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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菩薩要怎麼樣來學習正確的四依法(下)

《瑜伽師地論》:菩薩要怎麼樣來學習正確的四依法(下)

文|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五:

三、依了義經

又諸菩薩於如來所深殖正信,深殖清凈,一向澄清;唯依如來了義經典,非不了義。了義經典為所依故,於佛所說法毘奈耶不可引奪。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明不可引」。「又諸菩薩於如來所」,「於如來所」這句話,就是對於佛陀本身和佛陀宣說的正法「深殖正信」,成就了深刻的正信。這話什麼意思?就是有大智慧,若是智慧不夠,這信就容易動搖。由慧而生信,能夠深悟第一義諦,那叫做「深殖正信」。「深殖清凈,一向澄清」,而這深信究竟是什麼意思?就是表示這個信是清凈的,就是沒有疑惑。如果學習佛法不管多久,還猶疑不定,那就是不清凈,有疑惑就是染污。什麼叫「清凈」?「一向澄清」就是全部的都是清凈的,叫做「一向澄清」。能達到這個程度,還是不容易。下文《披尋記》的解釋,就是正信的程度,是得聖道了。「唯依如來了義經典,非不了義」,到這個程度的時候,他對佛法的信心,這「依」也可以說是「信」,他唯獨是相信佛陀的了義經典。「非不了義」不是那個不了義經,不了義經是佛方便說的,所以唯依如來的了義經,不依不了義。「了義經典為所依故,於佛所說法毘奈耶不可引奪」,因為他長時期的學習、思惟,也應該包括修止觀的,所以他對佛說的了義經做為他所相信的,對於佛所說的法毗奈耶,就是不可引奪,不會移轉信心的,其他的力量不可以動搖他的。

韓清凈《披尋記》:「於如來所深殖正信等者:此顯菩薩已得證凈,故作是說。攝事分說:於能說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凈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虛誑故,名澄清性(陵本九十八卷二十五頁)。義應准知。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於能說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凈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虛誑故,名澄清性。」

「於如來所深殖正信等者:此顯菩薩已得證凈」,這一段文的大意顯示菩薩已經證悟了第一義諦了,所以他內心清凈。「故作是說」,所以這麼說,深殖正信、深殖清凈、一向澄清。「(攝事分)說:於能說者,於沙門義」,就是這位菩薩對於宣揚佛法的人,「能說者」。「於沙門義」,沙門義就是所說的,就是八正道、聖道。「於同法者」,前面是能說法的人,這是於同法者,就是同修勝行、同梵行的人。這同梵行的是什麼人呢 ?「於能證得沙門助伴」,就是經過長時期的修止觀,已經證得了沙門義,成就了八正道,彼此間的關係都是同學,助伴。「助伴」就是同學。「所有凈信深固根本」,對說法者、對沙門義、對同修聖道的同梵行者,所有的凈信「深固根本」,甚深的堅固像那大樹的根本,是不可動搖。「於餘生中,亦不可引」,不但是現在他的信心堅固,就是舍掉這個生命到第二生、第三生以後,他對佛法僧的信心也是不可動搖的。「無虛誑故,名澄清性」,就是沒有虛誑。什麼叫「虛誑」?就是虛妄分別。證悟聖道以後,他心裡有無分別智,沒有那虛妄分別的過失,所以叫「澄清性」。「(陵本九十八卷二十五頁)義應准知。」

何以故?以佛所說不了義經,以種種門辯本性義,猶未決定,尚生疑惑;非了義故。若諸菩薩於了義經不決定者;於佛所說法毘奈耶猶可引奪。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一(之上):「本性義者。基云:即諸法本體,言識有八種,是識之本性,小乘不了義不說,故辨於本性亦不能了也。測云:依於一切異種種門辨盡所有性如所有性,故云依種種門辯本生義。」

前面是「明不可引」,現在「釋其所以」,這解釋「明不可引」的原因。「何以故?」什麼原因這樣子呢?就是前面這段文的意思。「以佛所說不了義經」,佛所說的法裡面有兩類,一類是了義經、一類是不了義經。而這不了義經「以種種門辯本性義」,各式各樣的立場來說明本性的道理。「說明本性的道理」,或者說世俗諦、和聖義諦的道理。因為是不了義,佛隨順眾生的根性而這樣宣說的。根性不是大智慧的根性,佛就未能夠圓滿的宣說,所以所說的不是決定的。「尚生疑惑」,學習佛法的人,去學這樣的不了義經,心裏面也有些疑問。「非了義故」,因為佛沒有說到圓滿的地方。「若諸菩薩於了義經不決定者」,不決定信,「於佛所說法毘奈耶猶可引奪」,對這樣的佛法,佛所宣說的不了義經,他的信心還沒決定,「猶可引奪」,就是遇見更殊勝的真理,他的心就會動搖的。

韓清凈《披尋記》:「依種種門辯本性義等者:謂所說法,或蘊相應、或界相應、或處相應、或緣起相應、或處非處相應、或念住相應,如是等類,名依種種門辯本性義。於如是法,或時說有、或時說空,是名猶未決定,尚生疑惑,非如了義經說非有空故。

「依種種門辯本性義等者:謂所說法或蘊相應」,就是佛為眾生所說的法,或者說五蘊,五蘊苦、空、無常、無我。「或界相應」,或者十八界相應的,或者是地水火風空識,這是六界相應的法門。「或處相應」,或者十二處相應的法門。或者說「緣起相應」的法門,緣起就是十二緣起、十二因緣。「或處非處相應」,善因得善果、惡因得惡果,那就叫做「處」。如果善因得惡果、惡因得善果,那就「非處」了,那是不合道理,或者佛宣說這樣的法門。「或念住相應」,或者四念住相應、四正勤、四如意足,這些法門。

「如是等類,名依種種門辯本性義」,界是個法門、處又是個法門,各式各樣的法門,所說的道理。「於如是法或時說有,或時說空」,對這個宣說的法門,有的時候說是有,有的時候又說空,有的時候說我是空的、法是有的,沒有說決定怎麼樣,或時說有、或時說空,「是名猶未決定,尚生疑惑。非如了義經說非有空故」,這大乘佛法的究竟了義的法門,就說非有也非空,就是決定了。

這個「非有」怎麼講?就是「言說法性」是非有的,但是在我們凡夫的思想,認為那是有的。我們凡夫看不見緣起義,也看不見圓成實性,我們就不知道有那件事。但是現在佛說:「非空」,是有這件事的。簡單的說,就是小乘佛法不圓滿,大乘佛法是了義,所以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四、依真證智

又諸菩薩於真證智見為真實;非於聞思,但識法義,非真證智。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一(之上):「依智不依識中,基云:聞思是智何故不依。義曰:雖是智散智也,未圓滿故不可依,若爾世間非應可依。義曰:亦不依,且以三慧相對。今不依者,論唯言聞思慧,其修慧中亦有不依也。」

依真證智。「又諸菩薩於真證智」,「真」就是真諦,就是法無我義,就是圓成實性、第一義諦。這第一義諦的「證智」,證悟第一義諦的智慧「見為真實」,這是諸菩薩的真證智,才見到這是真實。若我們沒有成就證悟第一義諦的智慧,還是虛妄分別、流轉生死,那不是真實,還是要流轉生死的。若成就了這個智慧,那就入聖道了,那是得大安樂自在了,所以是真實的。

「非於聞思,但識法義,非真證智」,成就證智的時候,「非於聞思」,不是我們初開始學習佛法的程度、停留在聞思的程度,聞所成慧、思所成慧的程度。聞所成慧、思所成慧,這個時候是什麼程度?「但識法義」,就是認識有能詮的名、有所詮的義,在這裡面去思惟分別。「非真證智」,不是那個離名言相,證悟第一義諦的智慧境界,所以那不是真實。因為聞思的時候,假設是發出離心了,向於聖道,但是還沒能證悟聖道。沒證悟聖道、那就是凡夫境界。若是成就了修所成慧,修所成慧有「有漏」、有「無漏」,從有漏到無漏的時候,證悟第一義諦了,這是聖人了。這個時候才有真證智。這是一切佛教徒所應該趣向的地方。如果只是停留在聞思,那不是真實的境界。但是聞思還不具足,那又怎麼樣?

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修所成智所應知者,非唯聞思所成諸識所能了達。如實知已,聞如來說最極甚深所有法義,終不誹毀。

前面是「標簡」,標出來就是立出來,真證智是真實的,是可信賴的,是我們所希求的,聞思的智慧「但識法義」,這是不及格的,就是簡別出去。

「是諸菩薩如實」的「了知修所成」的「智」慧「所應知者」,修所成慧所應該通達的。修所成慧所通達的是什麼?「非唯聞思所成諸識所能了達」,修所成智所通達的境界,「非唯聞思所成」,雖然聞思的智慧所成的是不及格的,但是沒有聞思還不行。「非唯」,不是唯獨聞思所能成就的「所成諸識所能了達」,就是聞思的這兩個方法的修學,所成就的那麼多的智慧所能明白的,就是修所成智所通達的是超過了聞思所能了達的。「如實知已」,如果能夠不斷的精進,也從聞思進步到修所成慧,通達了勝義,這樣「如實知已」。「聞如來說最極甚深所有法義」,這時候聽佛說的聖義諦,是最甚深甚深的所有法義,「終不誹毀」,決定不會誹毀佛所說的勝義的,那因為他的智慧高了,能信解,所以能信受奉行,而不會誹謗。

是名菩薩修正四依。

這是結束這段文。這就叫做菩薩所修學的「正四依」。

依正四依善修習故;略顯四量。謂所說義、正理、大師、修所成慧真實證智。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一(之上):「顯四量中,景云:謂所說義即是依義,正理者即是依法。大師者即依大師所說了義經也,修所成慧者即依智也。」

「依正四依善修習故」,這位有智慧的菩薩,隨順佛的正四依,而能夠努力的去修習。「略顯四量」,能夠這樣努力的學習,達到佛所說的標準了,略顯四個標準。「謂所說義」,就是依義不依語。「正理」,就是依法不依人。「大師」,就是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修所成慧真實的證智」,就是依智不依識。這是四個標準。

韓清凈《披尋記》:「略顯四量等者:謂義為量,不依文故。正理為量,不依補特伽羅故。大師為量,不依非了義經故。修所成慧真實證智為量,不依聞思但識法義故。

「略顯四量等者:謂義為量,不依文故」,以義為標準,不依文字。「正理為量,不依補特伽羅故」,就是依法不依人。「大師為量,不依非了義經故」,就是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修所成慧真實證智為量,不依聞思但識法義故」,聞思不能夠證悟勝義諦。

又諸菩薩一切四依為所依止,精勤發起正加行故;於出要道明了開示,無有迷惑。

這一段文是說能夠出離。「又諸菩薩一切四依為所依止」,菩薩在一切時處修學聖道的時候,以四依為所依止,不遠離這個範圍,隨順四依去學習佛法。「精勤發起正加行故」,不懈怠、專精的、精進的發動自己努力去修學聖道。「於出要道明了開示,無有迷惑」,對佛為我們宣說的出要之道,出離生死的法要,就是聖道。對佛所宣說的聖道、開示的能明了無疑,沒有迷惑,就能夠出離生死苦了。如果說「依義不依語」,反過來,「依語不依義」,乃至「依識不依智」,對出要道就不會明了,不會沒有迷惑的,還在生死流轉了。

韓清凈《披尋記》:「於出要道明了開示者:三摩呬多地說:六種順出離界,能超恚等諸過失故,名為出離。於出離時正可憑仗,故名為依(陵本十一卷十四頁)。由是當知,此出要道,即彼六種順出離界。又彼地中亦說四依,與此少別,次第亦異,應勘彼知。

「於出要道明了開示者:(三摩哂多地)說:六種順出離界能超恚等諸過失故」,(三摩哂多地)說:六種順出離界,「六種」是那六種呢?就是慈、悲、喜、舍,這是四無量。另外還有無相,是第五。第六是修無我觀。四無量心加上無相觀、無我觀,就是六。這「六種順出離界,能超恚等諸過失故」,能修慈三昧就超越了恚、瞋恚、忿怒。慈、悲兩個三昧,超越恚尋伺、害尋伺。喜,就能超越嫉妒障礙。舍,就棄捨這些貪瞋痴的煩惱。

無相三昧,超越一切相。超越一切我慢,就入於無我、入於第一義諦了。超越這麼多的過失故,「名為出離」。「於出離時正可憑仗,故名為依」,修學出離的聖道的時候、於出離的時候,「正可憑依」,以四依作憑仗,依止它,就可以出離了。修學出離的聖道的時候,要隨順這四依的法門,要依義不依語、依法不依人,乃至依智不依識,所以叫做「依」。(陵本十一卷十四頁)。「由是當知此出要道,即彼六種順出離界」,從(三摩哂多地)那一段文看,這裡說的出要道,「於出要道明了開示,無有迷惑」,可以知道,即彼六種順出離界。「又彼地中亦說四依」,(三摩哂多地)也說前面說的四種依。「與此少別」,和這裡小小有點分別。「次第」也是不同,「應勘彼知」,去找到那段文對照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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