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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風家訓好故事——梁材:國家棟樑之材

梁材(1470―1540),字大用,大城縣旺村村人。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歷任知縣、監察御史、主事、知府、提刑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梁材任職時,為防止官吏勒索百姓,交納賦稅時親自掌握權衡,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被稱為天下最廉潔的官員。

嘉靖七年十二月任戶部尚書,當時朝廷全年收銀30萬兩,而支出高達240萬兩,經他控制開銷,國庫才充裕起來。嘉靖十年(1531年)九月,梁材因丁憂去職。嘉靖十三年(1534年)九月,守孝期滿復職。梁材為國勤儉理財自然得罪了不少奸臣,於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被令辭職。嘉靖十八年(1539年)五月,皇帝念他清廉勤政,又官復原職,還讓他代署吏部,大刀闊斧地淘汰了數百名庸吏。同年秋,刑部四大案件久拖不決,又讓他兼管,數日悉決。皇帝贊道:「得尚書十二人如材者,朕無憂矣!」十月,加封他為太子少保銜。

次年,梁材因得罪寵臣詡國公郭勛,再次免職,不久憂憤而卒。此後朝廷亂臣取寵,國庫空虛,不可收拾,皇帝悔之無及,感嘆地說:「材在,當不至此!」

梁材去世36年後,戶部主事海瑞上了道千古名疏《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將梁材與奸相嚴嵩做一對比,稱讚梁材剛正不阿的精神為後人樹下了表率。

隆慶初年(1567年),梁材名譽得到恢復,並追贈太子太保,謚「端肅」。

今南京秦淮區武定橋畔有座紀念梁材的「廉軒」和照壁,以圖文並茂的形式介紹梁材為官的清廉勤政事迹。廉軒兩側書有「國計三持堪大用,朝疏五上棟樑材」的楹聯,意思是梁材三任戶部尚書能夠擔當重任,他向朝廷上表的五次重要建議,證明了他是國家的棟樑人才。

(大美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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