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汽車撞人 通用汽車被摩托車手告上法庭
1月25日消息,據Roadshow報道,我們知道早晚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只是不知道何時會發生:汽車製造商通用公司的無人駕駛汽車捲入交通事故中,並遭到摩托車手起訴。
通用汽車公司正處於尷尬境地,因為摩托車手奧斯卡·尼爾森(Oscar Nilsson)聲稱,他被該公司旗下Cruise無人駕駛測試車撞倒。通用公司所謂的「高級汽車培訓師」(負責監控汽車的人類司機)當時也在雪佛蘭Bolt電動改裝車上。
這次事故於12月7日發生在舊金山,當時交通繁忙。在向舊金山美國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中稱,這輛Cruise測試車「突然轉向尼爾森所在的車道,並且撞在尼爾森的摩托車上,並將他撞倒在地。」舊金山警察局的事故報告顯示,事故發生時車速相對較低,Cruise測試車以每小時近20公里的速度行駛,摩托車的時速為27公里。
在訴訟中,尼爾森堅持說,他騎著摩托車跟在Cruise電動汽車的後面,當時汽車轉向左車道。尼爾森說,他把車停了下來,結果那輛自動駕駛汽車駛入他所在的車道,並撞到了他。
然而,通用汽車公司對事件的說法不同於原告。該公司承認,當時汽車的確處於自動駕駛模式下,並在交通繁忙的地段變換車道。但通用汽車表示,當其汽車重新定位車道時,尼爾森騎著摩托車在雙車道之間行駛,他掃了一下Cruise汽車,然後搖搖晃晃地摔倒了。」
尼爾森的訴訟聲稱:「受車禍影響,尼爾森的脖子和肩膀都受了傷,需要長時間治療。」此外,由於身體手上,尼爾森被迫請假。尼爾森向通用索賠7.5萬美元,儘管這一數字存在很大爭議。
在其事故報告中,舊金山警局發現尼爾森存在過錯。報告中稱:「騎摩托車的人被確認存在失誤,他試圖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超車。」報告還表明,Cruise測試車的確曾試圖暫停變道,GM的認了司機也努力要避開尼爾森,但最終未能避免意外發生。
雖然不可能確切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通用汽車的工程師們無疑會利用無人駕駛試驗車的數據調查此事,包括雷達和雷達感測器數據,以及Cruise電動汽車上諸多攝像頭記錄的視頻。部分或全部數據也可能在法庭上披露。
通用汽車發言人發表了以下聲明:在開發和測試我們的無人駕駛汽車技術時,安全是我們的重中之重。在這件事情上,舊金山警察局的碰撞報告指出,騎摩托車的人應該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併入我們的車道。」
代表尼爾森的律所Lemberg Law沒有立即回復記者的置評請求。
無人駕駛汽車依然處於早期階段,尼爾森狀告通用案已經被視為對無人駕駛技術的試金石,因為它需要經過長期的法律審查才能成熟,並走向商業化。
事實上,這並非是無人駕駛汽車的第一起交通事故,這起交通事故也讓之前考慮不多的一個問題浮出了水面——當無人駕駛汽車引發交通事故時,究竟該由誰來負責並為事故賠償買單呢?
搞清楚這一問題及其他相關問題,正變得越來越緊迫。汽車製造商和政策制定者擔心,如果美國沒有統一的無人車交通法規,就無法在美國50個州推行無人駕駛汽車。
為了鼓勵無人駕駛汽車項目的進行,美國政府要求美國交通運輸部提出適用於全美範圍的測試提案和安全標準。不過,在評估汽車性能和責任問題前,可以先回答另一個問題——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專家表示,當計算機取代人類駕駛汽車時,該負法律責任的既不是車主也不是車主的保險公司,而是該技術的軟體和硬體公司。因此,汽車製造商不可避免地要承擔責任。
汽車製造商表示,不論發生輕微剮蹭還是嚴重撞擊,都會承擔責任,這是明智之舉,因為這無疑體現了無人駕駛技術的計算機駕駛比人類駕駛更安全。美國公路安全保險研究所(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的數據顯示,碰撞避免制動系統(crash avoidance braking)可使追尾碰撞總數下降40%。而沃爾沃的科林還指出,歐洲版Pilot Assist系統的研究顯示,計算機能保持更安全的車距,相比之下,人類駕駛時會出現更多的緊急制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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