,相反獲得了巨大的利益。萬明在該書中引用王世貞說:「所奉獻及互市採取未名之寶,以巨萬計。」尹守衡說:「所至國王納款朝貢,採取未名之寶以巨萬計。」



鄭和七下西洋並未使國庫空虛,相反,在下西洋最頻繁的永樂時期,據記載,情況是「百姓充實,府藏衍溢」。停止下西洋後,國家財政反倒捉襟見肘。嚴從簡說:「又自永樂改元,遣使四齣,招諭海番,貢獻畢至。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庫市。貧民承令博買,或多致富,而國用亦羨矣裕。」


明英宗天順二年(1458年),司禮監太監福安上奏:


永樂、宣德間雲南、福建、浙江產有銀礦之所,悉令採辦煎銷,上納京庫,此誠國家大利。近年或采或止,國用不足。請如舊制,各遣內外官員開場煎辦。又永樂、宣德間屢下西洋收買黃金、珍珠、寶石諸物,今停止三十餘年,府藏虛竭。


宣德五年四月工部尚書黃福說:


永樂間,雖營建北京,南征交趾,北伐沙漠,而供給未嘗乏絕。近年以來,無大營造、征伐之費,當有數年之積,而倉糧每歲僅足,設有水旱之災,徵調之用,將何以給之?


永樂年間下西洋,不僅國庫充實,且貧窮百姓按照命令轉賣貨物,也有許多人因此致富。黃福則用鮮明的事實作了一個對比,永樂時營建北京、北征蒙古、南討安南並未造成國家財政困難,而宣德五年,國家無大費,每年的財政卻只剛夠使用。黃福雖未直接建議再下西洋,但僅兩個月後,明宣宗就令鄭和重啟下西洋,未必不是受此觸動。


從這些也能看出,所謂下西洋造成國家財政困難之說經不起推敲。萬明在該書中還列舉了下西洋所帶來的其他巨大好處,比如:

鄭和下西洋不但沒有造成明朝的財政危機,還起到了補救國家鈔法危機的作用。


鄭和遠航使得海外物品大量輸入,這些物品由奢侈品向日用品的轉化過程加速進行,輸入品的價格理所當然是在下降中。胡椒的大量輸入中國,使得其市場價格一再下跌。而直到兩個世紀之後,西方才出現了類似的現象。晚近兩個世紀,17世紀初英國東印度公司也把來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給股東,帶來市場價格的低落,而英國皇家也曾因積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這說明伴隨海外貿易而來的衝擊,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歐洲,都是同樣出現的。


鄭和下西洋近三十年的遠航不僅將中國商品遠銷海外,開拓了海外市場,而且也擴大了海外商品在中國的銷售市場,刺激了國內外市場的需求。在海外各國「必資華物」而「慕貢猶農望歲」,而中國則「夷百貨皆中國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國必欲得之」。


下西洋也同時刺激了國內民間手工業的迅速發展。下西洋船隊攜往海外數量驚人的物品中采自民間的比例加大,對民間手工業的興起有著重要意義。而大量國內手工業產品的銷往海外,又不可能不刺激國內商品經濟的發展及市場的繁榮。


明代廣東著名的冶鐵中心佛山,明初那裡只是「孤村鑄鐵」,永樂以後得到長足發展。「番舶始集,諸貨寶南北巨輸,此佛山為樞紐,商務益盛」……宣德四年爐戶已「多建鑄造爐房」,火光衝天。


可見,鄭和七下西洋於公於私,無論對國家中央政府還是對下層手工業者和貧民,在經濟上都有莫大好處,那為什麼最後卻在一片反對聲中不得不終止呢?這就牽涉到明代文官集團的性質—通過科舉制度選拔出來的文官集團,代表的恰恰是部分商人資本家集團的利益。


海外貿易是一塊巨大的肥肉,明代商業階級對這塊肥肉垂涎欲滴。但從永樂開始下西洋,海外貿易產生的超額利潤完全壟斷在國家手中,商人資本家們心裡如火燒爪撓一般,看得眼熱卻可望而不可即。憑藉他們的實力,無法和國家組織的超級大船隊進行商業競爭。



作為商人資本家的利益代言人,文官集團自然意圖終止這種國家壟斷的海外貿易,更何況下西洋活動還最直接地觸犯了他們的經濟利益,比如用胡椒代發薪俸。明成祖生前,他們也知道無法蒙蔽皇帝終止鄭和航海,明成祖死後,他們就群起發動輿論攻勢,全力醜化下西洋活動,將其說得一無是處。這些文官炮製的輿論,甚至到現在還發揮效力,被當作貶低鄭和航海的論據。


後繼的明朝皇帝處在文官集團包圍中,在日積月累、長年不斷的信息轟炸之下,就真認為下西洋勞民傷財,有害無益。只有少數文官和太監以及後代一些文人在無意中才泄露了真相。

有這麼一則故事,不少人耳熟能詳。明憲宗希望重現下西洋壯舉,於是下詔索要檔案資料。但劉大夏等文官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姿態,竭力醜化下西洋為大弊政,劉大夏還把相關檔案藏匿起來(這則故事的許多版本中,說是劉大夏銷毀了鄭和航海的檔案資料,這是不對的,真正銷毀鄭和檔案的應是清朝乾隆),還自詡是為民請命的壯舉。再下西洋一事終於作罷。


耐人尋味的是,劉大夏為何要把檔案藏起來?按通常理解,似乎是因為看不到當年檔案就沒有技術下西洋,皇帝也只好罷休。但這解釋不通,真下決心,技術不是問題。鄭和航海時,也並沒有之前的一個鄭和航海檔案可以依賴,不照樣進行下去了嗎?


關鍵不在於技術,而在其他原因。那麼,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


很簡單,劉大夏等人是害怕皇帝閱讀了檔案後,獲知下西洋不但不耗費國力,反而能為政府增加大量收入,同時為貧民提供大量謀生就業的機會。那樣一來,他們從國家手裡搶奪來的海外貿易巨額利潤必然重新被國家收回。對這些利益集團而言,這樣的事情是絕不容許發生的。這才是為什麼劉大夏之類冒著觸犯國家法律的危險,也不讓皇帝看到鄭和航海檔案的真相。


下西洋終止後,私人海外貿易活動急劇增加,而且因為明政府所謂的海禁法令,國家根本不徵稅。原先歸國家所有的巨額貿易利潤完全流入私人腰包當中。


明宣宗時,皇帝雖幾次下令要嚴海禁,但下面的文官哪裡會認真執行,不過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搪塞而已。所以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結束前後,福建海商已經蓬勃湧現。到明嘉靖以前,私人海外貿易規模已經相當巨大。張燮《東西洋考》記載:


成弘之際,豪門巨室間有乘巨艦貿易海外者,奸人陰開其利竇,而官人不得顯收其利權,初亦漸享奇贏,久乃勾引為亂,至嘉靖而弊極矣。


《海澄縣誌》記載:


正德間,豪民私造巨舶,揚帆他國,以與夷市。久之,誘寇內訌,有司法繩不能止。


饒心計與健有力者,往往就海波為阡陌,倚帆檣為耒耜。凡捕魚緯簫之徒,咸奔走焉。蓋富家出貲,貧人以佣,輸中華之產,騁彼遠國,易其方物以歸,博利可十倍,故民樂之。

寶貨塞途,家家歌舞賽神,鐘鼓管弦連飈響答,十方巨賈競鶩爭馳,真是繁華地界,然事雜易淆,物羶多覬,釀隙構戾,職此之由。


成弘之際稱小蘇杭者,非月港乎?嘉靖雲擾,赤白之丸乘倭而張,負隅建壘,幾同戎穴。


私人海上貿易如此發達,國家又放縱不管,幾乎所有海商都進行走私。巨大利潤誘惑下,投身其中者越來越多,其中不乏為暴利鋌而走險者。這種情況下,大量海盜產生幾乎是必然,他們在海上陸地搶劫殺人無所不為,並有雄厚的資金做後盾來組織武裝。


有許多學者把明代中期海盜的大量存在說成是反海禁的產物,這是違背歷史事實的。按他們的邏輯,如無海禁也就沒有這些勾結倭寇的海盜。但事實上,在朱紈為打擊海盜而嚴海禁之前,海禁不過空文,私人海外貿易完全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這才是產生海盜的溫床。



上引《海澄縣誌》的記載也證實了這點,豪民私造巨舶在先,然後才「誘寇內訌,有司法繩不能止」。巨大利益誘惑下,才有「物羶多覬,釀隙構戾」。成化弘治期間海禁廢弛,月港如小蘇杭一般繁華。財富積累後才有嘉靖海盜叢生,月港「幾同戎穴」。


按一些學者的邏輯,西方沒有海禁,那西方當時同樣有大量的海盜,又如何解釋?


明代的海盜倭寇不是什麼反抗海禁的產物,恰恰是海禁沒有得到執行的結果。在當時的情況下,明政府內充斥了各種私人工商業集團的利益代言人。當海盜問題爆發出來以後,朱紈是少數希望通過嚴海禁來打擊海盜的人,儘管他採取的措施可能只是臨時性的,但已觸犯了沿海貿易集團的利益。《明史·卷205·列傳第93》記載:


紈巡海道,采僉事項高及士民言,謂不革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復,上疏具列其狀。於是革渡船,嚴保甲,搜捕奸民。閩人資衣食于海,驟失重利,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壞之。


這些利益代言人馬上動用言官對朱紈進行彈劾:

紈執法既堅,勢家皆懼。貢使周良安插已定,閩人林懋和為主客司,宣言宜發回其使。


閩、浙人益恨之,竟勒周良還泊海嶼,以俟貢期。吏部用御史閩人周亮及給事中葉鏜言,奏改紈巡視,以殺其權。


中朝士大夫先入浙、閩人言,亦有不悅紈者矣。


具狀聞,語復侵諸勢家。御史陳九德遂劾紈擅殺。落紈職,命兵科都給事杜汝禎按問。


最後朱紈不得不服毒自殺,才算了結。這件事情的結果就是:


自紈死,罷巡視大臣不設,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事。


明人丁元薦的《西山日記》中也詳細記述了朱紈事件的本末:


當是時,甌粵諸貴人多家于海,其處者與在朝者謀破敗公所為。……言官遂訾公妄殺,是公以移病得予告,而削職聽勘之命下矣。公居恆嘆「貧無賄賂,負氣不忍詬,不任獄。縱天子不欲死我,大臣且死我;大臣即不欲死我,而二粵之人必死我。我死自決之,不以授人也。」乃草生志,慷慨飲鴆以卒。自公得罪後,其官亦罷不設。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事居數年,海寇大作,東南為魚爛者二十餘年。


二粵士大夫猶囂然謂「寇自朱紈始」,嗟乎,今之通海者十倍於昔矣。浙以西造海船,市絲枲之利於諸島,子母大約數倍。嗜利者逐利如鶩,島上人至並人舟收之,及今三十餘年。藉以為異日嚮導,輕舟熟路,其所踩踐魚肉當百倍於昔,顧安所得朱公者而委之。


海禁廢弛導致嘉靖時期倭寇和中國海盜相互勾結,殺人越貨愈加猖狂,到了一些士大夫嘴裡,反變成了「寇自朱紈始」。到現在這種是非顛倒的論調還在誤導一些人,最為荒唐的是把殺人越貨的海盜倭寇給洗白成了所謂反抗海禁的英雄,這些人大概半點都沒讀過明人各類筆記里記載的海盜倭寇所作所為的殘暴行徑。

當然,海盜猖獗對沿海貿易集團本身利益也有巨大損害,他們也希望儘可能肅清海盜的影響。當初他們之所以不主張廢除那個一紙空文的海禁法令,是因為這一紙空文的存在,政府就不能收稅,利潤可以完全流入私人腰包,何樂而不為呢?海盜猖獗之後,情形就改變了。這時,他們就希望政府介入保護,進行必要的控制管理。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首先要使海上貿易合法化,至於稅收,這些利益集團可通過政府內的代言人將額度壓至很低。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才有了隆慶開關。


一些人過度誇大隆慶開關的意義,似乎它真是什麼分水嶺,其實,隆慶開關前後的最大區別就是,之前所有海商都不必交稅,之後少部分海商交一點象徵性的稅。明代海上貿易的空前繁榮完全不是所謂隆慶開關決定的。


綜上,明朝官方下西洋活動的停止也好,海禁法令成為一紙空文卻長期不廢除也好,隆慶開關也好,都是私人商業利益集團在背後操縱的結果。如果只是從表面現象去分析,比如什麼儒家思想啊,什麼大臣開明與否啊,那是永遠也不得要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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