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大酷刑里為什麼沒有點天燈,只因為它比十大酷刑還要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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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是用法律作為震懾手段維護統治下產生的產物,主要內容有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遲最為殘酷。但唯獨沒有講到點天燈。只因為點天燈殘酷到超乎想像。
點天燈在歷史中有兩種使刑做法,每種都變態至極:
第一種: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里浸泡, 入夜後,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點燃。用油浸濕麻布,包裹頭部,點燃。燃燒部分後澆滅,再次點燃。這種也叫做「倒點人油蠟「。這種刑法在天平天國那個瘋狂的年代特別流行。
第二種:近代,川湘一帶土匪更新了這種酷刑,發明點天燈Plus。先在犯人的腦上鑽個小洞,然後倒入燈油,等燈油潤入人身,點燃頭部,可讓犯人在極痛苦中被燒死。
三國時著名的惡臣董卓就被點了天燈。董卓死後,他肥豬一般的屍體被遺棄在鬧市口。守屍的兵士實在無聊,便想折磨這惡人,於是在死了的董太師屍體肚臍處,用尖刀剜出一個孔洞,然後插進了一根燈芯,董卓屍體的脂肪便成了燈油。最後,董卓的屍體像蠟燭一般燃燒了三天三夜,才徹底化成了灰。(是不是很遺憾,不是活活被燒死的)
董卓
史書上對點天燈記載很少,也是因它太過殘忍。現代社會是文明的,有憲法和法律來約束人們,這些古時的流毒已經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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