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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說區塊鏈:比特幣是否會垮掉?

首先,小崔強調一下文章標題強調的是「垮掉」,而不是「崩盤」,任何金融產品最終都可能會崩盤,股票會崩盤,房地產也會崩盤,這是正常的金融規律,為了鼓勵人們的投資慾望,可控程度的投機行為是被法律允許的,因此金融市場一定會有泡沫,有泡沫就一定會崩盤。

但「垮掉」是不同的,荷蘭「鬱金香投機風潮」最終垮掉了,鬱金香再也不可能拿來換房子。

垮掉的前提是這個所謂的金融產品或商品是沒有價值的,或者說其價值始終是較低的,但被炒作集團炒作成非常高的價格。最終炒作結束,價格回落甚至完全沒有價值,就從世界上煙消雲散了。

還有人說比特幣是旁氏騙局,如果是那樣,最終就一定會「垮掉」。從網上也看到不少人說比特幣是旁氏騙局,但似乎沒有深度探討的。

然而,如果比特幣不是旁氏騙局就不會垮掉嗎?

今天小崔就胡言亂語一番,反正言論自由。

比特幣違法的嗎?

首先我明確一點,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君不見各國都有實體店、網店接收比特幣作為支付貨幣嗎?還有交易平台,如果是非法的,早讓國家抄了。

【嚇死寶寶了,以為玩兒比特幣會坐牢呢】

但是!!!不違法就是對的嗎?錯!!!:不違法的不一定是對的

已婚男子在偷情,風流一夜,你情我願,沒有金錢交易,違法嗎?不違法啊,BUT,但凡腦子不秀逗的人都能判斷出來,這哥們兒乾的這事兒不對,不符合我們一貫認可的道德。

這裡先說兩個詞:

違法:法律上說不讓你干,但你非干,這就是違法。比如不讓你殺人,但你早上起床非要殺倆人玩兒,那就違法了。

不違法:你幹了一件事兒,法律上查了半天,沒有一條說不允許這麼干,這就是不違法。比如前面說的那個已婚男子。

合法:你幹了一件事兒,法律上一查,有一條說可以這麼干,沒事兒。這就是合法的。比如勞動的權利,我去上學,這就是合法的行為。父母不讓我上學的話,這就是違法了。(當然,上學這個事兒,父母和子女的態度一般都跟小崔說的這個例子反過來的)。

所以,請大家跟小崔對法律有一個統一的認識,就是法律不管的事兒,你就可以干。這是現代法律的精神:法不禁止即為允許。

這裡插一句,好多人看了不合理的事兒都說,國家也不管管,警察都幹什麼吃的。警察是真干法律吃的,但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與法律的發展有點兒脫節,法律跟進的有點兒慢,新事物出的太快,好多事兒法律是真沒明確說不允許干,結果造成無法可依的狀態。大家也不必沮喪,社會發展會慢慢解決這個問題的。

有了這個前提了,我們今後跟人吵架就不要說「警察都不管,你管?」這樣無知的話了,顯得這人很無知,不是,準確的說是很無賴。警察代表的是法律,法律只約束人們不做明確禁止的錯事,但法律無法面面俱到的限制所有的錯事。另外,法律也是不管道德層面的事兒的,譬如找小三兒這種事兒。

結論:比特幣不違法,但不違法並不能作為依據來判斷這個事兒是對的。

比特幣是否旁氏騙局?

很多人一說到旁氏騙局,就想到了傳銷。其實從法律角度來定義,傳銷的關鍵是人員組織結構的形式是多級下線形式的,只要你是一級又一級的下線,並且下線的銷售利潤給上線分潤,這就在法律定義上就是傳銷。是不是很多產品都躺槍了?所以安利啊、紐崔萊啊,都是傳銷,不用換詞兒說直銷什麼的,就是傳銷。

又有人問了,傳銷怎麼法律不管?這個我真管不了,我就是一個上班族,政府的事兒我能管的了?中國的法律不僅滯後,而且執行力也差。

但是傳銷和旁氏騙局還不能畫上等號

我承認大多數傳銷都是旁氏騙局,但安利啊,紐崔萊啊,就不是旁氏騙局。

傳銷本身只是一種銷售中的人員組織形式,從商業結構來說,小崔確實很佩服這種結構,很優雅;但其結構太優雅了,組織者可以完全依靠忽悠就能讓下線交錢,從而完全捨棄了商品品質本身,從而使傳銷這一非常優秀的銷售人員組織形式臭名昭著,人見人罵。客觀的說,事兒是好事兒,可惜沒好人,毀在一群壞人手裡了。

比如安利、紐崔萊這樣的公司,就是講傳銷手法運用的爐火純青,將產品銷售做到非常優秀的兩家公司。當然,我沒有用過這兩家的產品,對於產品是否好,我保留意見,但絕對不可能像他們自己說的那樣效果顯著,劃時代、超越時代的產品,任何反科學的產品都是反人類的,單從商業道德角度來說,我是鄙視他們的。

那麼旁氏騙局是什麼呢?將無價值的東西、低價值的東西,包裝成超高投資價值的產品,然後發展投資者,用後一批投資人的錢來填補前一輪投資人的收益。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百度旁氏騙局的定義,這裡就不啰嗦了。

從產品價值被嚴重炒作這一特點來看,似乎與比特幣非常像,比特別也是被炒的通紅,從2萬個比特幣買一個披薩,到最高將近2萬美金一個比特幣。但這一特點並不能被說成是旁氏騙局,因為這屬於金融產品的普遍特點,金融產品是允許被炒作的,價值也允許飆升,甚至大大的脫離其本身價值。這些都是正常的,海南房地產崩盤、中國股票大跌,都類似這樣的,屬於正常的金融事件。

而普遍旁氏騙局中產品價值是固定的,不會被炒作的,譬如當年 查爾斯龐茲 投資郵政代金券從來沒有被炒起來過。龐茲只是將其包裝和吹噓成極有價值的產品,然後銷售出去的都是他開出去的固定金額的票據。

旁氏騙局另一個特點:有明確的一個組織人或集團,這一點在比特幣看來似乎也是不存在的,作為全球性的虛擬金融產品,我相信一定有國際炒家,但絕對不是一個,而是有很多個,這些國際炒家甚至在炒作方向上都是相反的。

因此,以上的這些特點來看,比特幣應該不是旁氏騙局,確實是一種金融產品

會崩盤嗎?

這個問題就不多做討論了,比特幣作為一種金融產品的身份是不需要討論了。

任何一種金融產品,只要它從來沒漲過,那它就絕對不會跌,漲過多少,就有可能跌多少,古往今來、中外夏夷蓋無例外。

只是,小崔不知道還會漲到幾萬美金一個比特幣,也不知道它崩盤的時候會不會再跌到2萬個換一個披薩。

終極問題:會垮掉嗎?

基於前面的討論,目前比特幣的存在狀態就是純民間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一種虛擬金融產品。聽起來就很尷尬啊。明顯屬於名不正言不順的野種嘛,從歷史來看,大多數野種都被掐死在襁褓中,比如嫪毐那倆兒子。

正統的貨幣是有背書的,國家機器支持著貨幣的發行。以美元為例,美元其實叫做儲備券,是一種債券,國家把錢借出去,收取一定的利益和收益,到了一定時期,美國政府是要還債的,這樣大家就理解為什麼美國為啥是全球最大的債務國了吧,因為人家國家體量大,把國家的資產全部做成債券在全世界流通著呢,能不是欠債最多的國家?但是這樣一來大家花美元的時候心裡就踏實了,山姆大叔說了,以後這些紙我回收,給你們換成金子。

說白了,就是國家貨幣是真的有貨真價值的東西頂著呢,每一張花花綠綠的紙,都代表這個國家一塊兒磚,一片瓦,怎麼代表了?國家政府承諾了,說這個對應著那塊兒磚頭呢。

可是,比特幣的價值在哪裡?啥都沒有啊!!大哥,真窮啊,一貧如洗,屋裡啥都沒有,只能自己拿鉛筆畫錢了,每張錢上都畫著玉皇大帝呢。。。說錯了,每張上面都畫著中本聰呢。

但國際炒家看到了機會了,這個東西絕對不容錯過啊,高科技啊(區塊鏈),去中心化啊(非常高級的理念),世界大同啦,有這麼多的概念,不炒作它炒啥啊。

如果我選擇一個產品來炒作,那就選個啥東西?概念非常先進(比特幣具備)、技術也世界一流(具備)、一般人你還理解不了(具備)的產品,然後稀里糊塗的你就買了(保險?)。所以,比特幣這麼萬年一遇的好產品,國際炒家能放過他?對不起他們家的祖墳啊。

結論:比特幣是真沒價值啊,純粹是國際炒家炒的這麼高,垮掉!!!小崔認為是遲早的事兒。

除非~~全世界政府都不發行貨幣了,美國總統,還有法國總統、英國總統、泰國總統、新幾內亞總統、沙特的國王、非洲的酋長一起說:哎呀,別開印鈔機了,費電,咱都用比特幣吧。。。。到那一天,就真的世界大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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