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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娃入關被拒怎麼辦?最新趨勢看這裡!

如果被拒入關怎麼辦?

有的遊客被海關認定有移民傾向,即將遣送回國時,遊客為了留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在這種情況下,海關一般會察覺到遊客的動機,不認可這是主動行為,於是便會用策略告訴遊客其即將面臨拘禁。個別海關官員也許會誇大其辭,加深遊客對於拘禁的恐懼感。但實際上,這種拘禁不同於對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拘禁,只是被隔離。然後等待美國移民局庇護面談官的問話。

根據美國移民法,政治庇護申請者有權利聘請代理律師,但實際上,這種申請政治庇護屬於「被動申請」(Defense Asylum),從被拘禁到被移民官問話,中間往往只有幾天時間(不同於Affirmative Asylum主動申請政治庇護)。這麼短的時間往往來不及找到相關的律師。這時建議聯繫聯合國難民委員會,對方會給予幫助。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1775 K Stree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06

最新趨勢

根據美國移民法中有關持非移民簽證在美合法停留期的規定:持「商務/旅遊」簽證在美國的停留期一般不超過一年,可根據情況延期,每次延期不超過6個月。「旅遊」簽證(B-2)一般可以獲得最少6個月的合法停留期。

遊客在美的停留期,在遊客入關面談時,由美國海關決定。現在來美國的遊客只要能進來,大多數被海關批准的逗留期都是6個月。

海關批准6個月的逗留期,但不代表你一定要住滿6個月,旅個游不需要那麼久。如果你真的住滿6個月,雖然沒有違反規定,但下次再來,會在入關時遇到麻煩,海關會強烈懷疑你有移民傾向。

只有極其個別的情況,海關嚴重懷疑孕婦是蓄意來美生子的(簽證時沒有向簽證官說明赴美生子,但過海關承認要生子,因此被海關懷疑簽證欺詐),但是又因為孕婦有一定經濟實力,因此沒有遣返她,但也沒有批准6個月的停留期,只給了一到三個月。

這種情況下,可申請延期,程序是向移民局(Unites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提交I-539表及290美元申請費。可能結果如下:

(1)成功獲得批准延期,那麼孕婦就有充足的時間生寶寶。

(2)延期申請被拒,從申請信寄出,一般要3個工作日才能到達移民局,移民局花幾個工作日審核申請,將拒絕信寄回,又是一般要3個工作日孕婦才能收到。一來一去十天就拖過去了。移民局通常會讓申請者收到拒絕信之後30天內離開。也就是說,最多還可以拖30天。這樣這些零零碎碎的時間加起來,差不多也就夠生寶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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