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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水煮活人 他當真吃了福王朱常洵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福王府邸里,人聲鼎沸,烈焰騰騰。王府中堂廣場上,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

巨大的鐵鍋內,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熊熊烈焰中,最駭人心目的是,巨鍋之中,除七、八隻剝皮去角的梅花鹿外,還有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裡面。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陽,福王朱常洵倉皇縋城而出,逃到城外一座破廟中潛藏,第二天被起義軍抓獲。福王被捉後,以親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

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橫飛之後,再一刀裊首,將頭顱示眾。至於那三百多斤的軀體,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這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故事。

福王是萬曆皇帝第三子,母親鄭貴妃。萬曆的皇后姓王,但沒有生育一男半女。一次萬曆一時興起,「寵幸」了一個宮女,便有了長子朱常洛。

而在此之前的萬曆十年八月(1582年),王恭妃生長子朱常洛。明神宗寵愛鄭貴妃,想廢長立幼,最後萬曆敵不過大臣們的口水仗,他終於明白,儘管貴為天子,卻不能隨心所欲地立一個接班人,只得接受祖制的安排,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這就是後來的明光宗,即熹宗、思宗之父。

對於李自成究竟有沒有吃掉福王,據《明史》本傳載福王被殺後,「兩承奉伏屍哭,賊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志史對照,說明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所謂「福鹿宴」是清朝統治者對李自成義軍的誣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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