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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告別燒錢時代 平台模式能否突圍?

2018-01-22 原創 互金咖

隨著滴滴與快的合併、收購Uber,網約車市場進入了一超多強的新時代。此前火燒火燎如同無底洞一般的補貼大戰也隨之塵埃落定。在網約車領域,燒錢模式成為了過去。

但是,滴滴、易到的C2C平台模式和神州的B2C重資產模式在市場上又出現了分化,用戶對兩者的態度褒貶不一。從長期看,究竟是哪種模式更能盈利?

基岩資本副總裁岑賽銦認為,相比於B2C的重資產,C2C平台模式擴張速度更快,成本相對低廉,從盈利和規模的角度,其更看好C2C模式下的網約車平台。

商業模式分化,C2C和B2C並存於市場

目前,中國的網約車市場主要存在著兩種商業模式。一種是以神州專車為代表的B2C重資產模式,由專車公司自備車輛和專業駕駛員為用戶服務;另一種是以滴滴、Uber 和易到為代表的平台C2C模式,即專車公司僅提供平台,車輛和司機來源於汽車租賃公司或私家車輛的接入(私家車掛靠)。

在C2C模式下,又可分為B2P和P2P模式。前者車輛和司機來源於汽車租賃公司,後者車輛和司機來源於私家車輛的掛靠。

在前期滴滴、Uber是完全的P2P私家車接入模式,易到則是靠B2P模式起家的。之後,滴滴、Uber逐漸開始和汽車租賃公司合作,易到也允許接入私家車,B2P和P2P兩者融合。因此,兩者皆可歸類為C2C平台模式。

嚴格來說,雖然在大眾眼中,無論是B2C的重資產模式還是C2C的平台模式,網約車普遍被看做共享經濟的實踐。

但是,岑賽銦認為,事實上,需要專車公司自備車輛和專業駕駛員為用戶服務的B2C模式只是租賃服務的變種,由此前的線下服務變為線上約車,並未從根本上改變租賃的本質。

而C2C的平台模式真正做到了盤活市場閑置資源,將個人和租賃公司的閑置車輛服務提供給他人使用。這才是共享經濟的本質——整合閑置的社會資源,使之產生新的價值。

C2C模式:資產輕,擴張速度快

C2C平台模式秉承共享經濟理念,公司提供獨立的第三方商務車服務平台,通過網站或移動端App將有用車需求的用戶和汽車服務提供商進行匹配並形成交易。

公司扮演中介角色,只負責供需信息的匹配,不提供車輛資源也不承擔車輛的維護成本,不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目前國內的滴滴出行、Uber、易到用車等均採用C2C 模式。

由於平台本身僅作為需求匹配、交易撮合的中介,公司無需負擔額外的車輛購置、維修、運營等成本,成本來源主要為平台開發運營和維護、運營推廣費用、人工成本等,總體成本較低。

對此,岑賽銦表示,平台模式下的車輛來源為個人車主、計程車公司等,前者是將個人的閑置資源,包括整車、車內閑置空間等租用給他人使用,後者則是通過叫車平台提高了運營效率,減少了空駛比率。

這種充分調動社會閑置運力的方式,有力緩解了大中型城市計程車供給不足、打車難、打車貴的難題,且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道路運載負擔。又因為C2C模式幾乎零門檻,只要有車就可以加入,有車一族成為了潛在的汽車供給方,在需求的推動下,該模式迅速的野蠻成長了起來。

目前,以滴滴、Uber為代表的C2C平台模式,不論在中國還是全球,幾乎都佔據了主流地位。無論是美國的Lyft、印度的Ola以及覆蓋了東南亞地區的GrabTax,都屬於C2C模式。而所謂主流,即用戶規模最為龐大,不論是司機還是乘客端,都能夠輕鬆的獲取海量的用戶。

B2C模式:服務標準化,用戶體驗較好

在B2C模式下,專車公司自己購置車輛並聘請專車司機,為用戶提供專車服務。目前國內的神州專車、首汽約車均採用了B2C模式。由於產品經過統一的標準化,用戶的體驗普遍較好。

但是受累於企業自行購置運營車輛,配置專屬司機,公司的整體成本較高,資產較重。雖然隨著用戶規模的增加和運營效率的提升,其單位固定成本同樣能夠實現不斷的下降,但由於成本總體上大於輕資產的C2C平台模式,其盈利仍然任重而道遠。

而且,B2C模式對公司的資金實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其在地域的擴張速度上會受到資產的限制。

岑賽銦認為,整體而言,B2C的模式優勢主要在於公司在車輛和司機的管理上更為高效,並能夠通過標準化、高品質的服務提升用戶粘度。而且,相較於C2C模式而言,B2C模式具有更低的政策風險。

而網約車市場的蛋糕本身足夠大,目前在三四線城市仍有一定的擴張空間,除了滴滴一家,足以容納下新的競爭者。目前一超多強的局面下,提供差異化標準服務的B2C專車模式也有望長期佔據一定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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