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憲法才是一部好憲法?
主講老師:伊博士
復旦大學法學博士
中央電視台《法律講堂(文史版)》主講嘉賓
上海某高校教師
課程內容:
怎樣才能算一部好憲法?不好的憲法又是什麼樣子?
或許我們可以追溯到憲法的源頭。
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是英國歷史上第一個具有憲法意義的文件。大約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憲法文件。
這部《大憲章》是由英國國王約翰與貴族黨簽訂的。
1199年至1216年在任的英國國王約翰,本來據有英格蘭本土,還在歐洲大陸繼承了眾多領地,包括安茹阿基坦、緬因、都蘭、諾曼底等,但是約翰的外號卻叫做「無地王」。因為他在任期間,把父輩們擴大了的領土都弄丟了。而實際上為了保衛這些領地,約翰發動了多次戰爭。他很想富國強兵,結果卻因為獨裁和戰爭造成了巨大的財政虧空。怎麼彌補財政虧空呢,就是不斷加大稅收和罰款。
不斷加大的稅款和罰款終於使貴族黨們在1215年5月3日宣布停止向國王效忠,走投無路的約翰王在6月19日選擇和解,簽署了《大憲章》。
《大憲章》的主要內容是國王在徵稅時必須徵得民眾同意,這一條原則後來簡化為這樣一句話:無代表不納稅。另外,它還規定全體自由民都享有自由權,任何自由民非經合法程序不受拘捕、監禁、放逐、沒收財產和剝奪公權等。
從憲法的最初原因來看,一部好的憲法,應當具有兩個特點:第一,限制容易濫用的王權,限制容易濫用的公權。第二,賦予公民以自由和權利,特別是人身自由與財產安全。
如果一部憲法對公權力保持警惕,通過程序限制公權力的濫用;而對於公民人身自由與財產安全保持熱心,通過程序防止公民的人身自由與財產安全被侵害,那麼我們可以說這是一部好憲法。
我們檢驗其他憲法是不是一部好憲法,也可以用這兩個最簡單的尺標來衡量,不必太在意憲法條文是否寫得光輝燦爛。
伊博士|往期音頻課程
歡迎加入博四教育家長群
TAG:博四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