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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10萬人以詐騙為生,每年從大陸騙走上百億!

來源:加拿大中文報,來源:羅晨曦

當地時間?1月18日,波蘭檢方破獲了一個國際詐騙集團引起轟動,檢方逮捕了48名中國台灣籍嫌犯和2名波蘭人,他們一年內向中國大陸民眾電信詐騙了18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1414萬)。

法新社報道,該電信詐騙團伙打電話給受害者,謊稱是當地的警察,警告受害者立即轉帳,否則可能面臨稅務調查。

台灣的詐騙史

翻開台灣詐騙史,從刮刮樂、假綁架簡訊、網路購物,到假檢警監管賬戶,台灣詐騙團伙不斷推陳出新。可以說電信詐騙的根就在台灣,詐騙團伙懂得緊扣時事、有洞就鑽,騙術高明。

20世紀90年代,台灣某些犯罪分子利用發放傳單和使用「王八卡」電話(冒名申請的電話卡)的方式,聲稱受害人中刮刮樂和賭馬等大獎,但在領獎前必須先寄出一定額度的稅金。

在被害人匯出第一筆錢後,詐騙集團再以律師費、手續費、公證費等名目,一次又一次要求被害人匯錢,直到被害人幡然醒悟或錢財被榨乾為止。

最開始,2005年初,台灣詐騙集團還只是一個小團體,只對台灣島民下手。而到如今,他們一步一個腳印,慢慢成長為,在國際上享有「盛譽」,名鎮四海、盜遍全球的台灣電信詐騙集團。

由於詐騙人才輩出,甚至維基百科上專門設有「台灣詐騙集團」詞條。

每年從大陸詐騙上百億

2016年4月8日,肯亞警方抓獲涉嫌向中國大陸撥打電話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實施詐騙的19名大陸犯罪嫌疑人、22名台灣犯罪嫌疑人。

肯亞執法部門經審查,決定將上述人員中的32名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第一批10名犯罪嫌疑人於4月9日被帶回,第二批67名犯罪嫌疑人於4月13日上午被帶回。兩批嫌犯中台灣犯罪嫌疑人共計45名。這是我中首次從非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

據初步統計,近年來,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至今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

國台辦新聞發言人安峰山稱,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禁不絕,給大陸民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這些詐騙行為造成許多家庭傾家蕩產,很多企業倒閉破產,給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有的甚至走上絕路。

受害人對這些詐騙行為深惡痛絕,大陸民眾強烈要求嚴厲打擊台灣詐騙犯罪分子,追回被騙的血汗錢。

安峰山表示,希望台灣方面在看待此事時,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

據了解,這已經不是肯亞警方第一次抓獲台灣電信詐騙嫌疑犯了。

2014年11月29日,肯亞警方在當地一民居內發現大量涉嫌用於電信詐騙犯罪的電子通訊設備,抓獲48名大陸犯罪嫌疑人、28名台灣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個電信詐騙犯罪團伙。

該團伙在肯亞首都內羅畢設立詐騙窩點,向北京、江蘇、湖南、四川等9省、直轄市撥打網路電話,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大肆實施詐騙,被騙群眾100餘人,涉案金額600多萬元。

台灣詐騙成全球公敵

電信詐騙在台灣引發天怒人怨後,台灣當局的打擊力度有所加大。

而後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基礎下開始合力打擊詐騙,逼得台灣詐騙集團開始「產業外移」,先把詐騙機房搬到大陸沿海地區,此後又向大陸內部轉移,現今又開始轉往東亞和東南亞地區,觸角遍及日本、韓國、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

過去幾年來,包括肯亞、埃及、土耳其、韓國、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越南和其他幾個東南亞國家,有數百名台灣地區民眾參與國際電信詐騙行動而在這些國家被捕。

不法分子自稱中國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謊稱受害人護照等證件到期需延期補辦、身份證件或信用卡被冒用、因涉嫌各類案件需凍結銀行賬戶或配合調查,要求受害人提供賬戶信息或繳納有關費用。

詐騙窩點內景

廣州警方在2015年12月24日配合泰國警方,對位於泰國首都曼谷市郊區的電話詐騙窩點開展統一收網抓捕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30名(其中中國內地公民14名,中國台灣人13名,泰國籍人員3名),初步查實該團伙近3個月內已群呼國內245萬多個詐騙電話,涉及全國各省市案件300多宗,涉案金額達3000多萬元。

據台灣「中央社」4月12日報道,印度尼西亞東加里曼丹警方及移民局日前聯手在巴厘巴板市(Balikpapan)逮捕42名來自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的人士,懷疑他們是網路犯罪集團成員,其中有31名嫌犯是台灣居民。

在將詐騙手法複製到大陸的同時,台灣詐騙集團還積極謀求「國際化發展」之路,加速向非洲、中東、中南美洲等國家的擴展。

除了在肯亞抓捕了台灣的詐騙集團,2014年在埃及,當地警方也破獲了一起由96名華人組成的詐騙犯罪案件,96人當中有40名為台灣人。今年3月,台灣「中央社」報道,40名台灣人因涉嫌跨國電信詐騙,在埃及遭到逮捕。

台灣有10萬人從事電信詐騙

台灣電信詐騙集團的慣用操作模式是,首要犯罪分子僱傭培訓呼叫人員,同時在詐騙對象地設立多個冒名賬號,當受害人將金錢匯至該賬號後,由專門人員進行提取(被稱為「車手」),然後再存入指定賬戶。

也就是說,電信詐騙一般由呼叫人員和車手兩部分人組成。

在兩岸間進行詐騙的多數情況是,詐騙首要嫌疑人是台灣人,他們通過直接僱傭台灣人或者在大陸培訓人員進行呼叫詐騙,同時在台灣開設多個賬號,並由台灣方面的車手取款。也就是說,電信詐騙的上游在大陸,下游在台灣。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實施的詐騙案損失佔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

例如,2015年12月29日,貴州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出納楊某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17億元。

此外,來自台灣方面的資料表明,現台灣有近10萬人以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為生。

困境:量刑太輕

台灣法官對詐騙犯的寬容,令人不可思議。

早在2010年,菲律賓政府就曾將涉及跨國詐騙的14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送至中國大陸,但他們返回台灣接受審判後,一審雖皆判處4年至8年重刑,但二審刑度幾乎都不高,最多只被判1年至3年,甚至有人無罪釋放。

2011年5月兩岸警方在印尼、柬埔寨採取同步抓捕行動,共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365名,其中台灣嫌疑人225名,押解回台灣後,僅有10餘人被判2年以下刑罰。

2011年6月在兩岸與東南亞6國共同執行的「0310」行動中,緝獲台灣嫌犯472名,包機遣返後聲押167名,但是在宣判時,23名罪刑較重的嫌犯中,只有1個主嫌被判1年,其餘17人緩刑、8人易科罰金。

兩岸懲罰詐騙犯力道天差地別,大陸會依詐騙金額衡量嫌犯刑度,就算只是車手或打電話行騙,也可能面臨重刑;反觀台灣,此類案件司法訴訟曠日廢時,最後多半輕判,詐騙金額也追不回來,難收遏阻之效。

根據台灣警方非正式統計,兩岸共打機制運作以來,台灣警方已從海外帶回6000多名詐欺嫌犯受審,但有多少人被關?又多少人持續在島外搞詐騙?這個數字難以想像。

法官的輕判,不僅打擊檢警士氣,也讓大陸不願意再就此與台灣方面合作,因為在台灣的民眾越來越有反詐騙的知識之後,詐騙的被害人也多是大陸人。

安峰山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犯罪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

不少台灣犯罪嫌疑人剛被押解回台就被當即釋放,有的過了不久,就再次在國外開設詐騙犯罪窩點,繼續作案。這些情況使得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禁不絕。

電話詐騙在大陸究竟有多嚴重?

公安部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4年全國電信詐騙案發生件數分別有10萬、17萬、30萬、40餘萬起,年均增長70%以上。2010至2014年,詐騙金額平均都在百億人民幣以上,2014年有107億,2015年暴增至222億,創下歷史新高。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助理柳華文認為,台灣方面打擊電信詐騙的工作亟待加強,希望台灣方面對此予以高度重視。「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回台灣後被輕判甚至無罪釋放,這一勢頭如果不能得到及時遏止,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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