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3月1日起,幼兒園收費政策調整,民辦幼兒園何去何從

3月1日起,幼兒園收費政策調整,民辦幼兒園何去何從

目前幼兒園為未滿三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50元。新規修改為:公辦幼兒園為不滿3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含小托班),收費標準由設區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

修訂後的《辦法》對幼兒園收費項目作了明確規定和詳細說明,在幼兒園服務性收費項目中增設了校車費。幼兒園提高保教費、住宿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插班生保教費按插入班級的收費標準收取。幼兒園降低收費標準的,所有在園幼兒均按照降低後的收費標準執行。

根據規定,由於幼兒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幼兒當月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費交費額的80%退還;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數)的,按保教費交費額的50%退還;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退還所交保教費

因幼兒園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按實際天數退還保教費。因幼兒園刊登、散發虛假招生簡章(廣告)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幼兒退園的,幼兒園應當全額退還收取的保教費,造成幼兒損失的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辦法》強調,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學前教育扶困資助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在園幼兒給予相應的資助。對在公辦幼兒園接受保育教育服務的殘疾幼兒,免收保教費和住宿費。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孕小二才子 的精彩文章:

最貴的煎蛋、最貴的打火機、最貴的水,每一樣都想要逆天

TAG:孕小二才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