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的常見誤區:並不是所有患者都適合放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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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放射治療作為西醫治療癌症的常規手段之一,使用範圍十分廣泛。但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癌腫病者都需要做放療。目前臨床上70%左右的癌症患者在其疾病的不同階段需要放療。癌症需要放療的適應症主要包括:
1、適合單純放療的腫瘤
早、中期鼻咽癌;早期舌癌;早期喉癌;頸段和胸中上段食管癌;早期宮頸癌;早期霍奇金淋巴瘤和早期前列腺癌等。
2、適合放療聯合手術/化療的腫瘤
早期乳腺癌的保乳房治療;早、中期顱內腫瘤;中、晚期的頭頸部腫瘤;食管中、下段癌;肺癌;胃癌;中期宮頸癌;直腸癌;精原細胞瘤和一些軟組織肉瘤等。
3、適合放療聯合化療的腫瘤
小細胞肺癌;非霍奇金淋巴瘤;中、晚期霍奇金淋巴瘤以及大部分晚期惡性腫瘤。
適合手術前放療的癌症:
對於那些腫瘤部位較深、瘤體較大、單純手術切除有困難的,另外腫瘤不大但與周圍組織浸潤粘連明顯,或局部有淋巴結而單純手術不能切除的癌症,均可行手術前的放療。如頭頸部癌、氣管癌、肺癌、直腸癌、巨大腎母細胞瘤、軟組織肉瘤等,此種治療是利用放療前病人腫瘤部位血運好,對腫瘤進行照射提高根治性手術切除率,有提高長期生存率、減少腫瘤複發的作用。
對於手術局部有殘存的腫瘤,而且這種腫瘤對放射線有一定的敏感性的癌症病人,均應做術後放射治療。如:肺癌切除後有殘存者,腮腺癌術後(尤其是m—W期),甲狀腺癌、腎癌、軟組織肉瘤等在手術不徹底時都應行手術後放療;對根治術後局部複發危險性高的乳腺癌,均應做術後放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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