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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參團境外游被安排與兩男子「拼房」 擅自脫團被疑偷渡

境外游是不少人熱衷的旅行方向,拼房在許多獨自出遊的人看來,也不算新鮮事兒,然而,對來自太原的張女士來說,剛剛結束的紐西蘭和澳大利亞這一趟旅行卻是一段十分不愉快的回憶。

昨日,張女士告訴成都晚報記者,自己在旅行途中因為與同住團友生活習慣產生分歧,向領隊要求換房間,但旅行社竟安排她和兩名男士一間房,由於不能接受與男團員同住,張女士離開了旅行團所在的酒店。之後的三天,由於心情受到影響,自己也沒有參加團隊的行程。然而,在此期間,導遊向其家人告知,張女士疑似偷渡,且一直未歸還其護照,直到1月22日,旅行團在悉尼機場準備返回成都的時候,張女士在警察的幫助下拿回了自己的護照。

對於張女士的說法,成都晚報記者分别致電途牛旅遊網和該趟行程的導遊陳宇。雙方表示,與兩位男士拼房系該女士簽署住房同意書表示同意,當時並無其他合適的住房,張女士也不願自費單獨開房的情況下的安排,而扣押張女士護照是因為其獨自離開酒店後,脫團三天違規,按當地移民局的指示,需扣留護照直至張女士登機返程。

獨自出遊遇尷尬

女子要求換房竟成與兩男子「拼房」

張女士告訴成都晚報記者,自己在去年12月中旬,通過途牛網預訂了一個成都喜悅假期旅行社為期12天的澳洲游旅遊團,並於1月11日從成都出發去往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由於自己是獨自報團出遊,選擇了與同游團員合住一間酒店房間的方式,然而,卻與同住團友生活習慣產生了分歧,隨後,自己向領隊要求換房間,然而換房的結果卻讓她目瞪口呆。

「我曾經兩次向領隊和途牛溝通換房,在1月19日達到悉尼之前,領隊曾告訴我晚上與團里80多歲的畢大爺同住,我當時以為在開玩笑,便欣然答應,直到簽署住房同意書時,我也未把這件事當真,開著玩笑地在同意書上籤了字。」

張女士說,直到領隊拿著房卡開門進來,自己才知道真的被安排與領隊陳宇和畢大爺同住,對於這一結果,張女士顯然不能接受,在與途牛和家人一番溝通後,便獨自離開了該酒店。

「我三十多歲還沒有結婚,家裡人擔心我一個人在外的安全,建議我換一個地方住,我離開的時候已經是凌晨12點多了,攔了幾輛車,最終到了距離原來酒店約40分鐘車程的酒店,由於走之前向領隊索要護照未成功,不能入住,只得在酒店大堂坐了一晚上,後來在當地一位華人的幫助下,用他的護照開了房。」張女士告訴成都晚報記者,由於深夜露宿大廳,還驚動了當地警察,在粗略向警察講明情況後,警察告訴自己導遊不可以私自扣留護照,如有需要可以報警。

脫團三天

被家人告知自己「偷渡」

張女士說,之後的三天自己一直在酒店沒有參加團隊的行程。離開後的第二天有收到之前同屋的另一名甘肅女孩的微信說,自己可以和這名甘肅女孩同屋,同時,也有收到領隊發來的信息詢問何時歸隊,可由於突如其來的遭遇十分影響心情,自己便沒有回去。

「在離開團隊期間我多次和途牛溝通過住宿問題,並告訴他們我已經離開了旅行社安排的酒店,他們當時告訴我脫團可能會上報移民局,可能會造成我日後出行的困擾,可當時心情實在很糟糕,也並沒有太在意,直到1月20日我收到了我妹妹的簡訊。」張女士說,上周六下午1時許,收到妹妹發來的簡訊稱旅行社已報警說自己偷渡,這樣會影響後續保證金的退辦和日後的出行。對於該簡訊內容,張女士又氣又惱,但因為之前自己見過警察並向其說明了獨自離開的原因,所以對妹妹稍加安撫,同時,自己沒有回到原先的酒店。

對於脫團的原因,張女士說,除了心情不佳以外,也因為自己從未經歷過這樣的遭遇,是因為旅行社不合理的安排導致了這一結果。

機場退稅 導遊扣押護照

1月22日,原本以為可以收拾心情準備回國,然而在悉尼機場準備返回成都的時候,張女士又遇到了問題。「我有一些東西因為要退稅,問導遊要護照,導遊還是沒有給我。」張女士告訴成都晚報記者,當時自己十分氣憤,只是想要回護照退稅,且自己已經在機場不會再獨自離開,但導遊一直扣押護照未給,無奈之下,只得報警並在警察的幫助下拿回了護照。懷著鬱悶的心情,張女士從悉尼回到了成都,想為自己一路的遭遇討個說法。「我不是第一次出境游,卻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明明是換房的問題,卻引發了這麼多事情,出去玩兒是為了開心的,結果帶回來這麼多不愉快的回憶。」

同時,張女士告訴成都晚報記者,對於此次出行造成的損失,自己要求途牛網或旅行社報銷在墨爾本的住宿1050澳元和2次打車費172澳元,追回在旅行社安排的酒店內丟失的移動wifi和保溫杯,退回多出的800元連運費,同時,要求旅行社道歉並確保自己國內移民局沒有不良記錄。

導遊回應:

旅行合同明確提示不得擅自脫團

對於張女士的遭遇,其中是否存在誤解?真實的情況到底如何?昨日,成都晚報記者聯繫到該次旅行的領隊陳宇,他告訴成都晚報記者,對於張娟拼房的問題,是由於當時確實沒有其他合適的房間,且在張女士本人同意且簽署了拼房同意書的情況下,安排她與自己和畢大爺一起住,同時,自己在她第一次提出換房時便已告知其可以單獨開房,隨後也有安排她與之前同屋的甘肅女孩住,可她脫團三日未歸。

關於扣押護照一事,陳宇說,因為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簽證為ADS另紙簽證,一旦客人擅自脫團,境外地接有權上報當地移民局,在張女士離開旅行社安排的酒店後,自己有去找過,但一直未找到,第二天也有和她聯繫,並告知擅自脫團後果嚴重,在她脫團24小時未歸後,便上報了澳大利亞移民局,按照當地移民局指示,需扣留其護照直至她登機回國,所以在其登機前一直未還給她,「我和她講過希望她儘快歸團,並告訴過她擅自脫團後果嚴重,也聯繫過她的家人,由於她脫團時間過長,為了確保安全,按照移民局指示才扣留了她的護照,最終歸也是因為當地警方跟我說,她不會離開機場,我才將護照歸還。」

途牛網發聲:

移民局如有處理結果會在護照上蓋章 客人訴求正在協商

對於該旅行社的代理商,途牛網營銷中心公關部顧靈靈告訴成都晚報記者,關於張女士反映的拼房、扣留護照等問題,曾在途中多次和張女士進行溝通,和兩位男士拼房是由於當時確實已沒有合適的房間且領隊在讓張女士簽拼房同意書前曾和她說過拼房對象是畢大爺和領隊,她在得知這一情況下籤署的同意書。

關於扣留護照的問題,顧靈靈說,領隊是代客人保管護照,旅行社也要考慮團隊客人滯留或者潛逃的風險,而且張女士從墨爾本酒店走了之後,直到回程在機場才跟領隊碰面,這個時候移民局也要求我們這邊在客人抵達中國之前不允許給其護照,但是在飛機降落成都之後我們第一時間就歸還了護照。

然而,對於張女士提出的幾點要求,顧靈靈說,客人回國在機場過海關的時候,被移民局問話,按照正常流程,如果有處理結果會在客人護照上蓋章,如果沒有,那就不清楚是否有影響,「途牛網售後一直在與張女士溝通,處理結果還在進一步協商中。」

律師說法:住宿同意書違反公序良俗原則可視為無效

關於這件事的說法,成都晚報記者致電北京市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鋮,他表示,在該事件中,旅行社與張女士簽署的住房同意書,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可視為無效,同時據四川電視台《新聞現場》欄目在該事件的報道中,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廖華律師談到,作為遊客必須按照旅遊合同來行事,包括路線,住宿等等,不能擅自脫團,特別是出境游,因為涉及一個國家安全的問題,所以說做做為遊客如果擅自脫團,無論其什麼動機,都是是違反旅遊合同的表現。

其次,作為出國游的旅行社,做為都會為遊客統一保管護照,這是一種行規,按照法律的規定,無論是護照,還是身份證,都是公民身份的一個外在表現,除了司法辦案機關有權進行扣押之外,其餘人員是無權扣押的。

如果說由於統一保管或者扣押護照、身份證給公民造成損失的,對旅行社來說也是一種不規範的行為,應當承擔遊客的損失賠償責任。

成都晚報新媒體記者:曹璐 圖由受訪者提供

編輯:鄧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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