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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囂張的悍匪,搶劫1.7億現金,不但無罪釋放還要倒賠他800萬

說到張子強,大家或多或少都聽說過他的名字。因為他曾經犯下過綁架李嘉誠兒子的驚天巨案。不過比起這起案件,他還有一起案件更加令人匪夷所思。在這起案件中,他搶劫了1.7億的現金,最後卻被無罪釋放,而且還獲得了800萬的賠償。如此難以置信的事情,到底是如何發生的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事情發生在1991年,香港的一輛裝甲解款車在運送一批現金前往機場的時候,遭到了4名匪徒的打劫。這輛解款車上,裝有美金1700萬,港幣3500萬,約合1.7億港幣。在這4名匪徒中,有一名就是張子強。並且他還囂張的沒有蒙面,大搖大擺的進行搶劫。

後來,張子強的妻子在存錢的時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因為她所存的錢,就是被搶走的那批錢。警方順藤摸瓜,抓獲了張子強,並且根據一名押送人員的口供,確定了張子強就是這起案子的主犯。法庭判他入獄18年。

然而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在1995年,張子強的妻子為其找律師翻案。在無良律師的一系列策划下。指控張子強的證據,被逐條推翻。後來,張子強被宣布無罪,併當庭釋放。更令人憤怒的是,因為宣布了無罪,那也就意味著張子強這三年的牢是白坐的。所以,他還獲得了800萬港元的賠償。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便是張子強這樣的悍匪,他終究是沒有好下場的。1998年,他來到內地,想要再一次犯案。但這次,他被警方抓了個正著。因為有著前一次的經歷,內地不允許他回到香港受審。於是,他想要再次尋找法律漏洞來脫罪的企圖,就此破滅。後來,他被判處了死刑,一代賊王就此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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